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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萬潤新能: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275 證券簡稱:萬潤新能 公告編號:2023-023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
變更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具體情況
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23日和2023年5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議案》,決定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5.2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式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為85,215,178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共299,957,426.56元(含稅),轉增40,903,285股。2023年5月31日,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成,公司總股本變更為126,118,463股,公司注冊資本由原來的人民幣8,521.5178萬元變更為人民幣12,611.8463萬元。
二、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鑒于上述公司總股本、注冊資本等的變更,同時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更好地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對《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修訂,具體情況如下:
號原章程條款修訂后章程條款1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 8,521.5178萬元
人民幣。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 12,611.8463萬
元人民幣。2第十九條 公司的股份總數為 8,521.5178
萬股,均為人民幣普通股。第十九條 公司的股份總數為
12,611.8463萬股,均為人民幣普通股。3第五十五條 召集人將在年度股東大會召
開 20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將
于會議召開 15日前通知各股東。
公司計算前述“20日”、“20日”的起
始期限時,不包括會議召開當日。發出
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后,會議召開前,
召集人可以根據《公司法》和有關規
定,發出催告通知。第五十五條 召集人將在年度股東大會
召開 20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
會將于會議召開 15日前通知各股東。
公司計算前述“20日”、“15日”的
起始期限時,不包括會議召開當日。發
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后,會議召開
前,召集人可以根據《公司法》和有關
規定,發出催告通知。4第七十七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普通
決議通過:
(一)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變更主營業務或經營范圍;
(四)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任免及其
報酬和支付方法;
(五)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
補虧損方案;
(六)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作出決議;
(七)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公司提供
擔保除外)金額在 3,000萬元以上,且
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1%以上
的關聯交易;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公司年度報告;
(十)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本章
程規定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以外的其他
事項。第七十七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普
通決議通過:
(一)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公司年度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變更主營業務或經營范圍;
(四)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任免及其
報酬和支付方法;
(五)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
補虧損方案;
(六)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作出決議;
(七)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公司提供
擔保除外)金額在 3,000萬元以上,且
占公司***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或市值
1%以上的關聯交易;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公司年度報告;
(十)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本章
程規定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以外的其他
事項。5第八十三條 董事、監事候選人提名的方
式和程序為:
選舉董事、監事時累積投票的相關事宜
(一)通過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監事
時實行差額選舉,董事、監事候選人的
人數應當多于擬選出的董事、監事人
(二)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每一表
決權股份擁有與擬選出董事或監事人數
相同表決權,股東可以將所持全部投票
權集中投給一名候選人,也可以分散投
給多名候選人。按照董事、監事得票多
少的順序,從前往后根據擬選出的董
事、監事人數,由得票較多者當選;第八十三條 董事、監事候選人提名的
方式和程序為:
選舉董事、監事時累積投票的相關事宜
(一)通過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監事
時實行差額選舉或等額選舉;
(二)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每一表
決權股份擁有與擬選出董事或監事人數
相同表決權,股東可以將所持全部投票
權集中投給一名候選人,也可以分散投
給多名候選人。按照董事、監事得票多
少的順序,從前往后根據擬選出的董
事、監事人數,由得票較多者當選;
(三)董事選舉:股東在選舉董事投票
時,可將票數等于該股東所持股份數乘序
號原章程條款修訂后章程條款 (三)董事選舉:股東在選舉董事投票
時,可將票數等于該股東所持股份數乘
以待選董事人數,股東可將其總投票集
中投給一個或幾個候選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決定董事當選;
(四)監事選舉:股東在選舉監事投票
時,可將票數等于該股東所持股份數乘
以待選監事人數,股東可將其總投票集
中投給一個或幾個候選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決定監事當選。以待選董事人數,股東可將其總投票集
中投給一個或幾個候選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決定董事當選;
(四)監事選舉:股東在選舉監事投票
時,可將票數等于該股東所持股份數乘
以待選監事人數,股東可將其總投票集
中投給一個或幾個候選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決定監事當選。6***百一十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
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等相
關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
責,依照本章程和董事會授權履行職責,
提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專門委員
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
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
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
的召集人為會計專業人士。董事會負責制
定專門委員會工作規程,規范專門委員會
的運作。***百一十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公司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戰略委員
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
持續發展委員會等相關專門委員會。專門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會授權履行職責,提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
議決定。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
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占多數并擔任召
集人,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為會計專業人
士。董事會負責制定專門委員會工作規
程,規范專門委員會的運作。7***百一十四條 公司發生的交易(提供
擔保除外)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提
交董事會審議:
(三)交易標的(如股權)的***近一個會
計年度資產凈額占公司***近一期市值的
10%以上;***百一十四條 公司發生的交易(提供
擔保除外)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應當提
交董事會審議:
(三)交易標的(如股權)的***近一個會
計年度資產凈額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8***百一十六條 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批準,公司不得提供對外擔保。本章程第
四十一條所述對外擔保事項,須在董事會
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對于董事
會權限范圍內的擔保事項,除應當經全體
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外,還應當經出席董事
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百一十六條 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批準,公司不得提供對外擔保。本章程第
四十二條所述對外擔保事項,須在董事會
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對于董事
會權限范圍內的擔保事項,除應當經全體
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外,還應當經出席董事
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除修改以上條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不變。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議案后代表公司辦理后續工商變更登記、《公司章程》備案等相關事宜。《公司章程》的相關變更***終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內容為準。
四、修訂公司部分制度的相關情況
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障公司內部機構的規范運作,公司制定了內部制度文件,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對以下制度進行系統性的梳理和修訂:
序號制度名稱是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1《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議事規則》是2《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
事規則》是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萬潤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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