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95 證券簡稱:甬金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7
債券代碼:113636 債券簡稱:甬金轉債
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
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為更***體現公司產業布局及
公司實際情況,準確地反映公司未來戰略規劃,***推動公司集團化管理進程,
公司擬對公司名稱進行變更并對原《公司章程》中部分條款進行修訂。該事項尚
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變更公司名稱的情況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公司規模日益擴大,目前已擁有寬幅冷軋不銹鋼、精
密冷軋不銹鋼、金屬層狀復合材料、不銹鋼水管、柱狀電池專用外殼材料、鈦材
等業務,并已逐步形成了集團化運營體系和管理模式,為進一步推動各板塊的發
展,立足現有的產業規劃和發展布局,進一步尋求新的增長點,以冷軋不銹鋼產
業為主業加強其他各業務板塊的集團化管理和運營,做大、做強、做優各產業集
群,打造產業發展平臺,使公司成為多種產業發展的綜合性企業集團。公司擬對
公司名稱進行變更:
擬將公司中文名稱由“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甬金科技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同 時 將 公 司 英 文 名 稱 由 “ Zhejiang Yongjin Metal
Technology Co.,Ltd”變更為“Yongji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公司
證券簡稱“甬金股份”及證券代碼“603995”保持不變。
上述公司名稱變更內容***終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內容為準。
二、修訂《公司章程》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
作》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對《公司章程》有關條
款進行了修訂,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就上述事項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
續,公司章程變更內容***終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內容為準。修訂具體內容
如下:
序號 原公司章程條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條款
***條 為維護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 ***條 為維護甬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股 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其股東和債
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 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
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 (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
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 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
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四條 公司名稱
第四條 公司名稱
中文名稱: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
中文名稱:甬金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Yongjin Technology Group
英文名稱:Zhejiang yongjin metal t
Co., Ltd
echnology Co.,Ltd
第五條 公司住所:浙江蘭溪經濟開發 第五條 公司住所:浙江省蘭溪市靈洞鄉
郵政編碼:321100 郵政編碼:321100
***百五十五條 公司設總經理 1 名, ***百五十五條 公司設總經理 1 名,由
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公司設副總經理若干名,由董事會聘任 公司設副總經理 5 名,由董事會聘任或
或解聘。 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 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
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 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
事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總計不 事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總計不
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和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和
財務總監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財務總監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百七十八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 ***百七十八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
會由三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主席一 由三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主席一人。
人。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 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
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 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
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 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
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 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
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
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 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為
低于三分之一。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 三分之一。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
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 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原章程其他條款不變。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審議通過后方
可生效。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股東大會授權辦理相關工商變更事宜。上述修訂后的
《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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