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2版)證券代碼:688089 證券簡稱:嘉必優 公告編號:2022-026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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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4-23 熱度:
(上接B122版)
證券代碼:688089 證券簡稱:嘉必優 公告編號:2022-026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
建設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
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
增加項目投資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將募投項目一一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本項目”)實施地點由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開發區變更至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區;
● 公司擬調整項目投資規模,將投資金額由14,845.20萬元增加至32,000.42萬元,項目建設周期相應延長至3年,擬使用剩余超募資金2,372.46萬元及自有資金14,782.76萬元增加項目投資額;
●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 本次調整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2338號)同意注冊,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23.90元,合計募集資金人民幣717,000,0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稅)人民幣68,673,892.62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648,326,107.38元。上述資金已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信會師報字[2019]第ZE10784號”驗資報告。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設立了相關募集資金專項
賬戶,對募集資金實施專項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
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公司***公開發行所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投資于
以下項目: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648,326,107.38元,其中超募資金金額為103,687,107.38元。募資資金具體使用情況請見公司于本公告同日發布的《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2-019)。
二、本次募投項目變更的具體情況
1、實施地點變更:由原計劃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開發區創業大道3號變更為武漢市東湖高新區高科園路以東、高科園三路以北(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已經簽署);
2、投資規模變更:總投資金額由14,845.20萬元增加至32,000.42萬元。調整前后計劃對比表如下:
3、項目周期變更:項目建設周期由2年延長至3年;
三、本次變更的資金來源
公司擬使用剩余超募資金2,372.46萬元用于本項目,同時本項目其余所需資金 14,782.76萬元由公司自有資金補足。
四、本次事項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4月22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分別發表了同意意見,保薦機構對該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本次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本次事項變更原因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變更原因
1、實施地點變更原因:擬變更后的地址位于武漢市東湖高新區生物產業基地,屬于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產業聚集優勢明顯,交通便利,周邊配套成熟,有利于吸引各地高校及科研院所乃至全球研發人才,保持研發隊伍穩定性,更符合公司研發中心建設的需求。
2、投資規模變更原因: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公司計劃對原“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進行升級,將研發中心建設成為合成生物學工業技術研究院,在自用研發基礎上,瞄準行業未來發展方向,圍繞合成生物學技術及產業,通過自主研發、聯合研發、吸引外部研發項目等多種形式,擴大研發半徑,促進合成生物學技術的工程化和產業化,建成合成生物學產業平臺,利用合成生物學提升行業技術附加值,通過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布局大健康、化妝品新原料和生物材料等領域,以技術創新驅動公司及行業發展。
3、建設周期變更原因:由于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擴大,項目建設周期相應延長。
(二)本次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合成生物學已經成為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本次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升級,將通過合成生物學領域的產業化技術開發,打造國內***具轉化效率的生物工業化技術中心,吸收、引導合成生物學實驗室技術向產業化能力高效轉化,根據合成生物學技術發展的未來趨勢,提前布局相應的工程化、工業化技術,在技術、設備、系統、產品各方面***生物制造產業的未來。本次募投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的變更經公司審慎分析、充分論證,立足現在,著眼于未來,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的需求。
本次募投項目變更的審議程序和內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規的要求,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專項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變更研發中心項目實施地點、調整投資規模,是基于公司研發布局的實際需要,符合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發水平,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同時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有助于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本次事項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項目變更事項,并將此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變更募投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并將剩余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超募資金使用和管理運作規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變更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的事項。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變更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的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規范運作》等的有關法規的要求,本次事項不存在影響原募投項目正常實施的情形,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保薦機構對上述募投項目變更、調整投資規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和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的事項無異議。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一)《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募投項目之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實施地點、投資規模并使用剩余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增加項目投資額事項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3日
證券代碼:688089 證券簡稱:嘉必優 公告編號:2022-020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30元(含稅),不進行送轉股。
●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一、 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確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2021年實現凈利潤為 106,735,298.56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提10%的盈余公積金10,673,529.86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 279,091,869.44元, 減去2020年度利潤分配 39,600,000.00元,至 2021年末累計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 335,553,638.14元。
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21年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30元人民幣(含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為120,000,000股,以120,000,000股為基數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39,600,000.00元(含稅),占合并報表當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為30.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回購注銷/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注銷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續總股本發生變化,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并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本公司全體獨立董事認為:
公司《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符合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分紅回報三年規劃》的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時,該利潤分配方案也充分考慮了公司的盈利情況、現金流狀況和長遠發展的資金需要以及賬面累計資本公積金余額等因素,兼顧了股東的合理回報與公司的正常經營與可持續發展。
因此,我們同意《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公司盈利情況、現金流狀態及資金需求等各種因素,不存在損害廣大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充分考慮了公司的經營現狀,因此,同意本次利潤分配預案。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結合了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3日
證券代碼:688089 證券簡稱:嘉必優 公告編號:2022-022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 本次日常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業務需要,公司與關聯方間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2年第1次會議,全體委員一致同意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同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關聯董事易德偉回避表決,表決結果:8票同意,占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董事人數的100%,0票反對,0票棄權。
同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并出具了專項意見。關聯監事姚建銘回避表決,表決結果:2票同意,占出席會議的非關聯監事人數的100%,0票反對,0票棄權。由于表決人數低于3人,此議案在本次監事會會議上未形成決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根據公司2022年度的經營計劃,對2022年度的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預計如下:
1、2022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勞務關聯交易預計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2、2022年度采購商品/接受勞務關聯交易預計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說明:涉及匯率轉換的,2021年實際交易金額,匯率使用實際交易月末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2022年預計交易金額,匯率使用2021年12月31日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1美元對人民幣6.3757元。
(三)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金額為8,081,934.54元,如下表所示:
1、2021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勞務關聯交易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備注:公司與合肥中科華燕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系2021年度實際發生的新增關聯交易事項,在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時未知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此新增事項無需提交董事會審議,無需單獨對外披露。
2、2021年度采購商品/接受勞務關聯交易情況
二、關聯人基本情況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人的基本情況
1. 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
企業類型:澳大利亞私人公司
成立時間:2010年7月20日
主要股東:Pharmamark Australia Pty Ltd
實際控制人:Guy Drummond
注冊地址:HALL CHADWICK,Level 40,2-26 Park Street,SYDNEY NSW 2000
主要生產經營地:32 Killeaton Street,ST IVES NSW 2075
主營業務:負責IntEncapR微膠囊包埋和油脂粉末化技術平臺商業化,主要生產微膠囊粉末化產品,應用于嬰兒奶粉及其他嬰兒食品領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總資產為528.90萬澳元,凈資產為276.19萬澳元;2021年度營業收入為769.55萬澳元,凈利潤為-214.40萬澳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上海時代光華教育發展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孫衛玨
成立時間:2004年5月26日
主要股東:孫衛玨
實際控制人:孫衛玨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注冊地址:青浦區公園東路1155號429-431室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發。
一般項目:計算機軟件、網絡科技領域內的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計算機網絡工程(除專項審批),社會經濟咨詢服務,圖文設計制作,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銷售文化體育用品、辦公設備、工藝美術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計算機軟件、辦公用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總資產為 12,438.56萬元,凈資產為 2,425.73萬元;2021年度營業收入為20,874.96萬元,凈利潤為-2,097.64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3、合肥中科華燕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立潔
成立時間:2018年7月27日
主要股東:楊興墨
實際控制人:楊興墨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注冊地址:合肥市高新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營范圍:生物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成功轉化;化妝品的研發;品牌管理;化妝品、消毒用品、衛生用品、生物制劑、預包裝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貨、電子產品、工藝禮品、包裝材料、美容器材、化工原料(有毒及危險品除外)的批發與零售(含網上銷售);展覽展示服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總資產為541萬元,凈資產為478萬元;2021年度營業收入為 377萬元,凈利潤為57.6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本公司副總經理馬濤擔任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 董事而構成關聯關系。
本公司實際控制人易德偉擔任上海時代光華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并持有該公司股權而構成關聯關系。
本公司監事姚建銘先生擔任合肥中科華燕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而構成關聯關系。
(三)上年同期同類銷售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和履約能力分析
上年同期與 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同類銷售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良好,未發生違約情形。
(四)上年同期同類采購關聯交易的執行情況和履約能力分析
上年同期與上海時代光華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同類采購關聯交易執行情況良好,未發生違約情形。
上年同期與Pharmamark Nutrition Pty Ltd同類采購關聯交易執行情況良好,未發生違約情形。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銷售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行為,為銷售公司產品。定價政策以市場價格作為定價依據,依客戶需求特別定制的產品,如缺乏同類產品價格的可比性,參照市場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潤確定。
采購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行為,為采購公司所需服務。定價政策以市場價格作為定價依據。
四、關聯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2022年擬進行的日常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行為,以市場價格為定價標準,不會對關聯方形成較大的依賴,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專項意見
(一)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我們認真查閱了公司過去一年以及2022年預計發生的關聯交易相關的資料文件,我們認為公司2022年度預計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系為公司開展正常經營管理所需,存在交易的必要性。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關聯交易作價公允。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符合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的要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將《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
(二)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2年度預計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系為公司開展正常經營管理所需,存在交易的必要性。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關聯交易作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符合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的要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規定,董事會在審核該關聯交易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表決程序合法合規。因此,我們同意《關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并提請董事會將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關聯董事已對關聯交易事項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上述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交易所規則的規定。上述關聯交易屬于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需要,符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關聯交易價格將以市場定價為依據,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構成重大影響,不存在利益輸送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事項無異議,將持續關注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的進展情況。
六、上網公告附件
(一)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二)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的獨立意見;
(三)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預計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3日
證券代碼:688089 證券簡稱:嘉必優 公告編號:2022-023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執行新租賃準則
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2018 年12月修訂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21號一租賃》(財會(2018)35號)要求而進行變更。
●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及凈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財政部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21號一租賃》(財會(2018)35號,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租賃準則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
2、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為財政部2006年發布的《企業
會計準則第21號一租賃》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執行財政部于2018年修訂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一租賃》。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一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4、變更日期
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準則及通知規定,公司作為境內上市企業自2021年1 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1、新租賃準則下,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承租人將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所有租賃將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2、對于使用權資產,承租人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同時承租人需確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并對已識別的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
3、對于租賃負債,承租人應當計算租賃負債在租賃期內各期間的利息費用,并計入當期損益;
4、對于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選擇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5、按照新租賃準則及上市規則要求,在披露的財務報告中調整租賃業務的相關內容。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
本次變更系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專項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新企業會計
準則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變更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
海證券交易所等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嚴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特別是
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變更會計政策是更具財政部修訂的《企業會計準
則第21號一租賃》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變更和調整,相關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
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的反映
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事項。
特此公告。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3日
證券代碼:688089 證券簡稱:嘉必優 公告編號:2022-024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
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 4,896.25萬元用于在建募投項目一一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并將該項目投資額由19,750.00萬元增加至 24,646.25萬元,除以上調整以外,該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周期等其他方面均保持不變。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本次涉及募集資金調整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2338號)同意注冊,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23.90元,合計募集資金人民幣717,000,000.00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稅)人民幣68,673,892.62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648,326,107.38元。上述資金已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信會師報字[2019]第ZE10784號”驗資報告。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設立了相關募集資金專項
賬戶,對募集資金實施專項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銀行簽署了募
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公司***公開發行所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投資于
以下項目: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648,326,107.38元,其中超募資金金額為103,687,107.38元。募資資金具體使用情況請見公司于本公告同日發布的《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2-019)。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投資額的具體情況
由于原材料及核心設備價格大幅上漲,同時新增精煉系統、智能制造系統以及節能減排系統設施,公司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總投資預計超出原計劃投資額,故公司擬使用超募資金 4,896.25萬元用于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項目,并將該項目投資額由19,750.00萬元增加至 24,646.25萬元,調整前后計劃對比表如下:
三、本次事項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4月22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分別發表了同意意見,保薦機構對該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本次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本次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投資額事項,是基于原材料和核心設備大幅漲價的市場行情,同時在國家“碳中和”、“碳達峰”大背景下,實體企業積極響應并深入落實節能減排的號召,對原募投項目相關系統進行節能減排升級,并結合了行業技術發展和目前產品工藝需求,增加精煉系統設備設施,提升產品質量。
本次募投項目投資額的增加,有利于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保證公司產品技術的***性,匹配公司業務發展的需求。除增加投資額外,本募投項目的建設周期、實施地點、項目用途均未發生改變,審議程序和內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規的要求,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和長遠發展需要。
五、專項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是根據公司募投項目實施的實際需要,有助于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提升募投項目整體質量。本次事項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的事項。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投資額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超募資金使用和管理運作規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的事項。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的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事項的內容和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規范運作》等的有關法規的要求,本次事項不存在影響原募投項目正常實施的情形,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保薦機構對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的事項無異議。
六、上網公告附件
(一)《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增加募投項目之微生物油脂擴建二期工程項目投資額事項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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