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6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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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6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通訊和書面方式發出,會議應到監事4名,實到4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歐立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與會監事對下列議案進行了審議,并全票通過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經核查,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 號一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對會計政策進行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同意4票、棄權0票、反對0票。
特此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1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以書面、電子文件方式發出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通知,會議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8人,現場參會6人,通訊方式參會2人,董事高宏波先生、董事夏斌先生以通訊方式表決,公司監事、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列席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董事長蔡飚先生主持。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議案(詳見同日公告《廣弘控股關于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62)。
董事會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5000萬元在廣州市增城區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暫定名,具體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占其注冊資本5000萬元的100%。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全權辦理上述發起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相關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8票、棄權0票、反對0票,同意本議案。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二、審議通過關于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議案(詳見同日公告《廣弘控股關于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62)。
董事會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5000萬元在廣州市增城區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具體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占其注冊資本5000萬元的100%。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全權辦理上述發起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相關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8票、棄權0票、反對0票,同意本議案。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三、審議通過關于擬與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的議案(詳見同日公告《廣弘控股關于擬與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63)
董事會同意公司及擬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均為暫定名,尚未注冊)與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擬計劃投資建設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項目總用地約192畝,擬建設綜合展貿交易中心、高端總部商務中心、供應鏈金融中心、智慧科創中心、消費體驗中心等物業。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全權辦理上述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的相關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8票、棄權0票、反對0票,同意本議案。
四、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終止租賃辦公場地之關聯交易的議案(詳見同日公告《廣弘控股關于公司終止租賃辦公場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64)
董事會同意公司終止租賃關聯方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位于廣州市天河區廣州大道北680號廣弘大院自編1棟(一、二、三樓)的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表決結果:同意5票、棄權0票、反對0票,同意本議案。董事會審議該項議案時,關聯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夏斌先生回避了表決。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詳見同日公告《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65)。
董事會同意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模式進行會計政策變更,由成本計量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表決結果:同意8票、棄權0票、反對0票,同意本議案。
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5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弘控股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開了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2021年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原因及變更日期
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方法初始確定為成本計量模式。公司目前所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主要是位于廣州大道北520號物業,用于對外出租。隨著其所處區域的經濟發展,房地產價值產生較大變動,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更能夠動態反映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更加客觀地反映公司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便于投資者客觀了解公司的資產狀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一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相關規定,公司擬自2021年12月31日起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模式進行會計政策變更,由成本計量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按評估機構出具的相關投資性房地產評估結果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
變更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變更前后采用會計政策的變化
1、變更前采取的會計政策
公司投資性房地產主要為長期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變更前公司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按其預計使用壽命及凈殘值率對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計提折舊或攤銷。投資性房地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凈殘值率及年折舊(攤銷)率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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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變更后采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后,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不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當投資性房地產被處置、或者***退出使用且預計不能從其處置中取得經濟利益時,終止確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出售、轉讓、報廢或毀損的處置收入扣除其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計入當期損益。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 號一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屬于會計政策變更,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的,應當采用追溯調整法處理。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經公司初步測算,公司本次投資性房地產會計政策變更追溯調整將增加2020年12月31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所有者權益11,214.04萬元、增加2020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558.20萬元(以上數據均為合并口徑);本次會計政策變更追溯調整增加2019年12月31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所有者權益9,655.84萬元,增加2019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9,655.84萬元。上述數據為本公司財務部門的初步測算結果,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具體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將以年度審計機構確認的結果為準。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導致公司***近一年已披露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后盈虧性質出現改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導致公司尚未披露的***近一個報告期盈虧性質發生變化,且公司預計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近一期經審計所有者權益的影響比例將不超過50%。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按評估機構出具的相關投資性房地產評估結 果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若相關資產受宏觀經濟環境影響導致其公允
價值變動,可能會增加公司未來年度業績波動的風險。
三、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程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已分別經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2021年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近一期經審計股東權益的影響比例將不超過50%,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公司董事會認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公司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具 備合理性、可操作性,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3 號一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相關規定,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提供更可靠的會計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觀、公允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3 號一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六、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 號一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對會計政策進行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七、備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監事會會議決議
(三)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四)監事會對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五)獨立董事對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4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終止租賃辦公場地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因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廣弘控股)發展及滿足日常經營辦公需要,公司2020年12月22日召開2020年第六次臨時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租賃辦公場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東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弘資產”)租賃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作為辦公使用。雙方于2020年12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本次關聯交易租賃辦公場地位于廣州市天河區廣州大道北680號廣弘大院自編1棟(一、二、三樓)的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房屋使用面積3000平方米,租賃期限為10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租金為2,520,000元/年,從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2%,前6個月為裝修免租期。本次關聯交易在董事會權限范圍內,不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上述事項詳見2020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的公司公告編號:2020--54、55)。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租賃場地裝修項目工程進度放緩,為減輕廣弘控股租金負擔,努力把疫情影響降至***低,也為了促進廣弘控股加快發展,2021年6月30日廣弘資產與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甲乙雙方同意將《房屋租賃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裝修免租期延長6個月,即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簽訂補充協議事項在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上述事項詳見2021年7月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的公司公告編號:2021--39)。
因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現階段廣弘資產對該場地另有規劃,雙方于2021年12月14日簽訂《終止協議》,提前終止租賃廣弘資產位于廣州市天河區廣州大道北680號廣弘大院自編1棟(一、二、三樓)的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二)關聯關系
截至本公告日,廣弘資產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為312,018,687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4.60%,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廣弘資產系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三)審批程序履行情況
公司2021年12月14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會議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終止租賃辦公場地之關聯交易的議案》,3名關聯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和夏斌先生回避了表決。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該事項,一致同意將該事項提交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審議,并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本次終止關聯交易在董事會權限范圍內,不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終止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履約安排
2021年12月14日,公司與廣弘資產簽訂《終止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出租人(甲方):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自本協議簽訂并生效之日起,原合同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終止,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履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并生效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42萬元。
三、終止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按原租賃協議約定向廣弘資產繳納租賃保證金人民幣42萬元外,雙方之間未產生其他應結算費用,雙方已于《終止協議》中對租賃保證金的退還作約定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資金安全。同時,本次終止租賃辦公場地事項不影響公司發展及日常辦公需求,有利于減少關聯交易,不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不利影響。
四、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事前對該關聯交易進行了審核,同意將該事項作為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公司本次終止租賃辦公室場地之關聯交易的事宜,事前雙方已進行友好協商,解除相關租賃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本次交易事項不存在造成公司向關聯方利益傾斜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與全體股東利益。
(三)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關聯交易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同意該議案。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關于關聯交易事前認可的獨立意見
(三)獨立董事關于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四)《終止協議》
特此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2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冷鏈物流發展規劃》及廣弘控股“十四五”規劃,加快企業專業化、品牌化發展,推動傳統食品冷藏貿易向現代食品冷鏈產業服務轉型,實施落地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構建食品產業地標名片,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技術、服務、模塊較為完善的綠色食品冷鏈服務商和安全、便捷、質優的綠色食品供應商,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弘控股或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在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新設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食品產業公司)和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投資公司)。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均為人民幣5000萬元,由廣弘控股全額出資。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會議以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議案》、《關于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議案》,并同意授權由公司管理層負責辦理有關設立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的一切事宜。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該事項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投資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擬設立公司的基本情況
(一)廣弘控股擬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具體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定登記信息為準):
1、公司名稱: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暫定名,以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3、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元
4、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朱村大道西(擬)
5、經營期限:長期,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6、經營范圍:批發兼零售:冷凍肉、冷凍水產品、速凍方便食品、蛋及蛋類制品、預包裝食品、酒精飲料、乳制品;農副產品收購;國內貿易;倉儲;貨物加工打包和裝卸服務,代辦貨物配送,冷鏈配送;物業租賃及管理;貨物進出品、技術進出口;肉制品及副產品加工、水產品加工;食品冷藏及空調、冷藏設備的技術咨詢;商貿信息咨詢;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經營管理,攤位出租管理,停車場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股東及股權結構: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食品產業公司成立后,公司將直接持有該公司100%股權。
(二)廣弘控股擬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具體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定登記信息為準):
1、公司名稱: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以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3、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元
4、注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朱村大道西(擬)
5、經營期限:長期,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6、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信息技術和流程外包服務(不含金融信息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住房租賃;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供應鏈管理服務;貨物進出口。房地產開發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股東及股權結構: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實業投資公司成立后,公司將直接持有該公司100%股權。
三、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公司擬設立的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均為全資子公司,無需簽署對外投資合同。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投資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對外投資設立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是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冷鏈物流發展規劃》及公司“十四五”規劃,加快企業專業化、品牌化發展,推動傳統食品冷藏貿易向現代食品冷鏈產業服務轉型,通過應用物聯技術、區塊鏈技術、大數據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園區產業生態閉環,不斷對公司主業產業生態進行賦能升級,全方位挖掘和提升項目價值,實施落地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本次對外投資設立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符合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有利于進一步對公司食品主業的提質增效,提升核心競爭力。
(二)本次對外投資設立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尚需工商管理部門核準,存在不確定性;食品產業公司和實業投資公司在未來實際運營管理過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市場、經營、管理等各方面不確定因素影響,本次投資在后續經營、管理、風險控制等方面存在不確定性。
五、其他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投資進展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獨立董事關于投資設立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和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21-63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與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
框架協議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擬簽訂的《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以下簡稱:《投資框架協議書》)涉及的后續具體投資事項尚需協議各方進一步落實和推進,同時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審批程序經審批后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本次擬簽訂的《投資框架協議書》所涉及的項目用地需依法通過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能否競得、土地使用權的***終成交價格及取得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具體投資項目的實施尚需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存在不確定性。
3、本次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一、概述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冷鏈物流發展規劃》及廣弘控股“十四五”發展規劃,加快企業專業化、品牌化發展,推動傳統食品冷藏貿易向現代食品冷鏈產業服務轉型,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廣弘控股)及擬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均為暫定名,尚未注冊)擬與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擬計劃投資建設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以下簡稱:智慧港項目),項目總用地約192畝,擬建設綜合展貿交易中心、高端總部商務中心、供應鏈金融中心、智慧科創中心、消費體驗中心等物業。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擬與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的議案》,并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辦理有關簽訂《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的一切事宜。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該事項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目前尚未簽訂協議,擬簽訂《投資框架協議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主體
甲 方: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
乙 方: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 方: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暫定名,公司全資子公司,尚未注冊)
丁 方: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公司全資子公司,尚未注冊)
(二)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
項目建設地點:擬選址增城區中新鎮(用地性質、面積、年限和位置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審批為準)。
項目投資方: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主體:廣東廣弘智慧港食品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廣東廣弘智慧港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內容:項目總用地約192畝,擬建設展貿交易中心、高端總部商務中心、消費體驗中心、供應鏈金融中心、智慧科創中心等物業。項目建設用地將由建設單位依法通過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取得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三)各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支持丙方、丁方依法通過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取得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2)甲方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配合丙方、丁方辦理本項目所涉及的立項備案、工商注冊、規劃報建、施工許可等行政審批手續。
(3)甲方應對項目受讓宗地地塊進行場地平整及建設地塊周邊基礎設施,按規劃提供道路以及供水、排水等接駁口,并承擔接駁口之前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
2、乙丙丁三方義務
(1)乙丙丁三方承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投資、建設、經營。
(2)丙方、丁方承諾在取得項目用地后,在廣州市增城區依法依規持續經營,所產生的稅收在增城繳納并在增城依法上報統計數據,且20年內不遷出增城或改變納稅和統計義務。
(3)丙方、丁方承諾本項目及入駐本項目所在地所有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的生態環境、安全、產業發展等各方面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
三、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投資框架協議書》的簽訂,符合國家政策及公司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有利于公司進一步加快企業專業化、品牌化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將公司打造為粵港澳大灣區技術、服務、模塊較為完善的綠色食品冷鏈服務商和安全、便捷、質優的綠色食品供應商,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同時,更多專業人才的引入和更優質業務資源的集聚,也有利于進一步做大做優冷鏈倉儲服務和市場管理服務主業,全力推進實現公司高質量發展。
(二)目前項目尚處于籌備階段,短期內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從公司長期發展來看,將對公司營業規模和經營業績的提升帶來積極影響。
四、存在的風險
(一)本次擬簽訂的《投資框架協議書》涉及的后續具體投資事項尚需協議各方進一步落實和推進,同時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審批程序經審批后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本次擬簽訂的《投資框架協議書》所涉及的項目用地需依法通過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能否競得、土地使用權的***終成交價格及取得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具體投資項目的實施尚需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存在不確定性。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擬簽訂的《廣弘控股食品冷鏈智慧港項目投資框架協議書》
特此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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