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5-12 熱度: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的
受托管理事務臨時報告
發行人 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港極路 7號)
債券受托管理人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簽署日期:2023年5月
聲明
本報告依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20年公司債券受托管理協議》(以下簡稱“《債券受托管理協議》”)、《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20年公司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其它相關公開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港集團”、“發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關說明文件等,由 20青港 01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編制。
本報告不構成對投資者進行或不進行某項行為的推薦意見,投資者應對相關事宜做出獨立判斷,而不應將本報告中的任何內容據以作為中信證券所作的承諾或聲明。
一、公司債券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2291號”批復同意注冊,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公司”)獲準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 100億元的公司債券。2020年 10月 29日,公司成功發行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20年公司債券(面向專業投資者)(***期)(債券簡稱“20青港 01”,債券代碼“175291.SH”),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 30億元,期限為 3年期。截至目前,20青港 01尚在存續期內。
二、重大事項
2023年 5月 5日,發行人發布了《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的公告》,披露了發行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發生變更的相關情況。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更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的規定:發行人應當***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為聯絡人,按照規定和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應當由發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擔任。發行人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及聯絡人的信息,并在債券上市期間及時披露其變更情況。
因公司***分工調整,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發生變更。變更后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為李武成先生。
二、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基本信息
李武成,男,1965年生,畢業于山東經濟學院,計劃統計專業,經濟學學士,工程師?,F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山東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集裝箱運營中心主任,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青島港國際集裝箱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歷任青島前灣集裝箱碼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青島港國際貨運物流有限公司(現為青島港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青島港怡之航冷鏈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黨委書記、經理,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山東港口陸海國際物流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山東港口渤海灣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等職務。
電話號碼:0532-82982616
傳真號碼:0532-82822878
電子郵箱:Liwuc@qdport.com
李武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三、影響分析
發行人目前生產經營正常,上述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變動為正常人事調整,對發行人的日常管理、生產經營及償債能力不會造成不利影響。上述人事變動后發行人治理結構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及《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有關約定,中信證券作為 20青港 01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中信證券后續將持續跟蹤發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相關事宜,并將嚴格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有關約定認真履行債券受托管理人職責,督促發行人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提請投資者關注相關風險,請投資者對相關事宜做出獨立判斷。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