原標題:漢王科技: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核查意見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核查意見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作為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王科技”、“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3號——保薦業務》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漢王科技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具體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911號),公司獲準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A股股票 27,465,354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 20.73元,募集資金總額為569,356,788.42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8,379,338.09元(不含稅),募集資金凈額為 560,977,450.33元。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對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驗證,并于 2020年 12月 28日出具《驗資報告》
(XYZH/2020BJAA80056號)。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號項目名稱項目總投資
元)募集資金已投入
金額(萬元)募集資金余額
(萬元)1新一代自然語言認知技術與
文本大數據開放平臺及應用
系統23,374.065,844.7518,963.51序
號項目名稱項目總投資
元)募集資金已投入
金額(萬元)募集資金余額
(萬元)2新一代神經網絡圖像視頻與
人形行為分析平臺及企業端
應用項目7,947.183,609.934,707.743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
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
方案12,621.996,069.527,174.624補充流動資金12,154.5112,154.51—合計56,097.7527,678.7130,845.87 三、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原因
在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方案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公司及北京漢王容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王容筆”)嚴格按照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從項目實際出發,按需支付募集資金?,F為更好的管理和實施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方案項目中的筆觸控芯片項目后續計劃,經公司管理層商議,公司對相關筆觸控芯片研發體系進行調整,計劃將漢王容筆未實施的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方案項目中的筆觸控芯片相關項目轉至漢王科技繼續實施(涉及募投金額 5,005,595.05元)。鑒于此,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后,公司將不再使用募集資金對漢王容筆增資,漢王容筆亦不再是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方案項目的實施主體。上述變更不影響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方案項目的整體實施。
四、募集資金存放及用途
尚未投入漢王容筆的募集資金存放于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關村支行募集資金專戶中,用于“升級筆觸控技術的核心芯片及筆交互智能數字產品解決方案”募投項目的實施。
五、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影響及風險
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系上市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變更,也是根據募投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作出的安排,沒有改變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向,不涉及募集資金用途或實施方式的變更,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漢王容筆系公司全資子公司,不存在新增風險或不確定性,風險可控,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符合公司長期發展規劃。
六、審議程序及專項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 2023年 6月 9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同意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于 2023年 6月 9日召開了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同意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審議、表決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系上市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變更,是根據募投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作出的安排,不涉及募集資金用途或實施方式的變更,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整體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
七、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漢王科技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2、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不涉及項目投資內容及投資規模的變更,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因此,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事項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王 飛 張 悅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