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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1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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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

發布時間:2022-06-15 熱度: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1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鑒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中包含的解禁人數及高管解禁情況的描述內容有所調整,故需在本次董事會中對此議案重新進行審議。本次重新審議不涉及解禁數量調整,亦不影響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通知于2022年6月10日以郵件方式送達。會議于2022年6月14日在公司七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的董事5名,實際參加會議的董事5名,參與表決的董事5名。會議由董事長盧柏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此次會議,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6月15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意見。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會議以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

公司2021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等規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回購價格由2.92元/股調整為2.72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回購價格由2.71元/股調整為2.51元/股。

董事、總經理高煥森先生,副董事長王時豪先生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作為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詳細內容請見2022年6月15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公告》。

三、會議以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

公司2021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等規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由3.18元/股調整為2.98元/股。

董事、總經理高煥森先生,副董事長王時豪先生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作為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詳細內容請見2022年6月15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公告》。

四、會議以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6月15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了同意意見。

五、會議以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6月15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會議以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潘成國、吳建軍等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已于2022年5月15日前離職,不再具備2020年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資格,公司擬對該等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4萬股全部予以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240,000股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989,781,427股變更為989,541,427股。本次回購注銷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公司擬對原《公司章程》部分條款做出修訂。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2年6月)。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會議以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6月15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召開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8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會議決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寶安區西鄉水庫路113號公司七樓會議室召開公司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審議董事會提交的議案。現將本次股東大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公司決定召開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會議召開日期與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2年6月30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或符合規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網絡投票包含證券交易系統和互聯網系統兩種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6、股權登記日: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對象:

(1)截止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時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3)凡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有表決權的股東,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均可以書面授權方式(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4)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5)公司董事會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員。

8、會議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水庫路113號公司七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上述議案于2022年6月14日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通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內容請詳見刊登在2022年6月15日《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就上述第三項審議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要求,以上議案為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需對中小投資者即對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的表決單獨計票并披露。

三、參與現場會議登記事項

1、會議登記時間: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時,下午14:00-16:00時。

2、會議登記地點: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

3、法人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帳戶卡、持股清單、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登記;

4、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持股清單等持股憑證登記;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帳戶卡、持股清單等持股憑證登記;(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6、異地股東憑以上有關證件的信函、郵件進行登記,須在2022年6月24日前(含當天)送達或發郵件至公司(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不接受電話登記。

7、本次會議會期半天,與會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四、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水庫路113號

郵編:518102

聯系人:莫謀鈞、何彤彤

電話:0755-29977586

郵箱:npx002215@126.com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網絡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流程見“附件一”

六、備查文件

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股東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215

2.投票簡稱:“諾普投票”

3.議案設置及意見表決

(1)議案設置

(2)填報表決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分議案重復投票時,以***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2年6月30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權?委?托?書

茲授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6月30日召開的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議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對本次會議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可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后果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人股東帳號:

委托人持股數:?????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簽署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注: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 ???公告編號:2022-062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鑒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第六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中包含的解禁人數及高管解禁情況的描述內容有所調整,故需在本次監事會中對此議案重新進行審議。本次重新審議不涉及解禁數量調整,亦不影響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

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本次會議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潘成國、吳建軍等4人因個人原因已離職,現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監事會同意由公司將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為24萬股全部進行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2.92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購注銷行為合法、合規。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會議以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因公司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和預留部分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和預留部分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三、會議以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因公司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進行調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四、會議以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認為,公司15名激勵對象解鎖資格合法有效,滿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同意公司為激勵對象辦理解鎖手續。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3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6月14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潘成國、吳建軍等4人因個人原因已離職,現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依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其所持有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將全部由公司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2.92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簡述及實施情況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實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并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認為相關激勵對象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內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期滿后,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

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無反饋記錄。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關于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鑒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5名擬激勵對象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激勵對象總人數由170人調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實施利潤分配,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0元(含稅),授予價格由3.17元/股調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價格向激勵對象授予1,193.7471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原激勵對象廖科超、張國照等5人因個人原因離職,激勵對象王朝宗,擬聘任為職工代表監事,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決定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32萬股。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9、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臨時)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個解鎖期未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鑒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中1名擬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放棄參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由16人調整為15人;公司2021年6月實施公司2020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00元(含稅),預留部分授予價格由2.81元/股調整為2.71元/股。

10、2021年6月1日,公司召開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個解鎖期未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暨減少注冊資本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1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臨時)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3、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了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暨減少注冊資本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14、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5、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回購原因、數量及價格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潘成國、吳建軍等4人因個人原因已于2022年5月15日前離職;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相關規定,將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全部進行回購注銷。

(一)回購數量說明

公司實際授予潘成國、吳建軍等4人限制性股票共計24萬股。

(二)回購價格說明

授予價格2.92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購注銷不影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本次回購注銷240,000股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989,781,427股變更為989,541,427股。本次回購注銷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公司將按法定程序辦理減資手續。

三、回購股份的相關說明及回購后股本結構變化表

1、回購股份的相關說明

2、回購前后,股份變動情況如下:

四、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經核查后,對該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潘成國、吳建軍等4人因個人原因已離職,現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我們同意由公司將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為24萬股全部進行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2.92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回購注銷行為合法、合規。

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回購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監事會意見

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潘成國、吳建軍等4人因個人原因已離職,現已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監事會同意由公司將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為24萬股全部進行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2.92元/股加上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購注銷行為合法、合規。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法律意見書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鎖限制性股票的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回購價格等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注銷事宜尚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股份注銷及減資手續。

七、?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決議;

3、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4、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4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將具體內容詳細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實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并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認為相關激勵對象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內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期滿后,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

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無反饋記錄。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關于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鑒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5名擬激勵對象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激勵對象總人數由170人調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實施利潤分配,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0元(含稅),授予價格由3.17元/股調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價格向激勵對象授予1,193.7471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原激勵對象廖科超、張國照等5人因個人原因離職,激勵對象王朝宗,擬聘任為職工代表監事,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決定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32萬股。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9、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臨時)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個解鎖期未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鑒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中1名擬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放棄參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由16人調整為15人;公司2021年6月實施公司2020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00元(含稅),預留部分授予價格由2.81元/股調整為2.71元/股。

10、2021年6月1日,公司召開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個解鎖期未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暨減少注冊資本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1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臨時)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3、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了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暨減少注冊資本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14、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5、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調整原因及調整方法

(一)授予價格調整原因

1、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新總股本983,781,42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前,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股份授予登記工作。公司總股本由983,781,427股增加至989,781,427股。根據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變,分配總額調整的原則,公司以現有總股本989,781,427股為基數進行權益分派。

2、公司2021年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實施完成,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規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的情況時,公司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

(二)調整結果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的回購價格做出相應調整。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回購價格調整如下:

派息

P=P0-V=2.92元/股-0.2元/股=2.72元/股

其中: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P0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公司按2020年限制性激勵計劃規定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經過本次調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的回購價格調整為每股2.72元加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回購價格調整如下:

派息

P=P0-V=2.71元/股-0.2元/股=2.51元/股

其中: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P0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公司按2020年限制性激勵計劃規定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經過本次調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回購價格調整為每股2.51元加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實際影響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的回購價格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且本次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一致認為:因公司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和預留部分股份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會影響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亦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該議案。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因公司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和預留部分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和預留部分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六、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該等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決議;

3、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4、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5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將具體內容詳細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及簡述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實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并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認為相關激勵對象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在公司內部OA公示了《2022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期滿后,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無反饋記錄。2022年3月21日公司公告了《關于監事會對公司2022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的公告》。

4、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2022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臨時)、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的授予日為2022年3月25日,并以3.18元/股的價格向激勵對象授予600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22年5月24日。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實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00元(含稅),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的回購價格也相應由3.18元/股調整為2.98元/股。

二、調整原因及調整方法

(一)授予價格調整原因

1、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開的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新總股本983,781,42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00元(含稅),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前,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股份授予登記工作。公司總股本由983,781,427股增加至989,781,427股。根據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變,分配總額調整的原則,公司以現有總股本989,781,427股為基數進行權益分派。

2、公司2021年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實施完成,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規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除息處理的情況時,公司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

(二)調整結果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對2022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調整如下:

派息

P=P0-V=3.18元/股-0.2元/股=2.98元/股

其中: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P0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公司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經過本次調整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的回購價格調整為每股2.98元加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實際影響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股份的回購價格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且本次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一致認為:因公司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進行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會影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亦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該議案。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因公司實施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規定,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進行調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六、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該等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七、?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決議;

3、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4、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6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

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本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87萬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09%;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關部門辦理解除限售手續,上市流通前,公司將發布相關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現將具體內容詳細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簡述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實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并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審核,認為相關激勵對象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內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公示期滿后,公司監事會未接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

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無反饋記錄。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關于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臨時),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鑒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15名擬激勵對象不再滿足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激勵對象總人數由170人調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實施利潤分配,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0元(含稅),授予價格由3.17元/股調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價格向激勵對象授予1,193.7471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原激勵對象廖科超、張國照等5人因個人原因離職,激勵對象王朝宗,擬聘任為職工代表監事,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決定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32萬股。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9、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臨時)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個解鎖期未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發表了意見。鑒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中1名擬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放棄參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由16人調整為15人;公司2021年6月實施公司2020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00元(含稅),預留部分授予價格由2.81元/股調整為2.71元/股。

10、2021年6月1日,公司召開2021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個解鎖期未成就及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暨減少注冊資本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1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臨時)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3、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了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時公告了《關于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暨減少注冊資本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14、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5、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份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核查意見,律師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設定的***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情況

公司董事會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除限售期規定的條件進行了審查,公司及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均滿足解除限售條件。

(一)?***個解除限售期屆滿的情況說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據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及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的《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價格的議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條件的15名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為2021年4月22日,***個限售期于2022年4月22日屆滿。

(二)?***個解除限售期條件成就的情況說明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設定的***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三、本次激勵計劃預留部分行權的股份數量、繳款、驗資和股份登記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次預留部分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87萬股,占目前公司總股本的0.09%;

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售股份解鎖后,其買賣股份應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股份變動管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關于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個解鎖期的核實意見

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鎖條件滿足情況以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認為:本次可解鎖激勵對象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的相關規定,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在考核年度內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鎖條件,可解鎖的激勵對象的資格合法、有效。

五、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的相關規定,?我們對公司2020年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預留部分***期解鎖事項進行了審查和監督,認為:本次董事會關于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15名激勵對象在***個解鎖期可解鎖的決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的相關規定,預留部分激勵對象符合解鎖資格條件,其作為本次可解鎖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六、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認為,公司15名激勵對象解鎖資格合法有效,滿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同意公司為激勵對象辦理解鎖手續。

七、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個解鎖期解鎖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解除限售的條件已經成就,本次解鎖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八、?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臨時)決議;

3、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4、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公告編號:2022-067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

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概述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諾普信”)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了《關于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廣東廣墾太證農業供給側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產業基金”)擬與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東莞市瑞德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德豐”或“標的公司”)等共同簽署《廣東廣墾太證農業供給側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與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標的公司東莞市瑞德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資協議》(以下簡稱“投資協議”)。

產業基金擬出資25,000萬元人民幣增資標的公司,其中1,893.9394萬元人民幣計入注冊資本,其余23,106.0606萬元人民幣計入瑞德豐的資本公積。

該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并將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情況如下:

二、標的公司的基本情況

名稱:東莞市瑞德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注冊地址:東莞市大嶺山鎮大片美村

法定代表人:謝冰清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7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900731461900Q

經營范圍:農化產品的開發、研究、銷售(憑許可證經營);農藥復配、加工(按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核準范圍經營);產銷:塑膠制品、植保機器、農機具;提供倉儲、化工檢測服務;微生物肥料、土壤調節劑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本次增資前后股權結構:

瑞德豐一年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注:2021年度數據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

三、交易方基本情況

(一)廣東廣墾太證農業供給側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MA5CQ3TG2D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豐澤東路106號(自編1號樓)X1301-G6266(集群注冊)(JM)

執行事務合伙人:廣東廣墾太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麻嘉

企業類型:有限合伙企業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9日

經營范圍:股權投資。

廣墾太證基金結構:廣東農墾45.00%、省農業基金32.50%、諾普信11.225%、康誠資本11.225%、廣墾太證0.05%。

關聯關系:公司持有產業基金11.225%股份,產業基金為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名稱: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寶安區西鄉水庫路113號(僅作辦公用)

法定代表人:高煥森

注冊資本:913,756,384元人民幣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8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71524157XP

經營范圍:農化產品應用技術研究;農藥銷售;農藥技術檢測;農業技術開發,農業技術轉讓,農業技術服務,農業技術咨詢;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計及禁止的項目)。農藥加工、復配(按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農藥生產批準證書辦理)。

股權結構:盧柏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共持股35.99%,其余為社會公眾股東持股。

四、投資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投資方式:產業基金以25,000萬元人民幣增資瑞德豐,取得投資后瑞德豐27.4725%的股權,其中1,893.9394萬元人民幣計入注冊資本,其余23,106.0606萬元人民幣計入瑞德豐的資本公積。

(二)本次投資的先決條件:

1、各方順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簽署,包括本協議以及為完成本次投資需要或應投資方要求簽署的其他附屬協議、決議及其他文件。

2、各方已獲得簽署本協議的內部授權,包括不限于取得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通過,并按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標的公司已經提供符合控股股東信息披露要求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且向投資方充分、完整披露了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對外擔保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信息等;標的公司及控股股東承諾向投資方提供的標的公司財務會計報表真實地完整地反映了標的公司在該期間的資產、負債和盈利狀況,不存在任何虛假;

4、標的公司根據標的公司章程履行了本次投資所有必要的決議,該等決議包括但不限于批準并接受本次增資、批準對公司原章程進行相應修改以及控股股東放棄相應的優先認購權等的股東會決議,并將該等股東會決議原件提供給投資方。

(三)交割:

1、投資方應于本協議所述條件成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相關付款義務。

2、投資方應將本次增資全部認購款一次性全部匯入***的銀行賬戶,同時向標的公司提供匯款證明。投資方完成上述匯款并向標的公司提供匯款證明后,即視為投資方于本協議項下的增資認購款繳付義務已履行完畢。

3、與本次投資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標的公司負責辦理,各方須予以必要的協助及配合,與本次投資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投資方的認購款進入公司的銀行賬戶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

(四)董事會組成

1、董事會至少應每年召開一次董事會議,不少于3名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方為有效。對于協議所述的“保護性條款”規定的相關事宜的表決,董事會決議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人數2名以上董事(其中必須包括投資方委派的董事)通過才能生效。

2、標的公司需向投資方委任董事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如與工作相關的交通、辦公場所)。

3、投資方將享有所有的知情權,包括收到提供給予標的公司管理層的所有信息的權利。

(五)違約責任

如果發生投資協議約定違約情形導致投資方有權單方解除投資協議的,投資方有權書面通知標的公司和控股股東終止投資協議,并要求標的公司退還投資方已繳付的認購款并支付根據認購款被實際占用天數期間內加算按8%年利率計算的資金利息,控股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五、本次增資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1、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產業基金投資瑞德豐,有助于公司在農業產業鏈領域的布局,加強公司投資能力,為實現農業領域的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持。

2、本次投資是公司參與設立的產業基金對外投資項目,屬于產業基金的正常投資經營行為,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及經營狀況帶來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金額

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人民幣。

七、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等相關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對公司董事會提交的《關于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及投資協議進行了認真的審閱和討論,對本次關聯交易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該關聯交易事項公司事先已獲得我們的認可,董事會在審議該議案時,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瑞德豐進行增資的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予以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交易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以及《公司章程》、《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定。綜上,中信建投證券對于公司關于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九、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本次對外投資運作可能會受到宏觀經濟、產業政策、行業周期與市場環境等多種外部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投資后標的公司不能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十、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臨時)決議;

2、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關聯方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15??????????????證券簡稱:諾普信????? ??公告編號:2022-060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部分股份質押及解除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盧柏強先生及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深圳市諾普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普信控股”)的通知,獲悉盧柏強先生及諾普信控股將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辦理了股份質押和解除質押,具體事項如下:

一、股份質押基本情況

二、股份解除質押基本情況

三、股份累計質押情況

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盧柏強及其一致行動人已質押及未質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凍結情形,上述限售原因來自于高管鎖定股。

四、***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情況

1、盧柏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未來半年內和一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情況:

2、盧柏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具備資金償還能力,其還款資金來源包括股票減持、股票分紅、對外投資收入、個人薪酬及其它現金收入等。

3、盧柏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通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

4、盧柏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有足夠的風險控制能力,質押股份不存在平倉風險或被強制平倉的情形。質押事項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公司治理產生影響。若出現平倉風險,盧柏強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將采取補充質押、提前購回被質押股份等措施應對風險。

五、備查文件

1、股份質押登記證明材料;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凍結明細。

特此公告。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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