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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內蒙新華: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證券代碼
:
60
3230
證券簡稱:
內蒙新華
公告編號
:
2
022
-
006
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
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蒙新華”或“公司”)
于2022年2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同
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及時向登記機關辦理與本次相關的變更、章程
備案等相關事宜。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相關情況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
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22年修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的規定,擬
對公司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于上市后執行的《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條款進行相應修訂。因此,公司擬自股東大會通過
之日起適用新修訂的《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現行《內蒙
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時廢止。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序號
修訂前
修訂后
1
***條 為維護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
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
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
法》”)等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條 為維護內蒙古新華發
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
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
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國共產黨章程》(以下
簡稱“《黨章》”)等有關規
定,制訂本章程。
2
增加第三條 公司于2021年11
月12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
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核準,***向社會公眾發
行人民幣普通股8,838.10萬股
,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3
第四條 公司住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
浩特市新華大街56號1號辦公樓4層1號
,郵編010020。
第五條 公司住所:內蒙古自
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騰飛路
內蒙古農牧業現代流通網絡服
務大廈1號樓2號樓2號樓1層2
號樓102等,郵編010010。
4
第五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26,514.2萬元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
幣35,352.30萬元。
5
增加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中國
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共產
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
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
6
增加第十八條 公司發行的股
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
7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
的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一)減
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
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
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
股份
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
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
權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
份。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
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
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
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
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8
第二十六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
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
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
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
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種類股
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涉及
員工持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上述人
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
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以及其他持有公司***公開發行前發行
第二十九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
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
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
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
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
種類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
讓,涉及員工持股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上述人員離職后半
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
的股份或者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
的股東,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
監督管理機構關于持有期限、賣出時間
、賣出數量、賣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規
定,并應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業務
規則。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
的證券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
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
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
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
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包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人賬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
,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
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
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本條***款的規
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
公司股份。
第三十條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以及其他持有公司***公開
發行前發行的股份或者公司向
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的股東,
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
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關于持
有期限、賣出時間、賣出數量
、賣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規定
,并應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
的業務規則。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
證券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
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
,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
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
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國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帶責任。
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賬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
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
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
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
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本條第
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
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9
增加第四十六條 董事、高級
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
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損害
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10
第四十五條第十五項 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
第五十條第十五項 審議股
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
;
11
增加第五十一條第三項 公司
在一年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
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百分之三
十的擔保;
12
增加第五十二條第二項 交
易標的(如股權)涉及的資
產凈額(同時存在賬面值和
評估值的,以高者為準)占
上市公司***近一期經審計凈
資產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
***金額超過五千萬元;
13
第四十七條第三款 前述交易(下同)包
括除上市公司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的
下列類型的事項:購買或者出售資產;
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對子公司投資
等);提供財務資助(含有息或者無息
借款、委托貸款等);提供擔保(含對
控股子公司擔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資
產;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資產和業務;贈
第五十二條第三款 前述交
易(下同)包括除上市公司
日常經營活動之外發生的下
列類型的事項:購買或者出
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
理財、對子公司投資等);
提供財務資助(含有息或者
無息借款、委托貸款等);
與或者受贈資產;債權、債務重組;簽
訂許可使用協議;轉讓或者受讓研究與
開發項目。購買或者出售資產不包括購
買原材料、燃料和動力,以及出售產品
、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購買或
者出售行為,但資產置換中涉及到的此
類資產購買或者出售行為,仍包括在內
。
提供擔保(含對控股子公司
擔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資
產;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資產
和業務;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債權、債務重組;簽訂許
可使用協議;轉讓或者受讓
研究與開發項目;放棄權利
(含放棄優先購買權、優先
認繳出資權等)。
14
第五十七條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
股東大會的,須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
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
券交易所備案。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
,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公司所在地中
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提交有
關證明材料。
第六十二條 監事會或股東決
定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須
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向證
券交易所備案。在股東大會
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監事會或召集股東應在
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股東大
會決議公告時,向證券交易
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5
增加第六十八條第六項 網絡
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及表決
程序。刪除第六十八條第五項
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
16
第六十四條第三項 披露是否直接或者
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份數量;
第六十九條第三項 披露持有
本公司股份及股份數量;
17
第八十六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
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
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資者表決應當
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
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
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公開征集股東投票
權。征集股東投票權應當向被征集人充
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償或者變相有償的方式征集股東投票權
。公司不得對征集投票權提出***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九十一條 股東(包括股東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
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
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
小投資者表決應當單獨計票。
單獨計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披
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
有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
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
份總數。
股東買入公司有表決權的
股份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
條***款、第二款規定的,該
超過規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買
入后的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行使
表決權,且不計入出席股東大
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
份的股東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設
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可以公開
征集股東投票權。征集股東投
票權應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體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方式征集
股東投票權。除法定條件外,
公司不得對征集投票權提出***
低持股比例限制。
18
第九十六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行表決前
,應當推舉2名股東代表參加計票和監票
。審議事項與股東有利害關系的,相關
股東及代理人不得參加計票、監票。
***百條 股東大會對提案進
行表決前,應當推舉兩名股
東代表參加計票和監票。審
議事項與股東有關聯關系的
,相關股東及代理人不得參
加計票、監票。
19
***百〇四條第六項 被中國證監會處以
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百〇八條第六項 被中
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
措施,期限未滿的;
20
***百一十八條第八項 在股東大會授權
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
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
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第十項 選舉或者更換董事長;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總
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
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和獎懲事項;
***百二十二條第八項 在
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
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
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
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
對外捐贈等事項;
第十項 選舉或者更換董事
長;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及其他
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
酬事項和獎懲事項;根據總
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
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
懲事項;
21
增加***百二十五條第六項
交易標的(如股權)涉及的
資產凈額(同時存在賬面值
和評估值的,以高者為準)
占上市公司***近一期經審計
凈資產的百分之十以上,且
***金額超過一千萬元;
22
***百五十一條 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職務的
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百五十五條 部分內容
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單位擔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
的高級管理人員。公司高級
管理人員僅在公司領薪,不
由控股股東代發薪水。
23
增加***百六十三條 公司
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履行
職務,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
的***大利益。公司高級管理
人員因未能忠實履行職務或
違背誠信義務,給公司和社
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造成損
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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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十三條 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
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百六十八條 監事應當保
證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實、準
確、完整,并對定期報告簽
署書面確認意見。
25
***百七十八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
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
交易所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
會計年度前6個月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向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
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
前3個月和前9個月結束之日起的1個月內
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
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
上述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編制。
***百八十三條 公司在
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
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
交易所報送并披露年度報告
,在每一會計年度上半年結
束之日起兩個月內向中國證
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
報送并披露中期報告。
上述年度報告、中期報
告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
的規定進行編制。
26
第二百〇三條 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體
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sse.com.cn)
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第二百〇八條 公司***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
報》《證券日報》《證券時
報》經濟參考網及上海證券
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為刊登公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體及網站。
27
增加第二百三十六條 國家對
優先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28
第二百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通過,自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實施。
第二百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公
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除上述條款修訂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不變。
上述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及其
再授權人士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上述變更***終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內蒙古新華發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2月19日
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