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杭汽輪B: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和注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證券代碼:200771 證券簡稱:杭汽輪B 公告編號:2022-61
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和注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開八屆二十六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了《關于變更公司名稱和注冊資本及修改章程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事項如下:
一、關于公司名稱變更
為進一步聚焦主業,公司于2021年11月完成收購控股股東杭州
汽輪動力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公司部分股權資產。為有效利用“杭汽輪集團”品牌影響力,同時更好地傳承“杭汽輪集團”發展歷史,公司擬變更公司名稱如下:
變更前變更后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輪動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名稱變更以工商***終核準的結果為準。
二、關于注冊資本變更
根據《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以 2021年末總股本
754,010,400股剔除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公司已回購庫存股 111,800
股,即753,898,6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
元(含稅),送紅股3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已于
2022年 5月 26日實施完畢上述權益分派,分紅前公司總股本為
754,010,400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980,179,980股。基于上述事項,公司需變更注冊資本為980,179,980元。
三、關于章程修改
因公司名稱和注冊資本變更,以及為落實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和國資監管機構對董事會授權管理的要
求,公司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進行同步修訂,具體修訂內容詳見附件。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變更公司名稱和注冊資本
及章程修改以工商登記機構***終核準的內容為準。
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7月2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號修訂前修訂后1***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
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
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下簡
稱“《規范指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
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
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
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其他有
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2第二條 根據《公司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
的有關規定,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具
有法定地位,發揮***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第二條 公司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
設立共產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為黨
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黨組織在公司法
人治理結構中具有法定地位,發揮***核心
和政治核心作用。3第四條第二款 公司由杭州汽輪動力集團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發起人”)***發起,并經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證委發[1998]8 號文批準,
通過募集境內上市外資股(B 股)方式設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冊成立于一九九八年
四月二十三日注冊成立,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二
十八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一九九
八年十二月二日,本公司經中國對外貿易經濟
合作部[1998]外經貿資二函字第 745 號文批
準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系通過募集境內
上市外資股(B股)方式設立的中外合資股份
有限公司。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
局授權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
記,成為中國的企業法人。第四條第二款 公司由杭州汽輪動力集團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起人”)***發起,并
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證委發[1998]8 號文批
準,通過募集境內上市外資股(B 股)方式
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冊成立于
1998年4月23日注冊成立,于1998年4月
28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1998年
12月2日,本公司經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
部[1998]外經貿資二函字第745 號文批準為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系通過募集境內上
市外資股(B股)方式設立的中外合資股份
有限公司。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
理局授權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注冊
登記,成為中國的企業法人。4第五條第二款 公司于2011年度股東大會審第五條第二款 公司于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 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以每10股送2股實施
之后,公司股本增至754,010,400元人民幣,
其中,國家法人股變更為479,824,800股,占
總股本的63.64%;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變
更為274,185,600股,占總股本的36.36%。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以每10股送3股實施
之后,公司股本增至980,179,980股,其中,
國家法人股變更為623,772,240股,占總股
本的63.64%;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變更
為356,407,740股,占總股本的36.36%。5第六條 公司注冊名稱:
公司的中文名稱: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稱:HANGZHOU STEAM TURBINE
CO.,LTD.第六條 公司注冊名稱:
公司的中文名稱:杭州汽輪動力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稱:HANGZHOU STEAM TURBINE
POWER GROUP CO.,LTD.6第八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754,010,400
元(其中: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每 10
股送2股分配方案實施之后,計增加了注冊資
本125,668,400元)。第八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980,179,980元(其中:2021年度股東大會
通過的每10股送3股分配方案實施之后,計
增加了注冊資本226,169,580元)。7第十六條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
采用記名方式。第十六條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8第十八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
值。每股面值人民幣一元。第十八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
值。9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股本結構為:總股本
754,010,400股,其中發起人持有國家股
479,824,800股(A股)(其中:2011年年度每
10股送2股分配方案實施之后,計增加
79,970,800股)占股本總額的63.64%;境內上
市外資股274,185,600股(B股)(其中:2011
年年度每10股送2股分配方案實施之后,計增
加45,697,600股),送股后占股本總額的
36.36%。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股本結構為:總股本
980,179,980股,其中發起人持有國家股
623,772,240股(其中:2021年度每10股送
3股分配方案實施之后,計增加143,947,440
股)占股本總額的63.64%;境內上市外資股
356,407,740股(B股)(其中:2021年度每
10股送 3股分配方案實施之后,計增加
82,222,140股),送股后占股本總額的
36.36%。10第二十五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收
購本公司的股份: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第二十五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
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
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
益所必需。(六)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所必需。11第二十六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選擇
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二)要約方式;
(三)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六條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可以通過
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
和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12第三十一條***款、第二款 公司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東,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
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
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
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
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
6個月時間限制。第三十一條***款、第二款 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份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后 6個月內賣出,或
者在賣出后 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
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
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購入包銷售后剩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國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
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權性質的證券。13第三十二條 公司黨委(紀委)會由書記、副
書記和委員組成。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的產生,
由公司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報上級黨組
織批準,或由上級黨組織任命。黨委(紀委)
會的任期時間和換屆選舉工作按照《中國共產
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
例》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二條 公司黨委(紀委)會由書記、副
書記和委員組成。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的產
生,由公司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報上級
黨組織批準,或由上級黨組織任命。黨委(紀
委)會的任期時間和換屆選舉工作按照《中
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
工作條例》的規定執行。14第四十七條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
法行使下列職權:
(十四)審議、批準公司收購出售重大資
產、重大對外投資及其他重大交易事項,具體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公司***近一期
經審計總資產的30%以上的交易事項;
2、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年
度相關的營業收入占公司***近一個會計年度第四十七條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
法行使下列職權:
(十四)審議、批準公司收購出售重大
資產、重大對外投資及其他重大交易事項,
具體包括: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公司***近一期
經審計總資產的 30%以上的交易事項, 該交
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
的,以較高者為準; 經審計營業收入的30%以上,且***金額超過
5,000萬元人民幣;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年
度相關的凈利潤占公司***近一個會計年度經
審計凈利潤的 30%以上,且***金額超過 500
萬元人民幣;
4、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
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以上,且
***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5、交易產生的利潤占公司***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30%以上,且***金額超
過500萬元人民幣。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
其***值計算。
(十五)審議批準公司與關聯人發生的交
易總額(獲贈現金資產和提供擔保除外)在
3,0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
產值***值5%以上(含5%)的關聯交易事項。
(十六)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
(十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十八)根據本章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審議批準收購本公司
股份方案;
(十九)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
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2、交易標的(如股權)涉及的資產凈額
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30%以上,
且***金額超過5,000萬元,該交易涉及的
資產凈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
高者為準;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年
度相關的營業收入占公司***近一個會計年度
經審計營業收入的 30%以上,且***金額超
過5,000萬元;
4、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年
度相關的凈利潤占公司***近一個會計年度經
審計凈利潤的30%以上,且***金額超過500
5、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
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30%以上,
且***金額超過5,000萬元;
6、交易產生的利潤占公司***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 30%以上,且***金額
超過500萬元。
上述指標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
***值計算。
(十五)審議批準公司與關聯人發生的
交易總額(獲贈現金資產和提供擔保除外)
在 3,0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
凈資產值***值5%以上(含5%)的關聯交易
(十六)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
(十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
(十八)根據本章程第二十五條第(一)
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審議批準收購
本公司股份方案;
(十九)審議批準公司對外捐贈金額超
過200萬元的捐贈事項。
(二十)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
章或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
事項。15第四十八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行為,須經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
計凈資產10%的擔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
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
的任何擔保;
(三)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
供的擔保;
(四)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
(五)連續十二個月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且***金額超過
5,000萬元人民幣;
(六)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
的擔保;
(七)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擔保情
形。第四十八條 公司下列對外擔保行為,須經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
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擔保;
(二)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以后提供的任何
(三)公司在一年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審計總資產30%的擔保;
(四)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
提供的擔保;
(五)單筆擔保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
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六)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
提供的擔保。
(七)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所規定
的其他擔保情形。
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違
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應當對相關責
任主體追究責任。16第五十一條第二款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
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網絡或通訊
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除現場會議投票外,
應當向股東提供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服務。第五十一條第二款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
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網絡投票
的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
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17第五十五條 連續九十天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
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
會提出。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
章程的規定,在收到請求后 10日內提出同意
或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
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在
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5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
的通知,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征得相
關股東的同意。
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或者在
收到請求后 10日內未作出反饋的,連續九十第五十五條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
東大會,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
董事會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的
規定, 在收到請求后 10日內提出同意或不
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反饋意見。
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
在作出董事會決議后的 5日內發出召開股東
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
征得相關股東的同意。
董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或者
在收到請求后10日內未作出反饋的,單獨或 天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
股東有權向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
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監事會提出請求。
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在收
到請求5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
中對原提案的變更,應當征得相關股東的同
監事會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股東大會通
知的,視為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連
續 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者合計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
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應當以書
面形式向監事會提出請求。
監事會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在
收到請求 5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通知中對原請求的變更,應當征得相關股東
的同意。
監事會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股東大會通
知的,視為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
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18第五十六條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股東
大會的,須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向公司所在
地的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和深圳證券交易
所備案。
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比
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股東
大會決議公告時,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浙
江監管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材
料。第五十六條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股
東大會的,須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向深圳
證券交易所備案。
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10%。
監事會或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
知及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
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19第六十二條 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
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
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
(五)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股東大會通知和補充通知中應當充分、完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體內容。擬討論的事
項需要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的,發布股東大會通
知或補充通知時將同時披露獨立董事的意見
及理由。
股東大會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
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第六十二條 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
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
(五)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六)網絡或者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及
表決程序。 為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3∶00。
股權登記日與現場會議日期之間的間隔應
當不少于2個交易日、不多于7個交易日。股
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 20第七十四條第二款 監事會自行召集的股東大
會,由監事會主席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
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監事會主席***一名
監事主持。第七十四條 第二款 監事會自行召集的股東
大會,由監事會主席主持。監事會主席不能
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監事會主席指
定一名監事主持,監事會主席未***的,由
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監事主持。21第八十二條第二款 股東大會作出普通決議,
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
人)所持表決權的1/2以上通過。第八十二條第二款 股東大會作出普通決議,
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
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22第八十四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
(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
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30%的;
(五)股權激勵計劃;
(六)修改公司的分紅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規或本章程規定的,以
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
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第八十四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
議通過:
(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
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
資產30%的;
(五)股權激勵計劃;
(六)修改公司的分紅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規或本章程規定的,
以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
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
項。23第八十五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且該
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
份總數。
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
股東可以征集股東投票權。第八十五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
大事項時,對中小投資者表決應當單獨計票。
單獨計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且
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
股份總數。
股東買入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違反《證
券法》第六十三條***款、第二款規定的, 該超過規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買入后的 36
個月內不得行使表決權,且不計入出席股東
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持有1%上有表
決權股份的股東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
者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
可以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征集股東投票權
應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方式征集股
東投票權。除法定條件外,公司不得對征集
投票權提出***低持股比例限制。24第八十七條 公司應在保證股東大會合法、有
效的前提下,通過現場開會,包括提供網絡形
式的投票平臺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為股東參
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刪除該條款25第九十四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前,應
當推舉兩名股東代表參加計票和監票。審議事
項與股東有利害關系的,相關股東及代理人不
得參加計票、監票。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時,應當由律
師、股東代表與監事代表共同負責計票、監票,
并當場公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結果載入會
議記錄。第九十三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前,
應當推舉兩名股東代表參加計票和監票。
審議事項與股東有關聯關系的,相關股東
及代理人不得參加計票、監票。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時,應當由律
師、股東代表與監事代表共同負責計票、監
票,并當場公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結果
載入會議記錄。
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少
于2人的,由律師與監事代表共同負責計票、
監票。26第九十六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
交表決的提案發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
或棄權。第九十五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
交表決的提案發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
對或棄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作為內地與香
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股票的名義持
有人,按照實際持有人意思表示進行申報的
除外。27***百零七條 ***款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
30日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向董事會提交
書面辭職報告。董事會將在2日內披露有關情
況。***百零六條 ***款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
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向董事會提交書
面辭職報告。董事會將在 2日內披露有關情
況。28***百一十一條 獨立董事應按照法律、行政
法規及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百一十條 獨立董事應按照法律、行政法
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 行。29***百一十四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對外投資方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
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條第
(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
份的方案;
(八)對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條第(三)
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
本公司股份作出決議;
(九)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
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
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十一)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
秘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
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三)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六)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
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七)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
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職權。***百一十三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對外投資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
虧損方案;
(六)決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包括工資總額預算與清算等;
(七)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八)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九)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
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
外擔保事項、對外財務資助、委托理財、關
聯交易、對外捐贈等事項;
(十)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一)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
董事會秘書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
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決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
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訂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五)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
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六)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
查經理的工作;
(十七)擬訂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 司股份的方案;
(十八)對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條第
(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
形收購本公司股份作出決議;
(十九)決定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內部
控制體系、法律合規體系,審議公司內部審
計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依法批準年度
審計計劃和重要審計報告;
(二十)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
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等專門
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本
章程和董事會授權履行職責,提案應當提交
董事會審議決定。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
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
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
集人,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為會計專業人士。
董事會負責制定專門委員會工作規程,規范
專門委員會的運作。
超過股東大會授權范圍的事項,應當提
交股東大會審議。30***百一十七條 董事會制定專門的管理
制度,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
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的權
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
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并
報股東大會批準。
(一)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進行收購
出售重大資產、重大對外投資及其他重大交易
決策權限為: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不超過公司***近
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
2、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年
度相關的營業收入不超過公司***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30%;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
年度相關的凈利潤不超過公司***近一個會計***百一十六條 董事會制定專門的管
理制度,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
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對外財務資助、委
托理財、關聯交易、對外捐贈等權限,建立嚴
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
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并報股東大
會批準。
(一)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進行收
購出售重大資產、重大對外投資及其他重大
交易決策權限為: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不超過公司***近
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
2、交易標的(如股權)涉及的資產凈額
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年
度相關的營業收入不超過公司***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30%;
4、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
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
5、交易產生的利潤不超過公司***近一個
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30%。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30%;
4、交易標的(如股權)在***近一個會計
年度相關的凈利潤不超過公司***近一個會計
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30%;
5、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
不超過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
6、交易產生的利潤不超過公司***近一個
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30%。
7、對外捐贈金額不超過200萬元的捐贈
事項。31***百三十三條 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得
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百三十二條 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
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僅在公司領薪,不由
控股股東代發薪水。32***百三十四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
理連聘可以連任。***百三十三條 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
員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
員連聘可以連任。33***百四十一條 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
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
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百四十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
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大利益。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未能忠實履行職務或違
背誠信義務,給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
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34***百四十六條 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信
息真實、準確、完整。***百四十五條 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
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定期報告簽署
書面確認意見。35***百五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
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前 6個月
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
證券交易所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
會計年度前3個月和前9個月結束之日起的1
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
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百五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
之日起4個月內向證券交易所報送并披露年
度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上半年結束之日起
2個月內向證券交易所報送并披露中期報
上述年度報告、中期報告按照有關法
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
的規定進行編制。36***百六十四條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部
門及人員的職責,應當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審計負責人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百六十三條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內部控
制評價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授
權審計委員會負責與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溝
通,代表董事會指導公司內部審計部門開展 工作,聽取和審議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報告
和工作計劃。審計負責人向董事會審計委員
會負責并定期報告工作。37***百五六十五條 公司聘用取得"從事證券
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
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
務聘期1年可以續聘。***百六十四條 公司聘用符合《證券法》規
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凈資
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務,聘期
1年,可以續聘。38***百六十九條 公司的通知由董事會秘書以
下列形式發出:
(一)以專人送出;
(二)以郵件(包括電子郵件)方式送出;
(三)以傳真方式進行;
(四)以公告方式進行;
(五)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其他形式。***百六十九條 公司的通知由董事會秘書
以下列形式發出:
(一)以專人送出;
(二)以郵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進行;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的
其他形式。39***百七十條 公司發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
進行的,一經公告,視為所有相關人員收到通
知。***百七十條 公司發出的通知,在公司***
信息披露媒體以公告方式進行的,一經公告,
視為所有相關人員收到通知。40***百七十一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
知,以公告方式進行。***百七十一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
通知,在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以公告方式
進行。41***百七十二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的會議通
知,以專人送出、郵件、傳真、電話、短信、
OA、互聯網工具等通訊方式進行。***百七十二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的會議通
知,以專人送出、郵件、傳真、電話、短信、
OA,以及微信等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
進行。42***百七十三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的會議通
知,以專人送出、郵件、傳真方式進行。***百七十三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的會議通
知,以專人送出、郵件、傳真、電話、短信、
OA,以及微信等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
進行。43***百七十四條 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由
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被送達
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郵件送出
的,自交付郵局之日起第3個工作日為送達日
期;公司通知以電子郵件送出的,由公司董事
會秘書負責電話確認后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
以傳真方式送出的,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電
話確認后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
出的,***次公告刊登日為送達日期。***百七十四條 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自
被送達人本人收到通知時為送達日期;以快
遞郵寄書面通知方式送出的,自快遞到達被
送達人(含單位、住宅物業收發室等)簽收
或代簽時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電子郵件、
傳真、短信送出的,以電子郵件、傳真、短
信到達收件人郵箱、傳真機、手機時為送達
日期;以微信等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方式發
出通知的,自通知到達被送達人即時通訊工
具時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 的,以公告刊登日為送達日期。44***百七十六條 公司***《證券時報》、《香
港商報》和《上海證券報》為刊登公司公告和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報刊。
公司***巨潮咨詢網(網址:http:
//www.cninfo.com.cn)和本公司網站(網址:
http://www.htc.cn)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
需要披露信息的網站。***百七十六條 《證券時報》、《上海證券
報》、《香港商報》、巨潮資訊網(網址:http:
//www.cninfo.com.cn)為公司***信息披露
媒體。其中,《香港商報》為公司***的境外
信息披露媒體。
本公司網站(網址: http:
//www.htc.cn)為公司新聞、信息公示、投
資者關系等信息發布載體。45***百七十八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
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
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 10日內
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證券時報》《香
港商報》和《上海證券報》上公告。債權人自
接到通知書之日起 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
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
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百七十八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
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
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
通知債權人,并于 30日內在《證券時報》、
《香港商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網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
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
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46***百八十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
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 10日內
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證券時報》、《香
港商報》和《上海證券報》上公告。***百八十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
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
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證券時報》、
《香港商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
(網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公
告。47***百八十二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
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
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證券
時報》、《香港商報》和《上海證券報》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 30日內,未接到
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內,有權要求公
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百八十二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
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
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證
券時報》、《香港商報》、《上海證券報》和巨
潮 資 訊 網 ( 網 址 : http :
//www.cninfo.com.cn)上公告。債權人自接
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
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
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48***百八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證券時報》、***百八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
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 60日內在《證券 《香港商報》和《上海證券報》上公告。債權
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 30日內,未接到
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內,向清算組申
報其債權。時報》、《香港商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
資訊網(網址: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
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
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49第二百條 本章程以中文書寫,其他任何語種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與本章程有歧義時,以在中
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一
次核準登記后的中文版章程為準。第二百條 本章程以中文書寫,其他任何語種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與本章程有歧義時,以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
一次核準登記后的中文版章程為準。50第二百零四條 本章程自 2021年***次臨時
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第二百零四條 本章程自2022年第三次臨時
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