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7號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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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2-22 熱度: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7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托貸款對象:西安隆基氫能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貸款金額:1.5億元
●?委托貸款期限:一年
●?貸款利率:在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
一、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概述
(一)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根據西安隆基氫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基氫能”)經營需求,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向隆基氫能提供1.5億元委托貸款額度,委托貸款期一年(自委托貸款手續完成、委托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委托貸款利率為在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
公司員工持股平臺天津匯智共贏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匯智共贏”)持有隆基氫能8.14%的股權,公司董事兼財務負責人劉學文、董事胥大鵬、董事會秘書劉曉東作為公司關聯自然人持有匯智共贏的有限合伙份額,且本次委托貸款系由公司單獨提供,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二)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已發表了事前認可并同意的獨立意見,關聯董事劉學文、胥大鵬已回避表決。本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1、名稱:天津匯智共贏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注冊地址:天津市武清區汽車產業園天瑞路3號3幢5層5166室
3、執行事務合伙人:唐旭輝
4、注冊資本:2,443萬元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6、經營范圍:一般項目:企業管理咨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不含人體干細胞技術開發和應用、人體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新興能源技術研發;節能管理服務。
7、股東情況:
8、關聯關系:匯智共贏有限合伙人劉學文和胥大鵬為公司現任董事,劉曉東為董事會秘書,均屬于公司關聯自然人。除上述情形外,劉學文、胥大鵬、劉曉東與公司之間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它關聯關系。
9、匯智共贏成立不足一年,為公司全資子公司西安隆基綠能創投管理有限公司下設的員工持股平臺。
三、隆基氫能的基本情況
1、名稱:西安隆基氫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科技路48號C0101-1F420
3、法定代表人:李振國
4、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1年3月31日
6、經營范圍:氣體、液體分離及純凈設備制造;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節能管理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
7、股東情況:公司全資子公司西安隆基綠能創投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1.86%的股權,天津匯智共贏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其8.14%的股權,上海朱雀嬴私募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有其40%的股權。
8、財務情況:鑒于隆基氫能成立不足一年,且其為隆基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隆基股份的資產總額為1,037.43億元,所有者權益合計461.63億元。2021年1-9月營業收入為562.06億元,凈利潤為75.52億元。
上述財務數據為未經審計的合并報表數據。
四、本次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在保證自身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資金為控股子公司隆基氫能提供委托貸款,保障其快速發展的資金需求,將有助于促進隆基氫能的業務發展,提升其盈利能力,并降低財務成本,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整體利益,公司上述委托貸款事項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五、本次委托貸款存在的風險、公允性及解決措施
隆基氫能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掌握上述委托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委托貸款資金風險受控。此次委托貸款利率為在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遵循了公平合理和市場化的原則,定價公允。后續公司將會對隆基氫能的日常經營效益情況進行監控,加強還款跟蹤和管理,如發現或判斷出現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貸款風險。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計對外提供委托貸款金額及逾期金額
截至本公告日,隆基股份未對外或對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亦不存在違規發放委托貸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貸款的情形。
七、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委托貸款有利于滿足隆基氫能業務發展,提升其盈利能力,降低財務成本,且公司可掌握上述委托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委托貸款資金風險受控。委托貸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和市場化的原則,定價公允。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的議案》,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審議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向隆基氫能提供1.5億元委托貸款,委托貸款期一年。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公司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隆基股份本次對控股子公司隆基氫能提供委托貸款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了同意意見,公司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委托貸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和市場化的原則,定價公允,提供委托貸款對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貸款無法收回的風險可控,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行為。
綜上,本保薦機構對本次隆基股份向控股子公司隆基氫能提供1.5億元委托貸款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20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基樂葉”)。
擔保金額:為隆基樂葉在銀行申請的21.75億元人民幣(如無特別說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額幣種為人民幣)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為隆基樂葉共享公司在銀行申請的1.2億美元和等額人民幣5.7億元綜合授信提供擔保。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對子公司及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為170.59億元,對外擔保余額為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0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經營發展需要,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匯豐銀行申請授信業務并為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公司向星展銀行申請授信業務并為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公司向成都銀行申請授信業務并為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擔保的議案》《關于為子公司隆基樂葉在平安銀行申請授信業務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為公司全資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以下擔保:
1、同意公司在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請綜合授信業務,金額1.2億美元,隆基樂葉共享該授信額度,同時公司為隆基樂葉共享的額度提供全額公司保證。
2、同意公司在星展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請綜合授信增額,額度增至等額人民幣5.7億元,隆基樂葉共享該授信額度,同時公司為隆基樂葉提供保證金之外的全額公司保證。
3、同意公司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金額不超5億元的循環額度授信,擔保方式為信用。并為隆基樂葉在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信貸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授信金額20億元,期限一年。
4、同意為隆基樂葉在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請的授信業務提供擔保,金額1.75億元,期限三個月。
鑒于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新增融資類擔保預計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不超過245億元額度范圍內,決定公司為全資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資類事項,授權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議案新增擔保金額在預計總額度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時間:2015年2月27日
3、注冊地點:?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草灘生態產業園尚苑路8369號
4、法定代表人:鐘寶申
5、注冊資本:30億元
6、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電池制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合同能源管理;電子產品銷售;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電子、機械設備維護(不含特種設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工程管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各類工程建設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7、隆基樂葉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單戶報表)如下:
單位: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尚未與銀行簽訂擔保協議,具體擔保金額及期限以與銀行簽訂的協議金額為準。
四、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子公司經營需要而提供的擔保,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且被擔保方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董事會同意公司上述擔保事項。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對子公司及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為170.59億元,對外擔保余額為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1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
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所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經與會董事審議和投票表決,會議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審議通過《關于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五)審議通過《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關聯董事劉學文、胥大鵬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六)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融資類擔保預計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融資類擔保預計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七)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履約類擔保預計的議案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履約類擔保預計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八)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匯豐銀行申請授信業務并為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擔保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九)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星展銀行申請授信業務并為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擔保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向成都銀行申請授信業務并為子公司隆基樂葉提供擔保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為子公司隆基樂葉在平安銀行申請授信業務提供擔保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4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
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對象: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基樂葉”)、隆基樂葉光伏科技(西咸新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咸樂葉”)。
●?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金額:向隆基樂葉增資119,500萬元,再由隆基樂葉向西咸樂葉實繳注冊資本119,500萬元。
●?資金來源:2021年度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3561號”文核準,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公開發行了7,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募集資金總額700,000.00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3,503.78萬元(含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696,496.22萬元。本次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1月11日到賬,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22)第0030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并已簽署三方監管協議。
根據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本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注: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募集資金總額700,000.00萬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為696,496.22萬元,與擬募集資金總額的差額部分調整補充流動資金金額。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15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擬通過公司全資子公司西咸樂葉具體實施,年產3GW單晶電池制造項目擬通過公司全資子公司寧夏隆基樂葉科技有限公司具體實施。
二、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具體情況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15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由公司全資子公司西咸樂葉負責具體實施。為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計劃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對項目實施主體分期投資。鑒于西咸樂葉為隆基樂葉的全資子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119,500萬元向隆基樂葉增資,全部計入其資本公積,增資完成后隆基樂葉注冊資本不變;再由隆基樂葉以其收到的公司募集資金119,500萬元向西咸樂葉實繳注冊資本,實繳完成后,西咸樂葉實繳注冊資本將由500萬元增加至120,000萬元,注冊資本保持120,000萬元不變。
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關于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事宜的授權,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三、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對象情況
(一)隆基樂葉基本情況
1、名稱: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冊地點: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草灘生態產業園尚苑路8369號
3、法定代表人:鐘寶申
4、注冊資本:30億元
5、成立日期:2015年02月27日
6、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電池制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合同能源管理;電子產品銷售;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電子、機械設備維護(不含特種設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工程管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
7、***近一年一期主要財務數據(單戶報表)
單位:萬元
增資完成后,隆基樂葉仍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本次增資115,000萬元全部計入隆基樂葉資本公積,其注冊資本及實繳資本不變。
(二)西咸樂葉基本情況
1、名稱:隆基樂葉光伏科技(西咸新區)有限公司
2、注冊地點:陜西省西咸新區涇河新城涇干二街215號
3、法定代表人:鐘寶申
4、注冊資本:12億元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6、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電池制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工程管理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合同能源管理;電子、機械設備維護(不含特種設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
7、***近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本次實繳注冊資本前,西咸樂葉注冊資本120,000萬元,實繳資本500萬元。本次以募集資金向西咸樂葉實繳注冊資本119,500萬元后,西咸樂葉注冊資本不變,實繳資本增至120,000萬元,仍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四、本次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是基于公司實施相關募投項目建設需要,符合公司2021年度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募集資金增資至子公司后的專戶管理
為保證募集資金安全,西咸樂葉已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并與公司、專戶開立銀行、保薦機構簽署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公司將督促西咸樂葉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的要求規范使用募集資金。
六、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以2021年度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119,500萬元對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用于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有利于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該項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和公司《募集資金專項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用于募投項目建設。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以2021年度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119,500萬元對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有利于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程,符合本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決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專項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用于募投項目建設。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9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
新增子公司間履約類擔保預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
擔保數量:2022年預計新增子公司間履約類擔保額度不超過2億美元(如無特別說明,本公告中金額幣種為人民幣),實際擔保金額以***終簽署并執行的擔保合同為準。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對子公司及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為170.59億元,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0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公司業務開展需要,在確保規范運作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預計2022年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含新設立子公司)之間擬新增履約類擔保不超過2億美元,擔保對象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下,實際擔保金額以***終簽署并執行的擔保相關合同為準。
本次預計擔保額度的被擔保人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LONGi?(Netherlands)?Trading?B.V.(以下簡稱“荷蘭隆基”)。
二、授權情況概述
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士在本次預計范圍內具體實施擔保事項:
1、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決定每一筆擔保的擔保金額、擔保形式、擔保期限等具體擔保事宜;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士簽署與擔保相關的協議等必要文件。
2、在2億美元總擔保額度范圍內,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含新設立子公司)可以調劑使用本次預計額度。
3、超過本次授權擔保范圍之后提供的子公司間履約擔保,須另行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4、授權期限自本事項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授權額度在授權期限內可滾動使用。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履約類擔保預計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本次預計擔保額度的被擔保人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1、公司名稱:LONGi?(Netherlands)?Trading?B.V.
2、成立時間:2020年7月21日
3、注冊地點:?荷蘭鹿特丹
4、法定代表人:李振國
5、注冊資本:500,000歐元
6、經營范圍:光伏產品進出口及光伏系統技術服務。
7、荷蘭隆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已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士簽署與本次新增擔保相關的協議等必要文件,實際新增擔保金額以***終簽署并執行的擔保相關合同為準。
五、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預計及授權事項是為滿足公司下屬子公司經營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且被擔保方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董事會同意公司上述擔保預計事項并提請股東大會進行授權。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預計2022年新增下屬子公司間履約類擔保2億美元及授權事項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下屬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穩定發展,提高公司經營效率,擔保風險在可控范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對子公司及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為170.59億元,對外擔保余額為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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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
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擬將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實施主體由陜西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西樂葉”)變更為陜西樂葉和寧夏隆基樂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樂葉”)共同實施,實施地點由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新城變更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新城和銀川市西夏區濟民路以南、宏圖南街以東。
●?以上議案已經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隆基股份”)第四屆董事會2022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1092號文批準,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5,000萬張,發行價格100元/張,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5,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后實際凈籌得募集資金人民幣4,955,482,500.00元。上述資金于2020年8月6日到賬,已經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驗證并出具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20)?第0699?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監管協議。
根據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以下項目:
注: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募集資金總額500,000.00萬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為495,548.25萬元,與擬募集資金總額的差額部分調整銀川年產15GW單晶硅棒、硅片項目募集資金投入金額。
公司上述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銀川年產15GW單晶硅棒、硅片項目已于2021年4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已于2020年12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截至2022年1月31日,上述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注:上表中(4)募投項目應付未付金額為尚未支付的設備及工程款等,系根據募投項目實際已簽訂的采購合同金額扣除已累計支付資金后的金額。
二、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原因
為進一步推動行業持續降本增效,加快公司下一代電池技術迭代升級,更好地發揮西安總部電池研發優勢,實現研發與新電池產能布局的嫁接和融合,優化公司內部資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根據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和產能布局調整,公司擬對陜西樂葉部分廠房進行改造和功能調整,并將陜西樂葉“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中的8條產線及配套設備(截至2022年1月31日,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的擬搬遷的固定資產原值為3.54億元,凈值為3.15億元)搬遷至銀川市西夏區濟民路以南、宏圖南街以東,租賃銀川高新技術產業開發總公司已建成的廠房內實施(即原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規劃廠房,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關于投資建設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的公告》)。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實施主體將由陜西樂葉變更為陜西樂葉和寧夏樂葉共同實施,實施地點將由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新城變更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新城和銀川市西夏區濟民路以南、宏圖南街以東,項目名稱將由“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變更為“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
三、項目審批及備案情況
本次產線搬遷至寧夏樂葉實施,需根據相關要求,獲得主管機構備案并辦理環境評價等相關手續。截至目前,相關備案和環境評價手續尚未辦理完成,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或備案手續。
四、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實施主體、實施地點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是公司根據整體戰略和規劃做出的審慎決定,有利于優化公司內部資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不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實施方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五、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議案》,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本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六、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人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擬將募投項目?“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的實施主體、實施地點變更,是公司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做出的審慎決策,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提高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率。該變更不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實施方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且變更行為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我們同意將?“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實施主體由陜西樂葉變更為陜西樂葉和寧夏樂葉共同實施,實施地點由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新城變更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渭新城和銀川市西夏區濟民路以南、宏圖南街以東。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擬將募投項目?“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變更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是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做出的審慎決策,變更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更符合實際需要,提高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該變更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規。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隆基股份變更2019年可轉債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實施主體是基于公司整體戰略和規劃做出的審慎決定,有利于優化公司內部資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不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實施方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實施主體事宜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
綜上,本保薦機構同意隆基股份變更2019年可轉債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實施主體的事項。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6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原項目名稱: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
●?新項目名稱: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
●?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的金額:擬將原用于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建設的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121,390.28萬元(截至2022年1月31日)變更為102,000萬元用于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建設,剩余的19,390.28萬元(含累計利息凈收入,具體金額以轉出募集資金專戶當日余額為準)***性補充流動資金。
●?新項目預計投產時間:預計2022年8月投產
●?以上議案已經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隆基股份”)第四屆董事會2022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9]202號文核準,本公司獲準向原股東配售837,504,000股新股。本公司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隆基股份全體股東(總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價格為4.65元/股,***終本次配股有效認購數量為833,419,462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3,875,400,498.30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實際凈籌得募集資金人民幣3,828,017,156.35元。上述募集資金于2019年4月17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專戶,業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驗證并出具瑞華驗字[2019]02360004號驗資報告。本公司已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監管協議。
本次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投資建設寧夏樂葉年產5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和滁州樂葉年產5GW高效單晶組件項目。寧夏樂葉年產5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已于2020年3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滁州樂葉年產5GW高效單晶組件項目已于2020年1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0年第二十次會議和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結余募集資金用于新建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請詳見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相關公告),同意將寧夏樂葉年產5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結余募集資金120,000萬元用于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投資建設,剩余的1,698.82萬元***性補充流動資金;將滁州樂葉年產5GW高效單晶組件項目結余募集資金17,685.9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2022年1月31日,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概述
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需要,擬將原用于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建設的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121,390.28萬元變更為102,000萬元用于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建設,剩余的19,390.28萬元(含累計利息凈收入,具體金額以轉出募集資金專戶當日余額為準)***性補充流動資金。
三、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一)原項目計劃投資和實際投資情況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0年第二十次會議和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結余募集資金用于新建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原項目的具體情況請詳見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關于投資建設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的公告》,截至2022年1月31日,該項目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為零。
(二)變更的具體原因
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需要,為進一步優化公司內部資源配置,加快公司現有資產周轉和使用效率,提升管理效率,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現有廠房將用于陜西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搬遷的募投項目實施(請詳見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公告》),因此,公司擬對原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進行重新論證和選址,將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121,390.28萬元(截至2022年1月31日)變更為102,000萬元用于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建設,剩余的19,390.28萬元(含累計利息凈收入,具體金額以轉出募集資金專戶當日余額為準)***性補充流動資金。
四、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
2、項目地點:泰州市海陵區興泰南路
3、實施主體: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州樂葉”)
4、項目內容:?在泰州樂葉現有已租賃的廠房內,實施機電安裝工程改造,導入公司自主研發的高效電池技術,形成年產4GW高效單晶電池產能。
5、投產時間:預計2022年8月開始投產
6、資金來源:?本項目所需資金中擬使用募集資金102,000.00萬元,剩余資金由項目公司自籌解決。
(二)泰州樂葉基本情況
1、名稱: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冊地點:泰州市海陵區興泰南路268號
3、法定代表人:鐘寶申
4、注冊資本:6億元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5日
6、經營范圍:光伏發電技術研究開發、服務;太陽能電池、太陽能電池組件、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設備的生產、銷售;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開發、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合同能源管理;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股東情況:泰州樂葉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8、***近一年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三)項目投資計劃及收益情況
①項目投資概算
本項目總投資120,917.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106,580.00萬元,流動資金投入14,337.00萬元,具體明細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②項目收益情況
本項目建成后,具體收益情況如下:
注:按投產首年達產率75%,第二年開始***達產測算。
(四)項目建設必要性
為推進全球能源結構轉型和光伏度電成本的持續下降,公司依托于長期積累形成的戰略和執行力優勢、技術創新優勢、成本優勢、全產業鏈優勢、品牌優勢和財務優勢,已成為全球***大的集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于一體的單晶光伏產品制造企業,為全球客戶提供高效單晶解決方案。公司單晶硅片已處于行業龍頭地位,非硅制造成本處于行業***水平,單晶組件業務市占率持續提升,而目前公司單晶電池產能與單晶硅片、組件產能的不匹配一定程度制約了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公司新型電池工藝已具備投資建設和產業化條件,通過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一方面將有利于充分發揮公司在產業鏈的競爭優勢,實現上下游聯動發展,另一方面也將使公司在單晶電池環節的大量***研發成果大規模產業化,在有效擴大現有單晶電池市場供給能力的同時,可實現技術和產品的大幅升級,從而為全球客戶提供更好的高效單晶解決方案,進而保障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順利達成。
(五)項目面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公司本次投資項目是現有核心制造業務單晶電池業務的擴產項目,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公司的發展規劃,公司也在人才、技術、市場等方面進行了充足準備。但該項目的可行性以及預計經濟效益是基于當前的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政策、市場供求關系、行業技術水平、市場價格等現有狀況基礎上進行合理預測的,由于該投資項目的實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實施過程中上述因素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可能導致項目實施進度推遲或項目建成后公司面臨無法實現預期產能目標、新增產能無法完全消化、無法實現成本下降和效率目標提升以及市場價格大幅低于預期等風險,從而存在不能達到預期效益的可能。
應對措施:公司將發揮自身的核心競爭力,通過高效電池技術的導入和量產,持續提升高效單晶組件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有效引導客戶需求,不斷為客戶創造價值。
(六)項目審批及備案情況
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需根據相關要求,獲得主管機構備案并辦理環境評價等相關手續。截至目前,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已完成相關備案手續,環境評價手續尚未辦理完成,公司承諾將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或備案手續。
(七)項目實施方式
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主體泰州樂葉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為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擬先將寧夏隆基樂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樂葉”)已使用80,000.00萬元募集資金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部分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再由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對寧夏樂葉實施減資102,000萬元元,后續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將根據項目實際進度需要以借款方式將上述資金撥付至泰州樂葉用于實施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
為保證募集資金的使用符合相關規定,上述原用于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的募集資金專戶將在減資和***性補充流動資金后辦理注銷手續,用于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的募集資金將存放于泰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開設的新的募集資金專戶中。公司承諾將及時開立新的募集資金專戶并簽署相關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嚴格按照募集使用的相關規定,加強對上述募集資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五、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項目投產后,公司將憑借自身的技術優勢,進一步擴大高效單晶電池產能,不斷滿足市場對高效單晶產品的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項目投資完成后,不會產生新增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六、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本次變更不涉及關聯交易,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本次變更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七、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人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公司基于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發展戰略進行的必要調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進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論證,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審議和決策程序。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事項,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是基于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發展戰略進行的必要調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支持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將原用于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建設的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變更用于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時隆基股份承諾將按照相關規定,盡快開立新的募集資金專戶并簽訂相關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并承諾盡快完成新項目相關的備案和環評等必要審批手續。
本保薦機構同意隆基股份本次將原用于寧夏樂葉年產3GW單晶電池項目建設的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變更用于泰州樂葉年產4GW電池單晶電池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8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融資類
擔保預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子公司(含全資及控股子公司)
擔保數量:2022年預計新增子公司間融資類擔保額度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如無特別說明,本公告中金額幣種為人民幣),實際擔保金額以***終簽署并執行的擔保合同或銀行批復為準。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對子公司及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為170.59億元,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0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在確保規范運作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預計2022年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含新設立子公司)之間擬新增融資類擔保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其中為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新增擔保額度不超過5億元,為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下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新增擔保額度不超過15億元,實際擔保金額以***終簽署并執行的擔保合同或銀行批復為準。
本次預計擔保額度的被擔保人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銀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川隆基”)、滁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滁州樂葉”)、西安隆基清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潔能源”)及其下屬子公司。
二、授權情況概述
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士在本次預計范圍內具體實施擔保事項:????1、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決定每一筆擔保的擔保金額、擔保形式、擔保期限等具體擔保事宜;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士簽署與擔保相關的協議等必要文件。
2、在20億元總擔保額度范圍內,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下屬子公司(含新設立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可以調劑使用,但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下的擔保對象僅能從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下的擔保對象處獲得調劑額度。
3、超過本次授權擔保范圍之后提供的擔保,須另行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4、授權期限自本事項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授權額度在授權期限內可滾動使用。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新增子公司間融資類擔保預計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本次預計擔保額度的被擔保人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一)銀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時間:2009年11月19日
2、注冊地點:?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元東路15號
3、法定代表人:李振國
4、注冊資本:100,000萬元
5、經營范圍:半導體材料、太陽能電池、半導體設備、電子元器件、電器機械的開發、生產、銷售;貨物的進出口業務(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
6、銀川隆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二)滁州隆基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時間:2018年1月29日
2、注冊地點:?安徽省滁州市淮安路19號
3、法定代表人:鐘寶申
4、注冊資本:50,000萬
5、經營范圍:光伏發電技術研究開發、服務;太陽能電池、太陽能電池組件、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設備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開發、設計、建設、運營;廠房租賃;物業管理;機械設備生產及租賃;合同能源管理;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6、滁州樂葉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三)西安隆基清潔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時間:2014年5月8日
2、注冊地點:?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8號辦公樓三樓
3、法定代表人:張長江
4、注冊資本:50,000萬元
5、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工程管理服務;對外承包工程;照明器具銷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銷售;科技中介服務;新能源原動設備制造;新能源原動設備銷售;光伏發電設備租賃;休閑觀光活動;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設施建設運營等服務;林業產品銷售;農林牧漁專用儀器儀表制造;發電機及發電機組制造;新興能源技術研發;專用設備修理;石油天然氣技術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水產苗種生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電力設施承裝、承修、承試;施工專業作業;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發電、輸電、供電業務;牲畜飼養;石油、天然氣管道儲運;各類工程建設活動。
6、清潔能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合并口徑)如下:
單位:萬元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已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及其授權人士簽署與本次新增擔保相關的協議等必要文件,實際新增擔保金額以***終簽署并執行的擔保合同或銀行批復為準。
五、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預計及授權事項是為滿足公司下屬子公司經營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且被擔保方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董事會同意公司上述擔保預計事項并提請股東大會進行授權。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預計2022年新增下屬子公司間融資類擔保20億元及授權事項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下屬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穩定發展,提高公司經營效率,擔保風險在可控范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對子公司及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為170.59億元,對外擔保余額為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2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
***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所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經與會監事審議和投票表決,會議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2021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能夠有效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以2021年度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119,500萬元對全資子公司進行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有利于推進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程,符合本公司的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決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專項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用于募投項目建設。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增資及實繳注冊資本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擬將募投項目?“西安涇渭新城年產5GW單晶電池項目”變更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是根據經營發展需要做出的審慎決策,變更實施主體、實施地點更符合實際需要,提高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該變更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規。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變更2019年可轉債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實施地點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審議通過《關于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是基于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發展戰略進行的必要調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支持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變更2018年度配股結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五)審議通過《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碼:601012???????股票簡稱:隆基股份???公告編號:臨2022-013號
債券代碼:113053???????債券簡稱:隆22轉債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
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隆基股份”)于2022年2月2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并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該部分等額置換資金視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使用資金。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3561號”文核準,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公開發行了7,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募集資金總額700,000.00萬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3,503.78萬元(含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696,496.22萬元。本次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1月11日到賬,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普華永道中天驗字(2022)第0030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并已簽署三方監管協議。
根據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本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注: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募集資金總額700,000.00萬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為696,496.22萬元,與擬募集資金總額的差額部分調整補充流動資金金額。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15GW高效單晶電池項目擬通過公司全資子公司隆基樂葉光伏科技(西咸新區)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年產3GW單晶電池制造項目擬通過公司全資子公司寧夏隆基樂葉科技有限公司具體實施。
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并結合市場情況利用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項目進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若本次發行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實際募集資金低于擬投資項目的實際資金需求總量,公司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對上述項目的募集資金投入金額進行適當調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二、本次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的情況及操作流程
為加快票據周轉,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公司擬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付設備、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該部分等額置換資金視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使用資金。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申請、審批、支付等程序,須遵守公司《募集資金專項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2、公司將已經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進行置換,將等額資金從募集資金專戶轉出,該部分等額置換資金視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經使用資金。
3、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公司和募集資金存儲銀行應當配合保薦機構的調查與查詢。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應付設備、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有利于加快票據周轉,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開展,亦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并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
五、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2021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能夠有效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隆基股份本次擬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的事項,已經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
隆基股份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擬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有利于加快票據周轉,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保薦機構對隆基股份本次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同時以募集資金等額進行置換的計劃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2022年***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2022年第二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隆基股份使用票據支付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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