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4-25 熱度:
原標題: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5580 證券簡稱:恒盛能源 公告編號:2022-015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系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對公司財務報表無影響,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產生影響。
一、概述
(一)財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21號-租賃》的通知(財會〔2018〕35號,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財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需執行新租賃準則。
(二)財政部于2021年度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以下簡稱“解釋第14號),該項會計政策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執行。
(三)財政部于2021年度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關于資金集中管理相關列報”規定,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執行,該項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報表無影響。
二、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內容
1、《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的內容:(1)新租賃準則下,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承租人將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所有租賃將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2)對于使用權資產,承租人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同時承租人需確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并對已識別的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3)對于租賃負債,承租人應當計算租賃負債在租賃期內各期間的利息費用,并計入當期損益;(4)對于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選擇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執行新租賃準則對本公司財務報表無影響。
2、財政部于2021年度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的內容:(1)公司對2020年 12月 31日前開始實施用至解釋第14號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關PPP項目合同進行追溯調整,累計影響數調整 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2)公司對2020年12月31日前發生的基準利率改革相關業務進行追溯調整,將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等原賬面價值與新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綜合收益,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該項會計政策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該項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報表無影響。
3、財政部于2021年度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關于資金集中管理相關列報”規定:企業根據相關法規制度,通過內部結算中心、財務公司等對母公司及成員單位資金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對于成員單位歸集至集團母公司賬戶的資金,成員單位應當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應收款”項目中列示,或者根據重要性原則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在“在其他應收款”項目之上增設“應收資金集中管理款”項目單獨列示;母公司應當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應付款”項目中列示。該項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財務報表無影響。
(二)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因國家法律法規體系調整,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
(三)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的會計政策的變更系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新會計準則進行的相應變更,新準則的實施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新會計準則對本公司財務報表無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6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