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67證券簡稱:鴻遠電子公告編號:臨2022-04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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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2022-04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董事及相關人員發出。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北京市大興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大興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天貴街1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鄭紅先生主持,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公司監事等相關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對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作相應調整,回購價格由61.34元/股調整為60.95元/股。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
董事李永強先生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回避票1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進行回購注銷,回購價格60.95元/股。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李永強先生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回避票1票。
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及公司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同意公司為滿足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關事宜。
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李永強先生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回避票1票。
(四)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將對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予以回購注銷。本次股份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23,240.40萬元變更為人民幣23,240.00萬元;公司股份總數由23,240.40萬股變更為23,240.00萬股。同時公司擬對《公司章程》中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經營管理層辦理本次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涉及的相關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總經理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六)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獨立董事年報工作規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公司董事會修訂了《獨立董事年報工作規程》,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七)審議通過《關于修訂〈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公司董事會修訂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辦法》,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八)審議通過《關于修訂〈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九)審議通過《關于修訂〈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審議通過《關于修訂〈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修訂〈重大信息內部報告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以上(二)、(四)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2022-042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全體監事及相關參會人員發出。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北京市大興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大興生物醫藥產業基地天貴街1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天畏女士主持,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經認真審議,本次會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公司董事會根據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審議程序合法合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由61.34元/股調整為60.95元/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規定,鑒于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監事會同意由公司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回購價格60.95元/股。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本議案經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因此,同意公司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股份辦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2022-043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61.34元/股調整為60.95元/股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鴻遠電子”)于2022年6月13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的議案》。
(三)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四)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六)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實際向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萬股,授予價格為61.34元/股。
(七)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調整事由及調整結果
(一)調整事由
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方案為: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配股權登記日的公司總股本232,404,000股,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所持有的股份數372,946股,以232,031,054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3.9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90,492,111.06元(含稅)。該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9日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應對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二)調整方法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規定,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根據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后的回購價格=61.34元/股-0.39元/股=60.95元/股。
根據公司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本次調整屬于授權范圍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即可,無需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的意見
獨立董事一致認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關于回購價格調整方法的規定,本次調整事項在公司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策的事項范圍內,且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回購價格的調整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五、監事會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公司董事會根據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審議程序合法合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由61.34元/股調整為60.95元/股。
六、律師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1、鴻遠電子就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批準和授權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2、鴻遠電子本次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調整已獲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七、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止報告出具日,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相關事項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按照《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證券交易所辦理相應后續手續。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 臨2022-044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4,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60.95元/股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鴻遠電子”)于2022年6月13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按照60.95元/股的價格予以回購注銷,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的議案》。
(三)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四)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六)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實際向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萬股,授予價格為61.34元/股。
(七)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購數量、回購價格及回購資金總額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鑒于公司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對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購注銷。
(二)回購數量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并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為4,000股。
(三)回購價格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因辭職、公司裁員、勞動合同到期而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回購注銷。
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
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方案為: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配股權登記日的公司總股本232,404,000股,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所持有的股份數372,946股,以232,031,054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3.9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90,492,111.06元(含稅)。該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9日實施完畢。
根據上述規定,《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根據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后的回購價格=61.34元/股-0.39元/股=60.95元/股。
綜上,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60.95元/股。
(四)回購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支付款項合計243,800.00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三、預計回購注銷前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232,404,000股變更為232,400,000股。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變動前數據為截止2022年6月10日的股本數據,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回購注銷事項完成后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四、本次回購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責。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一致認為: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根據相關規定,上述激勵對象已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予以回購注銷。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符合《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由公司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回購價格60.95元/股。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規定,鑒于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監事會同意由公司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回購價格60.95元/股。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律師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1、鴻遠電子就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批準和授權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2、鴻遠電子董事會已就實施本次回購注銷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本次回購注銷已經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3、鴻遠電子本次回購注銷的事由、數量、回購價格及定價依據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4、鴻遠電子尚需履行本次回購注銷所引致的公司注冊資本減少的相關法定程序。
八、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止報告出具日,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相關事項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按照《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證券交易所辦理相應后續手續。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 2022-045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98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數量為36.96萬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23,240.40萬股的0.16%。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續辦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將發布相關提示性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鴻遠電子”)于2022年6月13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滿足,目前公司98名激勵對象在***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6.96萬股,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并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的議案》。
(三)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四)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五)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六)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實際向9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2.80萬股,授予價格為61.34元/股。
(七)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一)限制性股票***個限售期已屆滿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為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解除限售比例為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量的40%。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完成日為2021年6月3日,***個限售期于2022年6月2日屆滿。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登記完成日和***個解除限售日之間滿足12個月間隔的要求。
(二)滿足解除限售條件情況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規定的條件進行了審查,均滿足解除限售條件。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并根據公司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為上述98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為99人。截至本公告日,有1名激勵對象已離職,董事會決定取消其激勵對象資格,因此,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為9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6.96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16%。具體如下:
注1:上述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因離職失去激勵資格的激勵對象及所涉限制性股票數量未納入上表統計范圍內。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因此,同意公司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股份辦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一致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且公司及擬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均未發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規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的有關規定,98名激勵對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資格條件,其作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議案的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程序合法、決議有效,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為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續。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截至本法律意見出具之日,本所律師認為:
1、鴻遠電子就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批準和授權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2、鴻遠電子本次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事宜已獲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3、鴻遠電子本次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鴻遠電子本次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
4、鴻遠電子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項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進行解除限售相關手續辦理、履行信息披露等相關義務。
七、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止報告出具日,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相關事項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按照《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證券交易所辦理相應后續手續。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證券代碼:603267 證券簡稱:鴻遠電子 公告編號:臨2022-046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的議案》,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將對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予以回購注銷。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回購注銷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股份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23,240.40萬元變更為人民幣23,240.00萬元;公司股份總數由23,240.40萬股變更為23,240.00萬股。公司擬對《公司章程》中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具體內容如下:
除以上修訂內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均不變。《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的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經營管理層辦理本次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涉及的相關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本次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相關條款以工商登記機關的***終核準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鴻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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