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4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注冊資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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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6-25 熱度: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4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批準,同意回購注銷1名已離職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預計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43,547.40萬元減至人民幣43,523.40萬元,公司股份總數將由43,547.40萬股減至43,523.40萬股。
鑒于上述注冊資本及股份總數變更情況,公司擬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相關變更備案手續。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除上述條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不變,本次章程條款的修訂***終以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為準。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5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
股票通知債權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回購總金額為人民幣1,072,718.80元。預計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43,547.40萬元減至人民幣43,523.40萬元,公司股份總數將由43,547.40萬股減至43,523.40萬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3)《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變更注冊資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4)。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且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公司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要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要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債權人可以采取現場、郵寄或傳真方式進行債權申報,采取郵寄或傳真方式進行債權申報的債權人需致電公司證券事務部進行確認。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 債權申報登記地點: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B區園區南路5號工業中心4號樓3層
2、 申報時間:2022年6月25日-2022年8月9日(現場申報接待時間: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3、 聯系人:證券事務部
4、 聯系電話:0891-6601760
5、 傳真號碼:0891-6601760
6、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
報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為準,請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6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
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現金管理額度:***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含3,000.00萬元)。
● 委托理財品種:僅限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
● 履行的審議程序: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衛信康”)于2022年6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特別風險提示:盡管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擬購買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產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場波動、宏觀經濟及金融政策變化、操作風險等原因引起的影響收益的情況。
一、 委托理財概況
(一) 委托理財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情況下,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擬對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以期增加資金收益,更好的實現公司資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二) 現金管理額度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擬使用***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含3,00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單筆理財產品期限***長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
(三) 資金來源
1、 本次委托理財的資金來源為公司暫時閑置募集資金。
2、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1098號)核準,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6,3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5.53元,募集資金為人民幣348,390,000.00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不含稅)人民幣51,354,558.49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297,035,441.51元,款項已由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瑞華驗字第[2017]01300022號《驗資報告》。
根據《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A股)招股說明書》披露,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人民幣27,545.96萬元,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余額為人民幣1,205.72萬元,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額為人民幣2,000.00萬元。根據公司募投項目的推進計劃,部分募集資金在未來12個月內存在暫時閑置的情形。
(四) 投資方式
投資的品種為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
(五) 投資期限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之內有效。單筆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二、 審議程序
公司分別于2022年6月24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為提高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情況下,擬使用***高額度不超過3,000.00萬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單筆理財產品期限***長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并授權公司管理層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授權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三、 投資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一) 風險分析
盡管公司本著嚴格控制風險的原則擬購買保本型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財政及貨幣政策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類投資收益受到市場劇烈波動、產品不成立、通貨膨脹等風險的影響。
(二) 風險控制分析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品種或存款類產品。公司財務部相關人員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的投向及進展情況,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風險的情況下,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應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并選擇相適應理財產品的種類和期限;
3、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將嚴格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 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主要財務指標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是在確保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提高公司的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求更多的投資收益,不存在負有大額負債的同時購買大額理財產品的情形。
公司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占公司***近一期期末(即2022年3月31日)貨幣資金的比例為14.98%,對公司未來主營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不會造成重大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規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財本金計入資產負債表中交易性金融資產,利息收益計入利潤表中投資收益。
五、 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意見
監事會意見: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及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股東謀求更多的投資回報,其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授權的額度和有效期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獨立董事意見: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未與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相抵觸,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保薦機構核查意見:經核查,本保薦機構認為:
1、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公司擬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均發表明確同意的意見,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未違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承諾,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衛信康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3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擬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中的1名已離職的原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潘宣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2、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的議案》,并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2021年6月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1年6月9日為***授予日,向104名激勵對象授予1,178.9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4.045元/股。公司監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5、2021年7月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在確定***授予日后的登記過程中,***授予激勵對象中1名激勵對象自愿放棄擬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勵對象自愿放棄擬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計33.00萬股。因此,本次激勵計劃***實際授予的激勵對象為103人,***實際授予數量為1,145.90萬股。2021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
6、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1年9月27日為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6名激勵對象授予157.0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4.44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預留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7、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于原激勵對象陳輝已經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公司擬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對該事項已發表了同意意見。2022年3月4日,公司收到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該部分股份于2022年3月4日完成注銷。
8、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2021年1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結果公告》。
9、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于5名激勵對象辭職/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公司擬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對該事項已發表了同意意見。
10、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由于1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
二、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價格和資金來源
(一) 本次回購注銷的原因
根據《激勵計劃》規定:“激勵對象若因公司裁員等原因被動離職且不存在績效不合格、過失、違法違紀等行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處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價格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進行回購注銷。”鑒于1名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已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公司擬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
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宜在公司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 本次回購注銷的數量和價格
董事會決定對原激勵對象持有的尚未解鎖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全部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股票約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06%(總股本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
根據《激勵計劃》規定,本次擬回購注銷股份的回購價格為預留授予價格4.44元/股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 回購資金總額與回購資金來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購事項支付的回購價款為1,072,718.80元,全部為公司自有資金。
三、本次回購注銷后公司股權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注:1、前次回購注銷變動的44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銷手續尚在辦理過程中。
2、以上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終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本次回購股份注銷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四、 本次回購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公司將于本次回購完成后依法履行相應的減資程序,本次回購注銷不影響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
五、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激勵計劃》《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的規定,董事會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公司本次回購注銷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宜。
六、 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對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價格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經審查后認為:
公司回購注銷已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勵計劃》《考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回購注銷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回購注銷上述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北京安杰(上海)律師事務所發表如下意見: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本次回購注銷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與授權,履行了相應的程序;本次回購注銷的原因、回購數量、回購價格的確定及資金來源均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注銷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
八、 報備文件
1、《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北京安杰(上海)律師事務所關于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7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郵件的形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于2022年6月24日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寧國濤先生主持,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參與表決人數及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解除限售資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已屆滿,相關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解除限售,并為其辦理本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相應的解除限售手續。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回購注銷已離職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回購注銷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實質性影響。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回購注銷上述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及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股東謀求更多的投資回報,其決策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在授權的額度和有效期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8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郵件的形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于2022年6月24日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張勇先生主持,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本次會議的參與表決人數及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9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45.20萬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回避情況:董事劉烽先生、陳仕恭先生、劉彬彬女士為激勵對象,均已回避表決。
2、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1名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該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注銷。該事項已經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變更注冊資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閑置募集資金,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情況下,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擬使用***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含3,000.00萬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投資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之內有效。單筆理財產品投資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發表了核查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證券代碼:603676 證券簡稱:衛信康 公告編號:2022-042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9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45.2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25%(總股本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
● 公司將在辦理完畢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續后、股票上市流通前,發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激勵計劃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獨立董事潘宣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2、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1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的議案》,并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4、2021年6月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1年6月9日為***授予日,向104名激勵對象授予1,178.9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4.045元/股。公司監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5、2021年7月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在確定***授予日后的登記過程中,***授予激勵對象中1名激勵對象自愿放棄擬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勵對象自愿放棄擬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計33.00萬股。因此,本次激勵計劃***實際授予的激勵對象為103人,***實際授予數量為1,145.90萬股。2021年7月10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
6、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1年9月27日為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6名激勵對象授予157.0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4.44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預留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7、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于原激勵對象陳輝已經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公司擬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對該事項已發表了同意意見。
2022年3月4日,公司收到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該部分股份于2022年3月4日完成注銷。
8、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證券變更登記證明》。2021年1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公司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結果公告》。
9、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于5名激勵對象辭職/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公司擬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對該事項已發表了同意意見。
10、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等議案,由于1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符合激勵對象資格,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萬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
二、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一) ***授予限制性股票***個限售期屆滿的說明
根據本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為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個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個月內的***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解除限售比例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的50%。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21年6月9日,因此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個限售期于2022年6月9日屆滿。
(二) ***授予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激勵計劃》設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按照《激勵計劃》相關規定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關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將由公司回購注銷。
三、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
根據《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安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為50%,即97名激勵對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545.2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25%(總股本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具體情況如下:
注:1、公司已于2022年3月4日完成了1名已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手續。公司后續將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其余5名已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工作。上表中“已獲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已剔除離職激勵對象獲授的數量。
2、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張宏先生任期已于2021年12月16日屆滿,已卸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職務,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
3、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聘任劉彬彬女士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四、 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核,我們認為:
1、 公司具備實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現公司存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激勵計劃》所規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已滿足《激勵計劃》規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 《激勵計劃》對各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等事項符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4、 公司董事會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進行表決,關聯董事回避表決,審議程序合法、有效;
5、 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強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的緊密聯系,強化共同持續發展的理念,激勵長期價值的創造,有利于促進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關事宜。
五、 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解除限售資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已屆滿,相關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按規定解除限售,并為其辦理本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個解除限售期相應的解除限售手續。
六、 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安杰(上海)律師事務所發表如下意見: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個限售期已屆滿;本次解除限售的條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與股票數量均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解除限售的手續。
特此公告。
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6月25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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