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18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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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3-17 熱度: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18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22年3月1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公司董事會確定以?2022年3月16日為***授予日,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監事會對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確定的激勵對象的資格進行核實后認為: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與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中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相符。
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均具備《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
監事會同意以2022年3月16日為***授予日,向215名激勵對象授予2,007.08萬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人民幣3.53元/股。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募投項目主體上海外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外服)、上海外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服信息)和上海外服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服云)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有利于滿足募投項目資金需求、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相關議案履行了必要的審議和決策程序。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以上募投項目主體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450萬元借款用于實施募投項目。其中,上海外服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外服信息不超過人民幣1,100萬元、外服云不超過人民幣1,350萬元。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2021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財會〔2021〕35號)。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3月17日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19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3月1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2,007.08萬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3.53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2年1月27日,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關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或《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管理辦法的議案》。
3、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關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的公告》,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了《市國資委關于同意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批復》(滬國資委分配〔2022〕52號),原則同意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
4、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間,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沒有激勵對象不參與本次激勵計劃,公司未接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
5、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核查意見》。
6、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開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關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7、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見。
(二)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規范通知》)和本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認為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均已滿足。滿足授予條件的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后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具備以下條件:
(1)公司治理結構規范,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組織健全,職責明確。外部董事(含獨立董事)占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
(2)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外部董事構成,且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度健全,議事規則完善,運行規范;
(3)內部控制制度和績效考核體系健全,基礎管理制度規范,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勞動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績效考核體系;
(4)發展戰略明確,資產質量和財務狀況良好,經營業績穩健;近三年無財務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
(5)證券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3、?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的;
(7)任職期間,由于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和技術秘密、實施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利益、聲譽和對公司形象有重大負面影響等違法違紀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8)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限制性股票授予時的業績條件:
(1)公司層面業績條件:
公司業績考核條件達標,即達到以下條件:2020年公司每股收益不低于0.210元/股;2020年公司營業收入較2018年增長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國際***企業對標組50分位或同行業平均值;2020年公司新興業務收入***值不低于70億元。
(2)個人層面業績條件:
激勵計劃公告前一會計年度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相關辦法,激勵對象績效評價得分達到60及以上。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
(三)?***授予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2年3月16日
2、授予數量:2,007.08萬股
3、授予人數:215人
4、授予價格:3.53元/股
5、股票來源:本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定向增發的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況:
(1)本計劃的有效期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激勵對象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完畢之日止,***長不超過6年。
(2)本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別為自相應授予部分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36個月、48個月。
(3)本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應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滿24個月后,并滿足約定解除限售條件后方可開始分批解除限售。***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
7、?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情況:
■
注:根據實際簽署購買意向人數及擬激勵股數測算。
二、?獨立董事意見
1、經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日為2022年3月16日,該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激勵計劃(草案)》中關于授予日的規定,公司和激勵對象均未發生不得授予權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成就。
2、公司不存在《管理辦法》《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3、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資格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資格的規定,激勵對象不存在禁止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勵對象提供貸款、貸款擔保或其他財務資助的計劃或安排。
5、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可以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骨干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
6、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本次授予相關事項時,關聯董事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關規定回避表決,由其他非關聯董事審議表決。公司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其決議合法、有效。
綜上,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2022年3月16日為***授予日,向215名激勵對象授予2,007.08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人民幣3.53元/股。
三、監事會意見
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均具備《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激勵對象中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
公司和本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均未發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已經成就。
本次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草案)》中有關授予日的規定。
綜上所述,監事會同意本激勵計劃以?2022?年3月16日為***授予日,以人民幣3.53元/股的授予價格向215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7.08萬股。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個月賣出公司股份情況的說明
經核查,參與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個月內均無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
五、權益授予后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公司將在限售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公司以***授予日A股股票收盤價作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以授予日A股股票收盤價與授予價格之間的差額作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將***終確認股份支付費用。
經測算,***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
根據本激勵計劃解除限售業績條件,上述激勵成本對公司凈利潤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上述結果并不代表***終的會計成本。會計成本除了與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權益數量有關,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取得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授予確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對象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公司實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辦理股票授予登記等事項。
七、?備查文件
1、?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2、?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3、?獨立董事關于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監事會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見;
5、?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
6、?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關于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事項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17日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20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
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別召開了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采取無息借款的方式分別向募投項目實施主體上海外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外服)、上海外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服信息)和上海外服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服云)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450萬元(含)的募投項目專項實施資金,借款期限為自實際借款之日起3年。具體內容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向上海東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1860號)核準,公司向上海東浩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16,008,657股,每股發行價格為3.04元,募集資金總額為960,666,317.28元,扣除發行費用28,929,251.15元(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931,737,066.13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天職業字[2021]40146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對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并與獨立財務顧問、開戶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上述募集資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
募集資金凈額扣除發行費用可抵扣進項稅1,703,773.60元,實際可投入募投項目的資金為930,033,292.53元。根據《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和實際可投入募投項目的資金情況,本次募集配套資金具體用途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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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借款情況概述
根據《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本次募集配套資金投資項目“數字外服”轉型升級項目的實施主體為上海外服、外服信息和外服云。為滿足募投項目的資金需求,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將采取無息借款的方式分別向上海外服、外服信息和外服云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450萬元(含)的募投項目專項實施資金。其中,向上海外服使用募集資金提供借款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向外服信息使用募集資金提供借款不超過人民幣1,100萬元(含),向外服云使用募集資金提供借款不超過人民幣1,350萬元(含)。借款期限均為自實際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后,如雙方均無異議,該借款可自動續期。該借款可滾動使用,也可提前償還。本次借款僅限用于前述募投項目的實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對象基本情況
(一)上海外服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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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外服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注:2020年財務數據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1年1-9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二)外服信息
1、基本信息
■
2、外服信息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注:2020年財務數據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1年1-9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三)外服云
1、基本信息
■
2、外服云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注:2020年財務數據已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2021年1-9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四、本次借款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上海外服、外服信息和外服云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項目的進度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上海外服、外服信息和外服云為公司的各級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具有***控制權,財務風險可控,借款形成壞賬的可能性極小。本次借款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交易原則,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資金管理
本次借款將存放于各實施主體在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灘支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其中,上海外服和外服云已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公司正在與外服信息、銀行、獨立財務顧問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將在協議簽署完成后存放募集資金,以保障募集資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使用募集資金。
六、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該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七、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募投項目主體上海外服、外服信息和外服云提供借款用于實施募投項目,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有助于滿足募投項目的資金需要、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符合募集資金實施計劃,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上海外服借款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向外服信息借款不超過人民幣1,100萬元、向外服云借款不超過人民幣1,350萬元用于實施募投項目。
(二)監事會意見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募投項目主體上海外服、外服信息和外服云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有利于滿足募投項目資金需求、保障募投項目順利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相關議案履行了必要的審議和決策程序。
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以上募投項目主體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450萬元借款用于實施募投項目。其中,上海外服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外服信息不超過人民幣1,100萬元、外服云不超過人民幣1,350萬元。
(三)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經核查,獨立財務顧問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相關事項不存在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及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財務顧問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事項無異議。
八、備查文件
(一)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17日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15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2年1月27日,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了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沒有激勵對象不參與本次激勵計劃。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對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記,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本次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范圍和程序
1、核查對象為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參與***授予的215名激勵對象。
2、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激勵計劃***公開披露前6個月(2021年7月27日-2022年1月27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取得了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書面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根據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在自查期間,未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的行為或泄露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激勵對象中,除下列核查對象外,其他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
三、關于激勵計劃內幕信息保密情況
公司在策劃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范圍,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公司已將激勵計劃的商議籌劃、決策討論等階段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內幕信息嚴格控制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登記人員范圍之內,在公司披露激勵計劃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四、內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內幕交易的核查
經公司核查,上述63名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系基于對二級市場情況的自行判斷而進行的操作,其在買賣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員向其泄露該次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勵計劃相關內幕信息進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綜上所述,在激勵計劃***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買賣的行為或泄露本次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17日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2022-016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2年3月16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1000號3樓虹橋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李棟先生主持,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高亞平先生、韓雪女士,職工董事歸瀟蕾女士,獨立董事謝榮先生、盛雷鳴先生、朱偉先生因疫情請假;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會主席陳偉權先生、監事顧朝暉先生因疫情請假;
3、?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3、?議案名稱:關于制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管理辦法》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4、?議案名稱: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議案均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律師:范馨中、歐陽珍妮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司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17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22年3月1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和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經核查,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確定以2022年3月16日為***授予日,向215名激勵對象授予2,007.08萬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人民幣3.53元/股。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涉及關聯事項,關聯董事高亞平、支峰、歸瀟蕾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
為保障公司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同意采取無息借款的方式分別向募投項目實施主體上海外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外服)、上海外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服信息)和上海外服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服云)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8,450萬元(含)的募投項目專項實施資金。其中,上海外服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外服信息不超過人民幣1,100萬元(含)、外服云不超過人民幣1,350萬元(含)。借款期限為自實際借款之日起3年。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獨立財務顧問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向實施主體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3、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同意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2021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財會〔2021〕35號)。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4、審議通過《關于重新制定公司若干制度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重新制定若干制度。
表決情況如下:
4.01《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2《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3《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4《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5《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6《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責任追究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7《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8《內部控制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09《投資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暫緩與豁免業務管理制度》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17日
證券代碼:600662???證券簡稱:外服控股????公告編號:臨2022-021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別召開了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財會〔2021〕35號)(以下簡稱準則解釋15號)。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執行準則解釋15號。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已經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
1、變更前采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2、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執行準則解釋?15?號。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準則解釋15號對通過內部結算中心、財務公司等對母公司及成員單位資金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列報進行了規范。公司執行準則解釋15號對可比期間財務報表無重大影響。
四、獨立董事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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