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6-28 熱度:
原標題:環能新科:公司章程變更公告

證券代碼:836669 證券簡稱:環能新科 主辦券商:長城證券
上海環能新科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修訂《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
帶法律責任。
一、修訂內容
根據《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公司擬修訂《公司章程》的部分條款,修訂對照如下:
原規定修訂后第三十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
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上述人員離職后
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 6個月內賣
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
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
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上述人員離職后
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 6個月內賣
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
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 30日內執
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
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款的規定
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
責任。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 30日內執
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
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款的規定執行
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
若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
股份轉讓系統終止掛牌的,應當充分考
慮股東的合法權益,并對異議股東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應設置與終止掛牌事項
相關的投資者保護機制。其中,公司主
動終止掛牌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應該制定合理的投資者保護措施,通過
提供回購安排等方式為其他股東的權
益提供保護;公司被強制終止掛牌的,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該與其他股東
主動、積極協商解決方案。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冊地址的變更:否
除上述修訂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保持不變,前述內容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為準。
二、修訂原因
為符合公司當前發展的實際需要,根據《公司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抓讓系統掛牌公司治理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擬修訂《公司章程》。本次修訂《公司章程》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三、備查文件
《上海環能新科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上海環能新科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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