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1湖交投 :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關于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事變更的債權代理報告

債券代碼:152821.SH/2180120.IB 債券簡稱:21湖交投/21湖交投債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關于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
公司監事變更的債權代理報告
債權代理人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青銅路99號)
簽署時間:2023年6月
重要聲明
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簡稱“杭州銀行湖州分行”
或“債權代理人”)編制本報告的內容及信息均來源于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公司”)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者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對相關事宜做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杭州銀行湖州分行所作的承諾或聲明。在任何情況下,未經杭州銀行湖州分行書面許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資者根據本報告所進行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杭州銀行湖州分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杭州銀行湖州分行作為2021年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債
券(債券簡稱“21湖交投債/21湖交投”)的債權代理人,持續密切關注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現就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監事變更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人員變動的基本情況
經公司股東決定,免去錢玉勝原監事會主席,任命陳國強為公司監
事會主席,任命徐濤為監事會副主席。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決議,免去單衛軍、王煜原職工代表監事,選舉劉娜、姚怡嫻為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新任職人員簡歷如下:
陳國強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72年7月出生。
1994年參加工作,曾任市財稅局南潯財稅所科員、市財稅局辦公室科員、市財稅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市財政、地稅、國資局辦公室副主任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菱湖區分局副局長、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副局長、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處處長、市財政局直屬分局局長、市財政局經濟建設處處長、四級調研員。現任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徐濤女士,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71年3月出生。1989
年參加工作,曾任湖州市國資委派駐監管企業財務總監、浙江正興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湖州市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部部長、湖州市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等職。現任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副主席。
劉娜,女,河北衡水人,中共黨員,1986年2月出生,2009年7月參
加工作,全日制本科學歷,華中農業大學會計學專業,經濟師、會計師,現任公司職工監事、計劃財務部財務結算中心副主任。
姚怡嫻,女,浙江湖州人,群眾,1986年4月出生,2008年8月參加
工作,全日制本科學歷,浙江財經大學財務管理專業,會計師,現任公司職工監事、審計法務部部員。
截止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監事會組成為陳國強任監事會主席,徐濤
任監事會副主席,劉娜、姚怡嫻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
公司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公司本次人事變更履行了《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決策程序合法合規。公司已完成工商備案手續。
二、影響分析
本次人員變動對公司日常管理、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
響;本次人員變動不會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或其他內部有權決策機構決策有效性產生影響;本次人事變動后公司治理結構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
杭州銀行湖州分行作為“21湖交投債/21湖交投”的債權代理人,為
充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債權代理人職責,出具本債權代理人臨時事務報告。
杭州銀行湖州分行將密切關于發行人關于“21湖交投債/21湖交投”
本息償付情況及其他對債券持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履行債券代理人的職責。
特此提請投資者關注相關風險,并請投資者對相關事項作出獨立判
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