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11 證券簡稱:盟升電子 公告編號:2022-038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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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5-06 熱度:
證券代碼:688311 證券簡稱:盟升電子 公告編號:2022-038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訊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向榮先生召集并主持,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董事就各項議案進行了審議,并表決通過以下事項: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為建立和完善員工、股東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員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公司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擬定了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長向榮、董事劉榮為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系關聯董事,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向榮、劉榮回避表決。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為規范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確保本持股計劃有效落實,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擬定了《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董事長向榮、董事劉榮為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系關聯董事,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向榮、劉榮回避表決。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的順利實施,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有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授權董事會實施本持股計劃,負責擬定和修改本持股計劃;
(2)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持股計劃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3)授權董事會對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延長和提前終止作出決定;
(4)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持股計劃標的股票的過戶、鎖定和解鎖的全部事宜;
(5)授權董事會對《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作出解釋;
(6)授權董事會對本持股計劃在存續期內參與公司配股等再融資事宜作出決定;
(7)授權董事會變更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及確定標準;
(8)授權董事會簽署與本持股計劃的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
(9)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調整,授權董事會根據調整情況對本持股計劃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10)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持股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上述授權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本持股計劃實施完畢之日內有效。
董事長向榮、董事劉榮為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系關聯董事,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5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向榮、劉榮回避表決。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審議的議案涉及股東大會職權,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意提請召開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提交的相關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票,反對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月6日
證券代碼:688311 證券簡稱:盟升電子 公告編號:2022-039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訊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杜留威先生召集并主持,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就各項議案進行了審議,并表決通過以下事項: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2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強制員工參與的情形。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員工與全體股東的利益共享機制,有利于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員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一致同意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并同意將本持股計劃相關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監事吳真為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系關聯監事,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監事吳真回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能保證本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良好、均衡的價值分配體系,建立股東與公司員工之間的利益共享與約束機制。
監事吳真為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系關聯監事,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監事吳真回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5月6日
證券代碼:688311 證券簡稱:盟升電子 公告編號:2022-041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
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東大會涉及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應當與每一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相同的議案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2年5月23日 14點30分
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興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號)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八) 涉及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與每一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相同的情形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 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議案1、議案2、議案3已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內容詳見2022年5月6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的相關公告。
2、 特別決議議案:無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議案2、議案3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議案1、議案2、議案3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擬參與人及與之有關聯關系的股東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6、 涉及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應當與每一普通股份的表決權數量相同的議案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公司邀請的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時間、地點
登記時間:2022年5月19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記地點: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興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號 公司管理樓12樓證券部
(二)登記手續
擬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應持有以下文件辦理登記:
1、企業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親自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憑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證明書、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企業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憑代理人的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1,加蓋公章)、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2、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憑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憑代理人的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1)、委托人的證券賬戶卡辦理登記。
3、上述登記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一份。
4、公司股東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辦理登記,也可以通過信函方式進行登記,在來信上須寫明股東名稱/姓名、股東賬戶、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出席會議時需攜帶原件,信函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須在登記時間2022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達登記地點,以抵達公司的時間為準。
(三)注意事項
股東或代理人在參加現場會議時需攜帶上述證明文件,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
六、 其他事項
(一)出席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費自理。
(二)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
(三)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興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號 公司管理樓12樓證券部
聯系電話:028-61773081
會議聯系人:鄒捷、唐丹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月6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開的貴公司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簡稱:盟升電子 證券代碼:688311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聲 明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持股計劃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風險提示
1、本持股計劃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本持股計劃能否獲得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存在不確定性。
2、有關本持股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屬初步結果,能否完成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3、公司后續將根據規定披露相關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別提示
1、《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持股計劃”)系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盟升電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公司董事會制定并審議。
2、本持股計劃遵循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風險自擔的原則,不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強制員工參加本持股計劃的情形。
3、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對公司整體業績和中長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響的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核心技術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參加本持股計劃的員工總人數不超過12人,其中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為4人,具體參加人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本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為57.81元/股,資金來源為員工合法薪酬、自籌資金和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墊資、擔保、借貸等財務資助。
5、本持股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回購專用賬戶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規模不超過69.1729萬股,占公司當前股本總額的0.60%。
本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所持本持股計劃份額所對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本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不包括員工在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6、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24個月,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
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結束后、存續期內,管理委員會根據持有人會議的授權擇機出售相應的標的股票或過戶至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并將本持股計劃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現金資產及本持股計劃資金賬戶中的其他現金資產在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額進行分配。
7、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將放棄因參與本持股計劃而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決權。
8、存續期內,本持股計劃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持股計劃成立管理委員會,代表本持股計劃持有人行使除表決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并對本持股計劃進行日常管理。
9、公司董事會對本持股計劃進行審議且無異議后,公司將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提請股東大會審議本持股計劃并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本持股計劃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方可實施。
10、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的財務、會計處理及其稅收等問題,按有關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稅務制度規定執行,員工因本持股計劃實施而需繳納的相關稅費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
11、本持股計劃實施后,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要求。
***章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簡稱在本文中作如下釋義:
注:本持股計劃草案中若出現合計數與各加數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本持股計劃的目的和基本原則
一、本持股計劃的目的
公司依據《公司法》《證券法》《指導意見》《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了本持股計劃草案。
公司員工自愿、合法、合規地參與本持股計劃,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員工、股東的利益共享機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職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長期、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依法合規原則
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程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實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持股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證券欺詐行為。
2、自愿參與原則
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公司不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持股計劃。
3、風險自擔原則
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盈虧自負,風險自擔,與其他投資者權益平等。
第三章 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及確定標準
一、參加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指導意見》《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了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名單。所有參加對象均需在公司(含合并報表子公司,下同)任職,領取報酬并簽訂勞動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參加對象的確定標準
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認同公司企業文化,符合崗位要求的能力標準,在本崗位業績突出,為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經董事會認同的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核心技術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
以上符合條件的員工遵循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本持股計劃。
三、本持股計劃的持有人范圍
參加本持股計劃的員工總人數不超過12人,***終參加人員以及持有人具體持有份額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員工變動情況、考核情況,對本持股計劃的員工名單和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四、本持股計劃持有人的核實
公司聘請的律師對本持股計劃以及持有人的資格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規定出具法律意見。
第四章 本持股計劃的資金、股票來源、購買價格和規模
一、資金來源
本持股計劃資金來源為員工合法薪酬、自籌資金和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墊資、擔保、借貸等財務資助。
二、股票來源
本持股計劃的股份來源為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回購的盟升電子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完成回購事項,實際回購公司股份691,729股,占公司股本總額114,670,000股的0.60%,回購***高價格為61.00元/股,回購***低價格為49.70元/股,回購均價約為57.81元/股,使用資金總額39,990,449.90元(不含交易傭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
三、購買股票價格
本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為57.81元/股,即公司本次股份回購均價。
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核心技術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本持股計劃受讓價格及定價方法,是以促進公司發展、維護股東權益為根本目的,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內在價值的認可,本著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而定。公司屬于人才技術導向型企業,充分保障激勵的有效性是穩定核心人才的重要途徑。本持股計劃參與對象屬于具備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需要有長期的激勵政策配合,參與對象未來的收益取決于公司未來業績發展和二級市場股價。因此,本持股計劃的定價綜合考慮了激勵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費用影響等因素,并合理確定了參與對象范圍和授予權益數量,遵循了激勵約束對等原則,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體現了公司實際激勵需求,具有合理性。
綜上,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基礎上,公司決定將本持股計劃的受讓價格確定為股份回購均價。本持股計劃的實施將更加穩定核心團隊,實現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的深度綁定。
四、標的股票規模
本持股計劃通過法律法規認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購專用賬戶已回購的股份,規模不超過691,729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60%。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持股計劃期間,公司若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等事宜,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該標的股票的數量做相應的調整。
本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權益對應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本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不包括參加員工在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第五章 本持股計劃的持有人分配情況
參加本持股計劃的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合計持有股數為47.2675萬股,占本持股計劃總份額的比例為68.33%;核心技術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合計持有股數為21.9054萬股,占本持股計劃總份額的比例為31.67%,具體如下:
注: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具體持有份額數以參加對象與公司簽署的《本持股計劃份額受讓協議書》所列示的份數為準。
本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可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對參加對象名單及其份額進行調整。
第六章 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鎖定期及考核設置
一、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
1、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24個月,自本持股計劃草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公司公告***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計算。本持股計劃在存續期屆滿時如未展期則自行終止。
2、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1個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過戶至本持股計劃份額持有人,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延長。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較短等情況,導致本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無法在存續期上限屆滿前全部變現時,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可以延長。
4、上市公司應當在本持股計劃存續期限屆滿前六個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說明即將到期的本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數量及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例。
二、本持股計劃的鎖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規性
1、本持股計劃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持股計劃名下之日起算。
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結束后、存續期內,管理委員會根據持有人會議的授權擇機出售相應的標的股票或過戶至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并將本持股計劃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現金資產及本持股計劃資金賬戶中的其他現金資產在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額進行分配。
本持股計劃所取得標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
2、本持股計劃的交易限制
本持股計劃將嚴格遵守市場交易規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交所關于股票買賣相關規定,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時間。
3、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的合理性、合規性說明
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的設定原則為激勵與約束對等。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鎖定期的設定可以在充分激勵員工的同時,對員工產生相應的約束,從而更有效的統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利益,達成公司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從而推動公司進一步發展。
三、本持股計劃業績考核目標
公司在深耕優勢領域,聚焦主業的同時,也在適度探索民品新應用領域,為未來業務拓展做好準備。鑒于本持股計劃參與人為公司各業務板塊中高層管理團隊,對于公司各板塊業務發展和戰略實現具有重要影響作用,其實際工作效果與其具體履職崗位相關,因此本持股計劃在對各參與人已設置嚴格個人層面績效考核外,未設置公司層面整體業績考核目標。本持股計劃將根據公司現行績效管理相關制度對個人進行績效考核,依據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確定持有人***終解鎖的標的股票權益數量具體如下:
持有人在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目標實施過程,若持有人實際解鎖的標的股票權益份額小于計劃解鎖份額,剩余超出部分的標的股票權益由本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按原始出資金額收回,由管理委員會收回后重新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其他員工,若無合適人選,相應份額在鎖定期結束后,擇機出售后收益歸公司享有。
本持股計劃是公司調動員工積極性、留住核心人才、保持公司競爭優勢的重要舉措。公司基于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針對參與本持股計劃的員工,參考其崗位和工作要求,公司設置個人層面績效考核目標,將員工利益與公司利益、股東利益更加緊密地捆綁在一起。
第七章 存續期內公司融資時本持股計劃的參與方式
本持股計劃存續期內,公司以配股、增發、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由管理委員會提交持有人會議、董事會審議是否參與及具體參與方案。
第八章 本持股計劃的管理模式
在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本持股計劃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持股計劃的內部***高管理權力機構為持有人會議。持有人會議設管理委員會,并授權管理委員會作為本持股計劃的管理機構,監督本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決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管理委員會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證券監管機構和本持股計劃的規定,管理本持股計劃資產,并維護本持股計劃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本持股計劃的資產安全,避免產生公司其他股東與本持股計劃持有人之間潛在的利益沖突。
公司董事會負責擬定和修改本持股計劃草案,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辦理本持股計劃的其他相關事宜。本持股計劃方案以及相應的《持股計劃管理辦法》對管理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風險防范和隔離措施充分。
一、持有人會議
1、公司員工在認購本持股計劃份額后即成為本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持有人會議是本持股計劃內部管理權力機構。所有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持有人會議。持有人可以親自出席持有人會議并表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并表決。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會議的差旅費用、食宿費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擔。
2、以下事項需要召開持有人會議進行審議:
(1)選舉、罷免管理委員會委員;
(2)本持股計劃的變更、終止、存續期的延長;
(3)本持股計劃存續期內,公司以配股、增發、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由管理機構和管理委員會商議是否參與及資金解決方案,并提交本持股計劃持有人會議審議;
(4)審議和修訂《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5)授權管理委員會監督本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6)授權管理委員會行使股東權利;
(7)授權管理委員會負責本持股計劃的清算和財產分配;
(8)其他管理委員會認為需要召開持有人會議審議的事項。
3、***持有人會議由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者***人員負責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會議由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集,由管理委員會主任主持。管理委員會主任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主持。
4、召開持有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應提前3日將書面會議通知,通過直接送達、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給全體持有人。書面會議通知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的時間、地點;
(2)會議的召開方式;
(3)擬審議的事項(會議提案);
(4)會議召集人和主持人、臨時會議的提議人及其書面提議;
(5)會議表決所必需的會議材料;
(6)持有人應當親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為出席會議的要求;
(7)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8)發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緊急情況,可以通過口頭方式通知召開持有人會議??陬^會議通知至少應包括上述第(1)、(2)項內容以及因情況緊急需要盡快召開持有人會議的說明。
5、持有人會議的表決程序
(1)每項提案經過充分討論后,主持人應當適時提請與會持有人進行表決。主持人也可決定在會議全部提案討論完畢后一并提請與會持有人進行表決,表決方式為書面表決;
(2)本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額享有表決權;
(3)持有人的表決意向分為同意、反對和棄權。與會持有人應當從上述意向中選擇其一,未做選擇或者同時選擇兩個以上意向的,視為棄權;中途離開會場不回而未做選擇的,視為棄權。持有人在會議主持人宣布表決結果后或者規定的表決時限結束后進行表決的,其表決情況不予統計;
(4)持有人會議應當推舉兩名持有人參加計票和監票,會議主持人應當當場宣布現場表決統計結果。每項議案如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額同意后則視為表決通過(本持股計劃約定需2/3以上份額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會議的有效決議;
(5)持有人會議決議需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的,須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6)會議主持人負責安排對持有人會議做好記錄。
6、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持股計劃30%以上份額的員工可以向持有人會議提交臨時提案,臨時提案須在持有人會議召開前3日向管理委員會提交。
7、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持股計劃1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可以提議召開持有人臨時會議。持有人會議應有合計持有本持股計劃5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出席方可舉行。
二、管理委員會
1、本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對本持股計劃持有人會議負責,是本持股計劃的日常監督管理機構。
2、管理委員會由3名委員組成,設管理委員會主任1人。管理委員會委員均由持有人會議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管理委員會以全體委員的過半數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任期為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
3、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本持股計劃負有下列忠實義務:
(1)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持股計劃的財產;
(2)不得挪用本持股計劃資金;
(3)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不得將本持股計劃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4)未經持有人會議同意,不得將本持股計劃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持股計劃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5)不得利用其職權損害本持股計劃利益。
管理委員會委員違反忠實義務給本持股計劃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管理委員會行使以下職責:
(1)負責召集持有人會議;
(2)代表全體持有人對本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體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
(4)管理本持股計劃利益分配;
(5)按照本持股計劃規定決定持有人的資格取消事項,以及被取消資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額的處理事項,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額變動等;
(6)決策本持股計劃份額的回收、承接以及對應收益的兌現安排;
(7)辦理本持股計劃份額繼承登記;
(8)決策本持股計劃存續期內除上述事項外的特殊事項;
(9)代表全體持有人簽署相關文件;
(10)持有人會議授權的其他職責;
(11)計劃草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約定的其他應由管理委員會履行的職責。
5、管理委員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持有人會議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2)督促、檢查持有人會議、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行;
(3)管理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集,于會議召開前2日通知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
7、代表本持股計劃30%以上份額的持有人、管理委員會1/3以上委員,可以提議召開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自接到提議后5日內,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8、管理委員會委員可以提議召開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自接到提議后3日內,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
9、管理委員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日期和地點;
(2)會議期限;
(3)事由及議題;
(4)發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管理委員會委員出席方可舉行。管理委員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管理委員會委員的過半數通過。管理委員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員會決議表決方式為記名投票表決。管理委員會會議在保障管理委員會委員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所有管理委員會委員簽字。
12、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由管理委員會委員本人出席;管理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員會委員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授權范圍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權利。管理委員會委員未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13、管理委員會應當對會議所議事項的決定形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權利如下:
(1)參加持有人會議并表決;
(2)按份額比例享有本持股計劃的權益;
(3)享有相關法律、法規或本持股計劃規定的持有人的其他權利。
2、持有人的義務如下:
(1)本持股計劃存續期內,非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持有人不得轉讓其持有本持股計劃的份額;
(2)按認購本持股計劃份額在約定期限內出資;
(3)按認購本持股計劃的份額承擔本持股計劃的風險;
(4)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
四、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事項
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持股計劃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授權董事會實施本持股計劃,負責擬定和修改本持股計劃;
2、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持股計劃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3、授權董事會對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延長和提前終止作出決定;
4、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持股計劃標的股票的過戶、鎖定和解鎖的全部事宜;
5、授權董事會對本持股計劃作出解釋;
6、授權董事會對本持股計劃在存續期內參與公司配股等再融資事宜作出決定;
7、授權董事會變更本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及確定標準;
8、授權董事會簽署與本持股計劃有關的合同及相關協議文件;
9、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調整,授權董事會根據調整情況對本持股計劃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10、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持股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上述授權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本持股計劃實施完畢之日內有效。
五、管理機構
在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本持股計劃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持股計劃可以視實施情況聘請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機構為本持股計劃提供咨詢、管理等服務。
第九章 本持股計劃的變更、終止及持有人權益的處置
一、公司發生實際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導致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或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持股計劃不作變更。
二、本持股計劃的變更
在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內,本持股計劃的變更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三、本持股計劃的終止
1、本持股計劃存續期滿后自行終止。
2、本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過戶至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后,本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3、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1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延長,延長期屆滿后本持股計劃自行終止。
四、本持股計劃的清算與分配
1、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結束后、存續期內,本持股計劃所持標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現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時,管理委員會在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及計劃應付款項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額占本持股計劃總份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2、在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間,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持有人會議的授權向持有人分配員工持股計劃資金賬戶中的現金。
3、管理委員會應于本持股計劃終止日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額比例進行財產分配。
五、本持股計劃所持股份對應權利的情況及持有人對股份權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安排
1、本持股計劃持有人按其與公司簽訂的《持股計劃份額受讓協議書》所列示的份額數享有本持股計劃所持股份的資產收益權,本持股計劃自愿放棄所持有股票的表決權。持有人通過本持股計劃獲得的對應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表決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包括分紅權、配股權、轉增股份等資產收益權)。
2、在本持股計劃存續期內,除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另有規定,或經管理委員會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持股計劃份額不得擅自退出、轉讓或用于抵押、質押、擔保、償還債務或作其他類似處置。
3、在鎖定期內,持有人不得要求對本持股計劃的權益進行分配。
4、在鎖定期內,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時,本持股計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鎖定,不得在二級市場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股票的解鎖期與相對應股票相同。
5、在鎖定期內,公司發生派息時,本持股計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獲得的現金股利計入本持股計劃貨幣性資產,暫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結束后、存續期內,管理委員會根據持有人會議的授權,在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額進行分配。本持股計劃鎖定期結束后、存續期內,公司發生派息時,本持股計劃因持有公司股份而獲得的現金股利計入本持股計劃貨幣性資產,按照上述原則進行分配。
6、如發生其他未約定事項,持有人所持的本持股計劃份額的處置方式由持有人會議確定。
7、本持股計劃存續期內,公司以配股、增發、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由管理委員會提交持有人會議、董事會審議是否參與及具體參與方案。
六、持有人權益處置
1、存續期內,持有人在發生正常職務變更(但仍在公司或在公司下屬分、子公司內任職),或退休返聘的,其持有的本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2、本持股計劃持有人若出現重大過錯,或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的,或因前述原因導致降職、免職情形的,公司有權取消該持有人參與本持股計劃的資格,且其不再享有收益分配,由管理委員會收回后***人員承接相應份額,若無合適人選,相應份額在鎖定期結束后,擇機出售后收益歸公司享有。
3、員工離職(含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解除)
(1)對于尚未解鎖部分,由管理委員會收回后***人員承接相應份額,若無合適人選,相應份額在鎖定期結束后,擇機出售后收益歸公司享有。
(2)對于當期達到績效考核條件的部分,需持有至當期股票賣出變現后清算退出,按持有比例對應分配金額退出;當期未達到考核條件的部分,由管理委員會收回后重新分配給符合條件的其他員工,若無合適人選,相應份額在鎖定期結束后,擇機出售后收益歸公司享有。
4、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應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持有人因工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無法勝任工作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聘用關系的,其持有的本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2)持有人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無法勝任工作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聘用關系的,其已實現收益的部分,由持有人享有;對于尚未實現收益的部分,則不再享有,由管理委員會收回后***人員承接相應份額,若無合適人選,相應份額在鎖定期結束后,擇機出售后收益歸公司享有。
5、持有人身故,應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持有人因工身故,其持有的本持股計劃份額將由其***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代為持有,其持有的本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按持有人身故前本持股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且其個人績效考核不再納入歸屬條件。
(2)持有人非因工身故,由管理委員會取消該持有人參與本持股計劃的資格,其已實現收益的部分,由繼承人繼承并享有;對于尚未實現收益的部分,則不再享有由管理委員會收回后***人員承接相應份額,若無合適人選,相應份額在鎖定期結束后,擇機出售后收益歸公司享有。
6、其他未說明的情況,持有人所持的本持股計劃份額的處置方式由管理委員會認定并確定具體處置方式。
第十章 公司與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公司的權利
(1)監督本持股計劃的運作,維護持有人利益;
(2)按照本持股計劃相關規定對持有人權益進行處置;
(3)法律、行政法規及本持股計劃規定的其他權利。
2、公司的義務
(1)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履行關于本持股計劃的信息披露義務;
(2)根據相關法規為本持股計劃開立及注銷證券賬戶、資金賬戶等其他相應的支持;
(3)法律、行政法規及本持股計劃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持有人的權利如下:
(1)依照本持股計劃規定參加持有人會議,就審議事項按持有的份額行使表決權;
(2)按持有本持股計劃的份額享有本持股計劃的權益;
(3)對本持股計劃的管理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4)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2、持有人的義務如下:
(1)遵守本持股計劃的規定;
(2)按所認購的本持股計劃份額和方式繳納認購資金;
(3)按所持本持股計劃的份額承擔投資風險;
(4)遵守持有人會議決議;
(5)保守本持股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對外公告的除外;
(6)承擔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持股計劃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章 本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的規定: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公司以審議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當日公司股票收盤價作為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假設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全額認購,公司擬于2022年6月中旬將標的股票69.1729萬股過戶至本持股計劃名下,鎖定期滿,本持股計劃按照前款約定出售或過戶所持標的股票。假設授予日公允價值以測算日5月5日收盤價58.33元/股作為參考,公司應確認總費用預計為35.97萬元,該費用由公司在鎖定期內進行分攤,則預計2022年至2023年本持股計劃費用攤銷情況測算如下:
注: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在不考慮本持股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影響情況下,本持股計劃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若考慮本持股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本持股計劃將有效激發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
第十二章 本持股計劃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會負責擬定本持股計劃草案。
二、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前,應通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方式充分征求員工意見。
三、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持股計劃草案,獨立董事和監事會應當就本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是否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持股計劃發表意見。
四、董事會審議本持股計劃時,與本持股計劃有關聯的董事應當回避表決。董事會在審議通過本持股計劃草案后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本持股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監事會意見等。
五、公司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本持股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并在召開關于審議本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前公告法律意見書。
六、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本持股計劃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并在召開關于審議本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前公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七、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本持股計劃。股東大會將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投票,本持股計劃涉及相關董事、股東的,相關董事、股東應當回避表決。經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過半數通過后(其中涉及關聯股東的應當回避表決),本持股計劃即可以實施。
八、公司應在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或將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持股計劃名下的2個交易日內,及時披露獲得標的股票的時間、數量、比例等情況。
九、其他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規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項
一、公司董事會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持股計劃不意味著持有人享有繼續在公司及其下屬企業服務的權利,不構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對員工聘用期限的承諾,公司及其下屬企業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屬企業與持有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二、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的財務、會計處理及稅收等事項,按有關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稅務制度的規定執行,員工因本持股計劃的實施而需繳納的相關個人所得稅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
三、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核心技術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以上持有人與本持股計劃存在關聯關系;本次員工股本持股計劃的持有人之間均未簽署《一致行動協議》或存在一致行動的相關安排;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將放棄因參與本持股計劃而間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決權,且參加本持股計劃的公司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已承諾不擔任管理委員會任何職務,因此本持股計劃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
四、本持股計劃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月5日
證券代碼:688311 證券簡稱:盟升電子 公告編號:2022-040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會議的方式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以現場書面投票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持股計劃(草案)》”、“本持股計劃”)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遵循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風險自擔、資金自籌的基本原則,在實施本持股計劃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員工意見。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持股計劃的情形。
公司實施本持股計劃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提高公司員工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本持股計劃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月6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媒體仔細閱讀半年...
公司代碼:688767公司簡稱:博拓生物 ***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
證券代碼:002999證券簡稱:天禾股份公告編號:2022-05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原標題:鹽津鋪子:關于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證券代碼:002847 證券簡稱:鹽津鋪子 公告編號:2022-059 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