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49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個募集資金專戶、1個定期存款子賬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單位:人民幣元??■??2、2021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在專項賬戶中的存放情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
400-006-0010 立即咨詢
發布時間:2022-04-16 熱度:
??(上接B149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個募集資金專戶、1個定期存款子賬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
??2、2021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在專項賬戶中的存放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1、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1。
??2、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2。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1、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因生產工藝提升及公司業務布局重新論證的原因,公司未實施酶法生產900噸/年頭孢拉定原料藥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為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經審慎研究,決定將“酶法生產900噸/年頭孢拉定原料藥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資金變更到新建的“杭州藥物研發平臺項目”。
??2、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未出現異常情況。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1、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實施主要是構建良好的研發體系,增強新產品、新劑型的研發以及生產工藝的改進能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長點,并增加在優勢領域的產品儲備,因此無法單獨核算效益。
??杭州藥物研發平臺項目產出為科研成果,主要為公司的生產和銷售提供技術支持,不會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但是對公司經濟效益的持續增長具有重要的間接影響。
??2、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杭州藥物研發平臺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同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之說明。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本年度,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表詳見本報告附件3。根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變更部分***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內容的議案》,公司擬將“年產21.7億片(粒、支、袋)制劑生產基地建設項目”調整為“年產21.7億片(粒、支、袋)制劑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將全部募集資金投入該項目。
??(二)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問題。
??附件1、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3、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變更投資項目情況表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4月16日
??附件1
??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21年度
??編制單位: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
??附件2
??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21年度
??編制單位: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
??附件3
??2018年***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變更投資項目情況表
??2021年度
??編制單位: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若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為四舍五入所致
??證券代碼:002940 證券簡稱:昂利康 公告編號:2022-042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4月1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會議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1、2018年12月7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一一租賃〉的通知》(財會〔2018〕35 號)(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并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年2月2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的通知》(財會〔2021〕1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第14號”),規定了關于社會資本方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的會計處理、關于基準利率改革導致相關合同現金流量的確定基礎發生變更的會計處理。
??3、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的通知》(財會〔2021〕35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第15號”),規定了關于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的會計處理、關于資金集中管理相關列報、關于虧損合同的判斷。
??由于上述會計準則修訂,公司需對原采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二)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一一基本準則》以及各項具體會計準則、后續發布和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將執行財政部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一一租賃》、準則解釋第14號、準則解釋第15號。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一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四)變更日期
??公司根據財政部上述相關準則及通知規定,于上述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五)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新租賃準則
??新租賃準則下,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承租人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所有租賃將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對于使用權資產,承租人能夠合理確認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剩余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剩余壽命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同時承租人需確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并對已識別的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
??對于租賃負債,承租人應當計算租賃負債在租賃期內各期間的利息費用,并計入當期損益。
??對于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選擇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2、準則解釋第14號
??準則解釋第14號適用于同時符合該解釋所述“雙特征”和“雙控制”的PPP項目合同,對于2020年12月31日前開始實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關PPP項目合同應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從可追溯調整的***早期間期初開始應用,累計影響數調整施行日當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
??準則解釋第14號對基準利率改革導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賃合同相關現金流量的確定基礎發生變更的情形作出了簡化會計處理規定。根據該解釋的規定,2020年12月31日前發生的基準利率改革相關業務,應當進行追溯調整,追溯調整不切實可行的除外,無需調整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在該解釋施行日,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等原賬面價值與新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該解釋施行日所在年度報告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綜合收益。
??3、準則解釋第15號
??準則解釋第15號明確了企業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或者研發過程中產出的產品或副產品對外銷售(以下統稱試運行銷售)相關會計處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試運行銷售,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一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一一存貨》等規定,對試運行銷售相關的收入和成本分別進行會計處理,計入當期損益,不應將試運行銷售相關收入抵銷相關成本后的凈額沖減固定資產成本或者研發支出。
??(2)試運行產出的有關產品或副產品在對外銷售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一一存貨》規定的應當確認為存貨,符合其他相關企業會計準則中有關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為相關資產。
??(3)測試固定資產可否正常運轉而發生的支出屬于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的必要支出,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一一固定資產》的有關規定,計入該固定資產成本。
??(4)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一一存貨》、《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一收入》、《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一一財務報表列報》等規定,判斷試運行銷售是否屬于企業的日常活動,并在財務報表中分別日常活動和非日?;顒恿惺驹囘\行銷售的相關收入和成本,屬于日常活動的,在“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項目列示,屬于非日常活動的,在“資產處置收益”等項目列示。同時,企業應當在附注中單獨披露試運行銷售的相關收入和成本金額、具體列報項目以及確定試運行銷售相關成本時采用的重要會計估計等相關信息。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求進行的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當期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凈資產及凈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三、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本次變更履行的決策程序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4月16日
??證券代碼:002940 證券簡稱:昂利康 公告編號:2022-041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
??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自有資金,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昂利康”)于2022年4月14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人民幣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上述額度的有效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會召開之日止,在上述額度使用期限及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其中任意時點購買的理財產品金額不得超過董事會授權的總額度。相關事項情況如下:
??一、投資概述
??1、投資目的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本著股東利益***大化的原則,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公司及子公司結合實際經營情況,計劃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增加公司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回報。
??2、額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擬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會召開之日止,投資產品***長有效期不超過一年,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其中任意時點購買的理財產品金額不得超過董事會授權的總額度。
??3、投資產品品種
??投資品種為低風險、短期(單筆不超過一年)的保本型理財產品。該等投資品種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相關章節規定的風險投資產品。
??4、資金來源
??公司及子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資金為公司的閑置自有資金。
??5、實施方式
??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財務負責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額度范圍行使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文件,由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7、公司與提供理財產品的銀行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審議程序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該投資額度在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等因素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合理規劃,但不排除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授權公司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士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財務部門為具體經辦部門。公司財務部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的投向、進展情況,一旦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應當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并及時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公司資金賬戶進行日常監督,對公司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每季度對所有理財產品投資項目進行***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并向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理財產品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如發現違規操作情況可提議召開董事會審議停止公司的相關理財活動。
??(4)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購買理財產品及相關的損益情況。
??四、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1、公司本次基于規范運作、防范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運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在保證公司日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前提下實施的,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亦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
??2、公司通過對閑置自有資金進行適度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資效益,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取得更多的投資回報。
??五、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查,我們認為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穩健,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公司日常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的前提下實施的,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資金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2、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日常經營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30,000萬元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3、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審議文件,查閱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與深交所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比對,對昂利康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進行了核查,發表意見如下:
??昂利康本次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事項經過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該事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資金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于昂利康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于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4月16日
??證券代碼:002940 證券簡稱:昂利康 公告編號:2022-039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昂利康”)于2022年4月14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根據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云山昂利康”)、浙江海昶生物醫藥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昶生物”)、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禾康”)實際經營需要,公司與其之間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關聯交易,預計2022年度合同簽訂金額為709萬元,主要交易類別涉及白云山昂利康、海禾康承租公司廠房、海昶生物承租公司全資子公司昂利康(杭州)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杭州醫藥科技”)廠房、公司向白云山昂利康提供水、電、蒸汽及“三廢”處理服務、安防服務,公司向海禾康提供水、電、勞務、咨詢服務,杭州醫藥科技向海昶生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具體情況如下: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白云山昂利康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董事方南平先生、呂慧浩先生擔任其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白云山昂利康構成公司的關聯方。2021年度公司與白云山昂利康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為174.69萬元。
??海西藥業原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董事蔣震山先生和呂慧浩先生擔任海西藥業董事,根據《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海西藥業構成公司的關聯方。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福建海西聯合藥業有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2021年8月初,海西藥業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海西藥業成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1-7月,公司與海西藥業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為213.49萬元,2021年8月起公司與其發生的交易不列入關聯交易。
??海昶生物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擔任其董事,根據《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海昶生物構成公司的關聯方。
??海禾康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楊國棟先生、孫黎明先生(已于期后辭去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分別擔任其董事兼總經理、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海禾康構成公司的關聯方。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與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之間依據實際經營需要,發生的出租資產、提供水、電、蒸汽及“三廢”處理服務、安防服務和提供咨詢、勞務服務等所形成的業務,應被視為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2022年度發生金額為709萬元,主要交易類別涉及租出資產、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服務。
??本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審議該事項時關聯董事方南平、呂慧浩回避了表決。
??本次關聯交易議案金額屬于董事會決策權限,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預計關聯交易類別和金額
??單位:萬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
??單位:萬元
??■
??注1:海西藥業于2021年8月成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自2021年8月起公司與海西藥業發生的關聯交易不計入在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上刊載的《關于向福建海西聯合藥業有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6)、《關于福建海西聯合藥業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60)。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藥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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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云山昂利康股權結構如下:
??■
??3、白云山昂利康***近一年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
??注:白云山昂利康2021年度財務數據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廣東分所審計。
??4、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白云山昂利康系公司的聯營企業,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方南平先生、呂慧浩先生擔任其董事,白云山昂利康與公司構成關聯方,符合《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情形。
??5、履約能力分析
??公司認為白云山昂利康資信情況良好,根據其財務、經營狀況及歷年實際履約情況分析,該關聯方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對向公司支付的款項形成壞帳可能性較小。
??(二)浙江海昶生物醫藥技術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
??2、截至報告披露日,海昶生物主要股東如下:
??■
??3、海昶生物***近一年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
??注:海昶生物2021年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4、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海昶生物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楊國棟先生擔任其董事,海昶生物與公司構成關聯方,符合《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情形。
??5、履約能力分析
??公司認為海昶生物資信情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三)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藥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
??2、海禾康股權結構如下:
??■
??3、海禾康***近一年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
??注:海禾康2021年度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4、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海禾康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楊國棟先生、孫黎明先生(已于期后辭去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分別擔任海禾康董事兼總經理和董事,海禾康與公司構成關聯方,符合《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情形。
??5、履約能力分析
??公司認為海禾康資信情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1、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本次日常關聯交易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場化原則下進行;關聯交易的定價方法為:參照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
??2、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關聯交易協議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署。
??3、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和海禾康系公司聯營企業,公司擬與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之間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均為正常經營業務往來,符合公司的實際經營和發展需要。公司上述關聯交易定價結算辦法是以市場價格為基礎,交易的風險可控,體現公平交易、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本期以及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上述關聯交易亦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構成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審議簽署了事前認可意見,認為公司2022年度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要求,沒有違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其他非關聯方股東利益的情形,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獨立董事同意將 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
??2、獨立意見
??公司與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之間發生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經營業務,交易雙方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交易價格遵循市場化定價,未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和非關聯股東的利益,董事會審議該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表決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預計事項。
??六、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與白云山昂利康、海昶生物、海禾康之間發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經營業務,交易雙方遵循了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交易價格遵循市場定價,沒有損害公司和其他非關聯方股東的利益,董事會審議該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表決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本次公司預計2021年度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事項,經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表示同意的意見,審議程序及相關文件內容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文件規定。
??2、公司與上述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定價結算辦法是以市場價格為基礎,沒有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的利益,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產生影響。
??3、保薦機構對公司預計2022年度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八、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4、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5、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于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4月16日
??證券代碼:002940 證券簡稱:昂利康 公告編號:2022-040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擬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的情況說明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從業資格,具有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能夠較好滿足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以及財務審計工作的要求。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勤勉盡責,能夠遵循《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準則,公允合理地發表審計意見,表現了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業務素質,從專業角度維護了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公司擬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二、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信息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資者保護能力
??上年末,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累計已計提職業風險基金1億元以上,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1億元以上,職業風險基金計提及職業保險購買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等文件的相關規定。
??近三年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已審結的與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訴訟中均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3、誠信記錄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監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36名從業人員近三年因執業行為受到監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自律監管措施。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的情況。
??3、獨立性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及項目合伙人、簽字注冊會計師、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不存在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情形。
??4、審計收費
??審計費用定價原則:主要基于專業服務所承擔的責任和需投入專業技術的程度,綜合考慮參與工作員工的經驗和級別相應的收費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時間等因素定價。
??審計費用同比變化情況:
??■
??三、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說明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通過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能力、相關資質、投資者保護能力、誠信狀況、獨立性等方面進行審查,認為:公司聘請的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在為公司提供2021年度審計服務工作期間,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客觀、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
??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向董事會提議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獨立意見
??1、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具備證券、期貨等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足夠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和獨立性,誠信狀況良好,在2021年度審計過程中,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遵循誠信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派駐了專業能力較強、職業操守良好的審計團隊,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審計任務,出具的報告能客觀、真實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綜上,為保證公司審計工作銜接的連續性,我們對公司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公司2022年度的審計機構沒有異議,同意將本事項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
??2、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如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從業資格,具有上市公司審計工作的豐富經驗和職業素養,具備足夠的獨立性、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其在擔任公司審計機構期間,堅持認真、嚴謹的工作作風,遵守獨立審計準則,勤勉盡責履行審計職責,公允合理地發表了審計意見,出具的審計報告能公正、真實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利于保護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同意繼續聘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的審計機構,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董事會對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2022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2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續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第三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2年第七次會議決議;
??5、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業證照,主要負責人和監管人業務聯系人信息和聯系方式,擬負責具體審計業務的簽字注冊會計師身份證件、執業證照和聯系方式。
??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4月16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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