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28 熱度: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編制本報告的內容及信息來源于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吉電股份”)對外公布的相關公開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以及發行人向國泰君安提供的資料。
國泰君安按照《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之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等相關規定編制了本報告。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應對相關事宜做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國泰君安所作的承諾或聲明。請投資者獨立征詢專業機構意見,投資者不應將本報告作為投資行為依據。
目錄
一、 本期債券核準情況 ........................................................................................................... 4
二、 本期債券的主要條款 ....................................................................................................... 4
三、 本期債券的重大事項 ....................................................................................................... 5
四、 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風險 ................................................................................................... 6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聯系方式 ................................................................................................... 6
一、 本期債券核準情況
1、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4月 27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由發行人董事長才延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參加會議的董事應到 9人,實到 8人,董事呂峰先生因公未出席,全權委托董事高平先生代為表決,參與表決的董事占公司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召開董事會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如下議案:同意公司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臺注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 50億元綠色公司債券,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2、2021年 5月 19日,發行人 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申請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及中期票據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深交所綜合協議交易平臺注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 50億元綠色公司債券。
3、發行人于 2021年 12月 10日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3900號文同意向專業投資者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50億元公司債券的注冊。公司將綜合市場等各方面情況確定債券的發行時間、發行規模及其他具體發行條款。
二、 本期債券的主要條款
(一)22吉電 G1
1、債券名稱: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專項用于碳中和)(***期)。
2、發行總額:10億元。
3、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 5年期。
4、債券票面利率:3.80%(當期)。
5、擔保情況:本次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二)22吉電 G2
1、債券名稱: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綠色鄉村振興公司債券(專項用于碳中和)(第二期)。
2、發行總額:10億元
3、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 3年期。
4、債券票面利率:2.90%(當期)
5、擔保情況:本次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三、 本期債券的重大事項
國泰君安作為“22吉電 G1”和“22吉電 G2”的受托管理人,持續密切關注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積極履行受托管理人職責,全力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受托管理人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募集說明書》、《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等的規定及約定,現就本期債券重大事項報告如下:
(一)重大事項概況
1、審計機構變更
根據發行人的相關公告,發行人與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合同期屆滿,且該所已連續 3年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為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同時綜合考慮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和審計需求等實際情況,發行人聘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 2022年度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2、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
根據發行人的相關公告,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馬佳先生已向董事會提出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的書面辭呈,辭職后繼續擔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為保證公司董事會的日常運行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開展,經發行人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發行人聘任劉爽先生為董事會秘書。
發行人委派董事會秘書擔任本期債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本期債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為董事會秘書劉爽先生,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電話:0431-81150932
傳真:0431-81150997
電子郵箱:jdgf@spic.com.cn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 9699號
(二)影響分析
發行人本次審計機構變更及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事項均系發行人日常經營正常變動,不會對發行人日常管理、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不違反《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 提醒投資者關注的風險
作為本期債券的主承銷商與受托管理人,國泰君安已督促發行人對照相關規章制度及業務指引規定對本次重大事項情況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發行人審計機構變更及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事項。
國泰君安將持續督導發行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事項的其他重大事項,以做好存續期信息披露工作。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聯系方式
有關受托管理人的具體履職情況,請咨詢受托管理人的***聯系人。
聯系人:張前程
聯系電話:021-3803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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