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5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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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5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2年5月17日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發出通知,并于2022年5月27日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在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軟件路15號三樓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公司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虢曉彬先生主持,審議并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并于2022年5月25日實施完畢,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以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
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對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14,963份調整為20,948份,第三個行權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224,055份調整為313,677份,行權價格由14.143元/份調整為10.031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由79,578股調整為111,409股,回購價格由6.883元/股調整為4.845元/股。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
二、審議通過《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根據公司2021年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激勵對象離職情況,其中10名激勵對象離職,6名激勵對象個人業績考核不合格(行權/解除限售標準系數為0),8名激勵對象個人業績考核合格(行權/解除限售標準系數為0.7)。
1、公司擬注銷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20,948份,同時注銷上述23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行權期已獲授但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82,492份,合計注銷股票期權103,440份股票期權;
2、公司擬以4.845元/股回購注銷上述24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1,409股限制性股票。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的條件已經成就,公司擬對符合行權/解除限售條件的股份辦理行權/解除限售。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四、審議通過《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已于2022年4月29日屆滿,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行權期內共自主行權158,053份,增加股本158,053股,公司總股本由200,831,050股增加至200,989,103股。
2、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1174號)核準,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虢曉彬先生非公開發行19,400,000股人民幣普通股,并已于2022年4月28日發行上市,公司總股本由200,989,103股增加至220,389,103股。
3、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本次轉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25日上市流通,公司總股本由220,389,103股增加至308,544,744股。
因此,公司總股本將由200,831,050股變更為308,544,744股,注冊資本將由200,831,050元變更為308,544,744元。
董事會同意對《公司章程》中的注冊資本及股份總數相應條款進行相應修訂,并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為滿足公司融資及經營需求,近期擬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人民幣合計68,000萬元,授信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一年,具體安排如下: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通過。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召集公司全體股東于2022年6月13日召開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述需要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三屆董事會
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履職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人作為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以及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認真審閱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相關事項的資料,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且本次調整已取得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我們認為此項調整符合有關規定。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
二、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公司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激勵計劃(草案)》中相關事項的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并將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三、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行權/解除限售股票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有關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生激勵計劃中規定的不得行權/解除限售的情形。有關離職及考核不及格的激勵對象不予行權/解除限售,本次行權/解除限售的其他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條件,本次行權/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對43名激勵對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內行權,43名激勵對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內解除限售。
獨立董事簽名:沈肇章 張翼 付宇
簽署日期: 2022年5月27日
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6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2年5月17日以郵件方式或電話方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22年5月27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習曉建先生主持,并審議會議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項,并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并于2022年5月25日實施完畢,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以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
根據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對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14,963份調整為20,948份,第三個行權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224,055份調整為313,677份,行權價格由14.143元/份調整為10.031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由79,578股調整為111,409股,回購價格由6.883元/股調整為4.845元/股。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
二、審議通過《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事會同意根據公司2021年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激勵對象離職情況,其中10名激勵對象離職,6名激勵對象個人業績考核不合格(行權/解除限售標準系數為0),8名激勵對象個人業績考核合格(行權/解除限售標準系數為0.7)。
1、公司擬注銷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20,948份,同時注銷上述23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行權期已獲授但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82,492份,合計注銷股票期權103,440份股票期權;
2、公司擬以4.845元/股回購注銷上述24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1,409股限制性股票。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監事會同意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的條件已經成就,公司擬對符合行權/解除限售條件的股份辦理行權/解除限售。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于***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7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根據公司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相關授權,上述事項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和《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前述議案及《關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投票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天元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上海榮正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正咨詢”)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或“本激勵計劃”)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公司已在內部對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4日止,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書面提出的異議或不良反映。此外,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監事會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3、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開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并對《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進行了公告。本激勵計劃獲得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以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出具獨立意見,同意公司調整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并以2019年4月3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61名激勵對象授予權益109.03萬股,其中股票期權52.22萬份,限制性股票56.81萬股。天元律師就本激勵計劃調整及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就本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2019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權益總數為109.03萬股,其中股票期權52.22萬份,限制性股票56.81萬股。
6、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調整為78.33萬份,行權價格調整為14.243元/份;***個解除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調整為67,482股,回購價格調整為6.983元/股。
7、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為14.143元/份;第二個解除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為6.883元/股。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二、調整事由及調整方法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議案》,并于2022年5月25日實施完畢。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根據公司《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同時根據2021年利潤分配方案,對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
1、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做相應的調整
(1)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調整
Q=Q0×(1+n)=14,963×(1+0.4)=20,948份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Q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1)第三個行權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調整
Q2=Q1×(1+n)=224,055×(1+0.4)=313,677份
(其中:Q1為調整前的股票期權數量;n為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Q2為調整后的股票期權數量。)
(2)第三個行權期行權價格的調整
P=(P0-V1)÷(1+n)=(14.143-0.1)÷(1+0.4)=10.031元/份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1為每股的派息額;n為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做相應的調整
(1)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調整
Q=Q0×(1+n)=79,578×(1+0.4)=111,409股
(其中:Q0為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數量;n為每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Q為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2)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
P=(P0-V1)÷(1+n)=(6.883-0.1)÷(1+0.4)=4.845元/股
(其中:P0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V1為每股的派息額;n為每股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
綜上,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14,963份調整為20,948份,第三個行權期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由224,055份調整為313,677份,行權價格由14.143元/份調整為10.031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由79,578股調整為111,409股,回購價格由6.883元/股調整為4.845元/股。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根據公司2021年利潤分配方案,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且本次調整已取得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我們認為此項調整符合有關規定。因此,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公司2021年利潤分配方案,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且本事項已取得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調整。
六、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本次激勵計劃的調整事宜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次激勵計劃的調整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相關手續。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漢坤(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實施等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8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
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本次將注銷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20,948份,同時注銷23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行權期已獲授但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82,492份,合計注銷股票期權103,440份;
2、公司本次將回購注銷24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已獲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1,409股。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現將本次回購部分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項具體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和《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前述議案及《關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投票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天元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上海榮正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正咨詢”)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或“本激勵計劃”)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公司已在內部對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4日止,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書面提出的異議或不良反映。此外,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監事會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3、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開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并對《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進行了公告。本激勵計劃獲得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以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出具獨立意見,同意公司調整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并以2019年4月3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61名激勵對象授予權益109.03萬股,其中股票期權52.22萬份,限制性股票56.81萬股。天元律師就本激勵計劃調整及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就本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2019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權益總數為109.03萬股,其中股票期權52.22萬份,限制性股票56.81萬股。
6、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其中,《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已提交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已注銷2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59,220份;回購注銷23名激勵對象獲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7,482股。
7、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其中,《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已提交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已注銷***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及21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不可行權的股票期權合計215,603份;回購注銷22名激勵對象獲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24股。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二、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原因、依據、數量
1、公司本次將注銷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限屆滿未能行權的股票期權20,948份。
2、根據2021年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激勵對象離職情況
35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良好”,本期個人可行權系數為1;
8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合格”,本期個人可行權系數為0.7;6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不合格”,本期個人可行權系數為0。截至目前,公司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9人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將注銷該9人已獲授的52,164份股票期權。
綜合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與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結果,及激勵對象離職情況,本次公司將注銷23名激勵對象獲授但尚未行權的82,492份股票期權。
綜上,公司本次將合計注銷股票期權103,440份。
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價格及資金來源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按的原因和數量
根據2021年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激勵對象離職情況,35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良好”,本期個人可解除限售系數為1;8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合格”,本期個人可解除限售系數為0.7;6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不合格”,本期個人可解除限售系數為0。截至目前,公司授予的激勵對象中有10人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將注銷該人已獲授的81,081股限制性股票。
綜合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與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結果,及激勵對象離職情況,本次公司將回購注銷24名激勵對象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1,409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購價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4.845元/股。
(三)回購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限制性股票總金額為53.98萬元,均為公司自有資金。
(四)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尚需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四、本次回購前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表
五、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本次公司注銷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努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六、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激勵計劃(草案)》中相關事項的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并將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七、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監事會同意公司此次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
八、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
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本次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已履行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相關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漢坤(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實施等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9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
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
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的期權數量為231,185份,符合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43人;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31,185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43人;
3、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有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和《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前述議案及《關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投票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天元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上海榮正投資咨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正咨詢”)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或“本激勵計劃”)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2、公司已在內部對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4日止,在公示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組織或個人書面提出的異議或不良反映。此外,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監事會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3、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開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并對《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進行了公告。本激勵計劃獲得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其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以及《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出具獨立意見,同意公司調整本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并以2019年4月30日為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61名激勵對象授予權益109.03萬股,其中股票期權52.22萬份,限制性股票56.81萬股。天元律師就本激勵計劃調整及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榮正咨詢就本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2019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權益總數為109.03萬股,其中股票期權52.22萬份,限制性股票56.81萬股。
6、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7、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二、關于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情況
(一)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等待期/解除限售期即將屆滿的說明
股票期權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滿12個月后,激勵對象應在未來36個月內分三期行權。股票期權的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本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權登記日為2019年5月30日,第三個行權等待期將于2022年5月29日屆滿;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為2019年6月4日,第三個限售期將于2022年6月3日屆滿。
(二)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⑥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業績考核要求
本計劃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的行權/解除限售考核年度為2019-2021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所引用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指合并報表口徑的財務數據和根據該類財務數據計算的財務指標。上述凈利潤均以公司該會計年度審計報告所載數據為準,凈利潤考核指標均以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并剔除本計劃及其他股權激勵計劃實施所產生的股份支付費用作為計算依據,下同。
公司2021年營業收入為74,263.83萬元,較2018年營業收入增長61.47%,符合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業績考核目標。
4、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公司將對激勵對象每個考核年度的綜合考評進行打分,激勵對象需個人績效考核“達標”方可解除限售,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解除限售額度=標準系數×個人當年計劃解除限售額度。
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結果劃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考核評價表適用于考核對象。屆時根據下表確定激勵對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公司授予的58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如下:
公司授予期權的激勵對象考核結果如下:
(1)35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良好”,本期個人可行權系數為1;
(2)8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合格”,本期個人可行權系數為0.7;
(3)6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不合格”,本期個人可行權系數為0。
(4)9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
授予的59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如下:
(1)35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良好”,本期個人可解除限售系數為1;
(2)8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合格”,本期個人可解除限售系數為0.7;
(3)6名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評結果為“不合格”,本期個人可解除限售系數為0。
(4)10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
三、公司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相關內容與公司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無差異。
四、本次行權/解除限售的安排
(一)本次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
1、行權股票的來源:行權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股票。
2、本次股票期權行權期限:2022年5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止。
3、行權價格:10.031元/份。
4、行權方式:自主行權。
5、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43人,可行權的期權數量為231,185份。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名單及可行權數量:
6、可行權日:
根據相關規定,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個交易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激勵對象必須在可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有效期結束后,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
7、公司董事會根據政策規定的行權窗口期確定行權日,并按相關規定為激勵對象申請辦理自主行權,由激勵對象選擇在可行權期限內(法定禁止行權期除外)自主行權。
8、行權專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計劃
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所募集資金將存儲于公司行權專戶,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9、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處理方式
符合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必須在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期內行權,在行權期結束后,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轉入下個行權期,該部分股票期權自動失效,由公司注銷;對于本批次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公司將予以注銷。
10、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告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告日前6個月未買賣公司股票。
11、本次股票期權行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會發生變化。本次股權激勵第三個行權期結束后,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本次實施的股票期權行權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12、選擇自主行權模式對股票期權定價及會計核算的影響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關于公允價值確定的相關規定,需要選擇適當的估值模型對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進行計算。公司選擇Black-Scholes模型來計算期權的公允價值。由于在可行權日之前,公司已經根據股票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在行權日,公司根據實際行權數量,確認股本和股本溢價,同時將等待期內確認的“資本公積一其他資本公積”轉入“資本公積一資本溢價”,行權模式的選擇不會對上述會計處理造成影響,即股票期權選擇自主行權模式不會對股票期權的定價及會計核算造成實質影響。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4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31,185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對象及股票數量如下: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行權/解除限售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有關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生激勵計劃中規定的不得行權/解除限售的情形。有關離職及考核不及格的激勵對象不予行權/解除限售,本次行權/解除限售的其他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條件,本次行權/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對43名激勵對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內行權,43名激勵對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內解除限售。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2019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的條件已經成就。因此,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對符合行權/解除限售條件的股份辦理行權/解除限售。
七、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意見
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本次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本次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解除限售期的行權/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相關手續。
八、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漢坤(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實施等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40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
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05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十三次會議的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情況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已于2022年4月29日屆滿,激勵對象在第二個行權期內共自主行權158,053份,增加股本158,053股,公司總股本由200,831,050股增加至200,989,103股,注冊資本由200,831,050元變更為200,989,103元。
2、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1174號)核準,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虢曉彬先生非公開發行19,400,000股人民幣普通股,并已于2022年4月28日發行上市,公司總股本由200,989,103股增加至220,389,103股,注冊資本由200,989,103元變更為220,389,103元。
3、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股。本次轉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25日上市流通,公司總股本由220,389,103股增加至308,544,744股,注冊資本由220,389,103元變更為308,544,744元。
因此,公司總股本將由200,831,050股變更為308,544,744股,注冊資本將由200,831,050元變更為308,544,744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訂情況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關規定,公司擬修訂《公司章程》中的注冊資本及股份總數的相應條款,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三、其他說明
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公司董事會***專人根據規定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特此公告。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002908 證券簡稱:德生科技 公告編號:2022-041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召開2022年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現將本次股東大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基本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2年6月13日下午14:00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6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時間。
4、現場會議地點: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軟件路15號二樓公司會議室
5、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1)現場投票:股東出席現場股東大會或者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現場會議參加表決,股東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2)網絡投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形式表決權。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方式出現重復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6、股權登記日:2022年6月7日
7、出席對象:
(1)截止股權登記日2022年6月7日15:00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授權委托書格式參見附件二),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內容詳情請見2022年5月28日登載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司公告。
上述議案2為特別決議議案,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公司將就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提案對中小投資者(指除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票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在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披露。
三、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
預約登記,異地股東可采用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登記,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請股東仔細填寫《參會股東登記表》(見附件三),以便登記確認。
2、登記時間:
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0日,9:00-17:30;建議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登記(郵箱地址:stock@e-tecsun.net)。注意登記時間以收到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時間為準。
3、登記地點:廣東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4、登記手續:
(1)自然人股東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證券賬戶卡(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應持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人證券賬戶卡(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持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
(3)注意事項: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場,謝絕未按會議登記方式預約登記者出席。
(下轉B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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