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1217證券簡稱:銅冠銅箔公告編號: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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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2-15 熱度:
證券代碼:301217 證券簡稱:銅冠銅箔 公告編號: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為適應市場的快速發展,結合公司2022年發展戰略和實際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將繼續與控股股東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銅陵有色”)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有色控股”)所屬部分企業開展交易,涉及采購銅原料、蒸汽、設備等,銷售廢箔、溢料及向公司董事李晨近親控制企業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軒高科”)銷售鋰電池銅箔等。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范關聯交易的規定,公司以2021年1-11月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額為基礎,對2022年度全年發生的同類日常關聯交易的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預計總金額為326,165萬元。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履行審議程序如下:
1、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2、審議本議案時,關聯董事丁士啟、陳四新、李晨已回避表決。本議案已獲得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3、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公司關聯股東銅陵有色、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將回避表決。
(二)預計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類別和金額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財務數據仍在審計中,為保證披露數據的準確性,上年度已發生金額采用2021年1-11月數據(未經審計)。
(三)上一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
注:2021年1-11月,公司與銅陵有色金屬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主要為募投項目廠房建設,經公開招標流程,并經一屆八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因此年初未進行預計。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冊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長江西路
(3)法定代表人:楊軍
(4)注冊資本:1,052,653.3308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銅、鐵采選,硫鐵礦、金礦采選(限銅陵有色股份天馬山黃金礦業公司經營),壓縮、液化氣體生產,硫酸生產,生活飲用水制水、供水及熱電聯產蒸汽與電的生產和銷售以及副產品的銷售(限動力廠經營),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金、銀、稀有貴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鐵球團、硫酸銅、電子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電氣機械和器材、普通機械、電纜盤制造,廢舊金屬回收購、加工,進出口業務,礦產品、鋼材、化工產品銷售,信息技術服務,有線電視服務產品銷售,廣告業務,固體礦產勘查(丙級),設備設施維修、安裝、改造及調試,機械制作加工,鐵精砂購銷,危險化學品生產(限分公司經營)。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09月30日,銅陵有色總資產509.8億元,凈資產227.7億元,2021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1,007億元,利潤總額34.78億元,凈利潤27.45億元。(以上財務數據為銅陵有色2021年第三季度報表披露數據)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銅陵有色為公司控股股東,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7.2.3(一)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銅陵有色依法持續經營,經營狀況良好,能夠遵守合同約定,產品質量能滿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約能力障礙,本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二)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銅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注冊地址:銅陵縣濱江工業園西湖二路
(3)法定代表人:魏安祥
(4)注冊資本:15,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電工用銅線坯或電工用圓銅線坯生產和貿易,及其關聯產品以及設備、備品備件、技術等相關產品和服務,及與以上產品相關的進出口業務,套期保值業務。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1月30日,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銅材有限公司總資產65,782.86萬元,凈資產21,553.12萬元,2021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769,516.82萬元,利潤總額4,655.93萬元,凈利潤3,646.20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與公司的關聯關系。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銅材有限公司為銅陵有色的全資子公司,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7.2.3(二)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銅材有限公司依法持續經營,經營狀況良好,能夠遵守合同約定,不存在履約能力障礙,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三)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黃銅棒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
(2)注冊地址:安徽省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
(3)法定代表人:胡銅生
(4)注冊資本:1,490.00萬美元
(5)經營范圍:開發、生產和銷售銅及銅合金錠管棒線型及其制品以及設備、技術等相關產品和服務,開發、生產和銷售氧化鋅、銅加工熔煉渣產品(需經環境評估的,評估合格后方可經營)。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進出口業務(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1月30日,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黃銅棒材有限公司總資產27,336.33萬元,2021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41,033.66萬元,利潤總額222.15萬元,凈利潤222.15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黃銅棒材有限公司為銅陵有色的控股子公司,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7.2.3(二)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銅陵有色股份銅冠黃銅棒材有限公司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四)銅陵有色股份線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注冊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翠湖二路969號
(3)法定代表人:魏安祥
(4)注冊資本:4,500萬人民幣
(5)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銅材產品及銅合金加工,電線電纜、銅材產品、有色金屬及礦產品(除貴金屬)、建材、鋼材、勞保用品、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工藝美術品、裝璜材料、日用百貨、農副產品、土特產品批零兼營、代購代銷,混水(生產用水)加工及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1月30日,銅陵有色股份線材有限公司總資產33,926.45萬元,凈資產6,596.05萬元,2021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126,992.63萬元,利潤總額546.13萬元,凈利潤431.51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銅陵有色股份線材有限公司為銅陵有色的全資子公司,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7.2.3(二)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銅陵有色股份線材有限公司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五)安徽銅冠有色金屬(池州)有限責任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注冊地址:安徽省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3)法定代表人:李新
(4)注冊資本:150,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鉛、鋅及其共生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選礦產品加工,化工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制造、加工,硫酸、氧氣生產、銷售(憑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進口、出口業務,貨物裝卸,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安徽銅冠有色金屬(池州)有限責任公司總資產328,179.22萬元,凈資產31,205.22萬元,2021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618,514.52萬元,利潤總額7,327.94萬元,凈利潤7,327.94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安徽銅冠有色金屬(池州)有限責任公司為有色控股的全資子公司,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7.2.3(二)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安徽銅冠有色金屬(池州)有限責任公司依法持續經營,經營狀況良好,能夠遵守合同約定,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六)銅陵有色金屬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國有控股)
(2)注冊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長江西路2571號
(3)法定代表人:查全鋼
(4)注冊資本:10,010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一級,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混凝土預制構件、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二級,非標設備制作、安裝,木制品制作、銷售,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高低壓電控設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母線橋架制作、銷售,GC2級壓力管道安裝,粉煤灰加氣混凝土砌塊、蒸壓粉煤灰磚和預拌普通砂漿、專用砂漿等新型環保建材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一類機動車維修(限分支機構憑有效許可證經營),矸石銷售,礦山充填材料生產、銷售,普通貨物運輸,工程技術服務,保潔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1月30日,銅陵有色金屬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限公司總資產136,954.83萬元,凈資產19,491.06萬元,2021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116,050.18萬元,利潤總額3,371.99萬元,凈利潤3,371.98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銅陵有色金屬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第7.2.3(二)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銅陵有色金屬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限公司依法持續經營,經營狀況良好,能夠遵守合同約定,提供勞務質量能滿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約能力障礙,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七)安徽銅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注冊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翠湖三路西段1660號
(3)法定代表人:朱曉宏
(4)注冊資本:8000萬元人民幣
(5)經營范圍:礦山無軌設備、環保過濾設備及相關機電設備和備件研制、生產、銷售。(國家限制經營的除外)。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安徽銅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總資產37,095.4萬元,2021年1-11月,實現營業收入9,424.25萬元,利潤總額-3,752.72萬元,凈利潤-3,752.72萬元。(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安徽銅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為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第7.2.3(二)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安徽銅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持續經營,能夠遵守合同約定,提供產品質量能滿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約能力障礙,公司對其的履約能力表示信任。
(八)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1)經濟性質: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花園大道566號
(3)法定代表人:李縝
(4)注冊資本:128,054.4489萬人民幣
(5)經營范圍:鋰離子電池及其材料、電池、電機及整車控制系統的研發、制造與銷售;鋰離子電池應急電源、儲能電池、電動工具電池的研發、制造與銷售;高、低壓開關及成套設備,數字化電器設備,配網智能化設備及元器件,三箱產品的研發、制造、銷售、承裝;太陽能、風能可再生能源設備的研發、制造、銷售與承裝;節能環保電器及設備、船舶電器及設備的研發、制造、銷售和安裝;變壓器、變電站、大型充電設備、車載充電機及車載高壓箱的研發、制造、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09月30日,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總資產315.5億元,凈資產114.9億元,2021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57.25億元,利潤總額8,438萬元,凈利潤8,065萬元。(以上財務數據為國軒高科2021年第三季度報表披露數據)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為公司董事李晨及其近親所屬控制企業,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7.2.3(三)規定的情形,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其應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項基本不會形成公司的壞賬。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一)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本公司關聯交易主要為從關聯方采購銅原料、蒸汽及加工服務等,及銷售產品等,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均執行市場公允價,結算方式均采用現金結算。
(二)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
為規范與關聯方的該等關聯交易,2022年2月14日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并授權公司經理層與各關聯方法人簽署2022年日常關聯交易具體合同。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向銅陵有色采購銅原料;向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采購燃料,向安徽銅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采購設備,向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關聯方銷售商品,銅陵有色金屬集團銅冠建筑安裝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提供建筑服務,均屬公司為滿足日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交易,上述預計的關聯交易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的運營效率,為股東謀求利益***大化。
上述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化原則,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對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有積極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於恒強、丁新民、張真事前對董事會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了認真的審閱,認為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屬于公司正常經營發展需要,交易價格公允,沒有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意本次關聯交易提交董事會審議,并對本次關聯交易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2022年日常關聯交易情況預計屬于正常經營范圍的需要,預計價格公允、合理,未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不存在通過該等交易轉移利益的情形,亦不會影響公司獨立性。董事會在審議上述議案時,相關關聯董事進行了回避表決,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確認該等關聯交易,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根據相關規定,保薦機構對銅冠銅箔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進行了審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議案、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等。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上述關聯交易已經銅冠銅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予以回避表決;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上述關聯交易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審議程序和審批權限的規定;上述關聯交易事項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場化的原則,交易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造成不利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和持續經營能力。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目錄
(一)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四)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2月14日
證券代碼:301217 證券簡稱:銅冠銅箔 公告編號:2022-005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66,9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834號)同意注冊,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7.27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57,927.46萬元,扣除各類發行費用(不含稅)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43,012.47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誠驗字[2022]230Z0038號《驗資報告》驗證。
公司已將募集資金存放于公司為本次發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及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銅陵有色銅冠銅箔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城中支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合肥銅冠電子銅箔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投資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43,012.47萬元,本次募集資金凈額超過上述項目投資需要的金額部分為超募資金,超募資金為223,285.93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資金已使用0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優化公司財務結構,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和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的前提下,結合公司發展規劃及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66,9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占超募資金總額的29.96%,用于公司的生產經營。公司***近12個月內累計使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不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未違反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四、公司關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相關說明及承諾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承諾: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金額,每十二個月內累計不得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在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得進行證券投資、衍生品交易等高風險投資及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五、履行的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66,9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日常經營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66,9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提升公司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資金66,9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會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人民幣66,9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國泰君安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優化公司財務結構,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進度,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國泰君安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2、***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2月14日
證券代碼:301217 證券簡稱:銅冠銅箔 公告編號:2022-006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確保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正常進行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短期投資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834號)同意注冊,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7.27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57,927.46萬元,扣除各類發行費用(不含稅)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43,012.47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容誠驗字[2022]230Z0038號《驗資報告》驗證。
公司已將募集資金存放于公司為本次發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及保薦機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銅陵有色銅冠銅箔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銅陵城中支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合肥銅冠電子銅箔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投資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注:本次募集資金凈額超過上述項目投資需要的金額部分為超募資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現金管理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日常經營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資子公司)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短期投資理財產品,以更好的實現公司資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東的利益。
(二)現金管理額度和期限
公司(含全資子公司)將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含超募資金)管理到期后將及時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三)投資品種
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對理財產品進行嚴格評估,投資的產品僅限于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短期投資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或辦理定期存款等),投資產品不用于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所明確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資、期貨投資等風險投資行為。
(四)實施方式
上述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額度內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該授權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現金管理的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盡管公司擬選擇的投資產品屬于中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3、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和監控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公司管理層及財務部門將持續跟蹤銀行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負責對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定期對所有理財產品項目進行***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 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五、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以及募集資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不影響投資項目正常運作,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六、履行的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現金管理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和期限內,資金可循環滾動使用。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監事會意見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日常經營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8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審議程序合法、合規。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因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并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國泰君安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項已經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綜上,國泰君安對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含超募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1、***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2、***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2月14日
證券代碼:301217 證券簡稱:銅冠銅箔 公告編號:2022-009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開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本次股東大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2022年3月2日(星期三)。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1)現場投票:股東本人出席現場會議或者通過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出席現場會議(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2)。
(2)網絡投票: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網絡投票包含證券交易系統和互聯網系統兩種投票方式)中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次有效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會議地點:安徽省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溪大道189號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室。
9.特別提示:為保護股東健康,根據防疫要求,對進入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地點人員進行防疫管控,擬現場參加會議的異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須提前(2022年2月28日17:00前)與公司聯系,登記近期個人行程及健康狀況并提供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等相關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記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將無法進入會議現場。
二、會議審議事項
1、《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登記類型、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2、《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3、《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4、《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5、《關于修訂的議案》
6、《關于修訂的議案》
7、《關于修訂的議案》
8、《關于修訂的議案》
9、《關于修訂的議案》
10、《關于修訂的議案》
以上議案已經公司***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及***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其中議案2、議案3及議案4已經公司獨立董事發表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相關公告。
其中議案1為特別決議議案,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議案4關聯股東銅陵有色金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將回避表決。
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的結果將在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資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三、提案編碼
四、 、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持股憑證辦理登記;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持股憑證辦理登記;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需持股東本人身份證、個人持股憑證辦理登記;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持股憑證辦理登記。
2.登記時間:2022年02月28日(星期一)9:00-17:00。股東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并行使表決權的,應將附件2《授權委托書》于2022年0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達或郵寄至公司登記地點。
3.登記地點:安徽省池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清溪大道189號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4.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寧、盛麒
聯系方式:0566-3206810
電子郵箱:tgtbchen@163.com
5.參會人員的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6.請各位股東協助工作人員做好登記工作,并屆時參會。
7.注意事項:異地股東可填寫附件3《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會登記表》,并采取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登記,不接受電話登記。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到場。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向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1。
六、備查文件
1.***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2.***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附件:
1、《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2、《授權委托書》
3、《股東參會登記表》
特此公告。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2月14日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 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51217;投票簡稱:銅冠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
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達相
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2年3月02日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3月0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數字證書”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代表本人(本公司)參加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授權其對會議討論事項按照以下指示進行投票表決,本人(本公司)對本次會議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擔。
委托人股東賬戶:委托人持有股數: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受托人身份證:
備注: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3: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次臨時股東大會參會股東登記表
附注:
1、 請用正楷書寫中文全名。個人股東,請附上身份證復印件和股票賬戶復印件;法人股東,請附上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股票賬戶復印件及擬出席會議股東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請附上填寫好的《股東授權委托書》(見附件2)。
3、已填妥及簽署的參會股東登記表,應于2022年02月28日下午17:00之前以郵寄或電子郵件送達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
4、上述參會股東登記表復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個人股東簽署:
法人股東蓋章:
日期:年月日
證券代碼:301217 證券簡稱:銅冠銅箔 公告編號:2022-004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登記類型、
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開***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公司登記類型、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834號)同意注冊,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萬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發行后,公司注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 82,901.5544 萬元,總股本增至 82,901.5544萬股。
二、公司登記類型變更情況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在創業板上市的通知》(深證上〔2022〕95號)同意,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已于 2022 年1月2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證券簡稱為“銅冠銅箔”,證券代碼為“301217”。公司登記類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修訂公司章程情況
結合公司注冊資本、總股本、公司類型等的變更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現對《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二、 其他事項說明
本次變更注冊資本、公司類型并修訂《公司章程》的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時,公司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轉授人員具體辦理后續工商變更登記、章程變更登記備案等手續,***終變更內容以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終核準結果為準。
三、 備查文件
1、***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安徽銅冠銅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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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行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涉稅處理、公司轉讓、公司注銷、公司戶車牌轉讓,投資/資產/基金類公司轉讓, 免費咨詢電話:400-00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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