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為優化資產結構,湘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湘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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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5-06 熱度: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為優化資產結構,湘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湘財股份”、“哈高科”)控股股東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湖控股”)擬將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50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51%)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給新湖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浙江財商實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商實業”)。
● 本次權益變動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股份轉讓,僅涉及一致行動人內部持股構成變化。
●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清償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負債和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擔保或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本次權益變動尚需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合規性審核后,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協議轉讓過戶手續,本次權益變動是否能夠***終完成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權益變動情況
湘財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新湖控股的通知:為優化資產結構,新湖控股與財商實業于2022年4月29日簽署了《新股控股有限公司與浙江財商實業控股有限公司關于湘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新湖控股擬將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50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51%)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給新湖控股的全資子公司財商實業。
本次股份轉讓實施前,新湖控股持有公司1,645,763,419股股份(占當時公司總股本的63.90%),財商實業未持有公司股份。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湖集團”)、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湖中寶”)合計持有公司1,783,442,075股股份(占當時公司總股本的69.25%)。
本次股份轉讓實施后,新湖控股持有公司1,145,763,419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0.13%),財商實業持有公司5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7.51%)。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新湖集團、新湖中寶、財商實業合計持有公司1,783,442,075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62.47%)。
本次股份轉讓實施前后持股情況如下:
注:2020年6月,公司向新湖控股等16名交易對手方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各自所持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為2,575,494,028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實施情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書》。
二、協議轉讓雙方的基本信息
(一)轉讓方基本信息
(二)受讓方基本信息
三、《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甲方: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財商實業控股有限公司
(二)轉讓股份的數量、價格及付款安排
1.標的股份的轉讓:在協議條款和條件得到滿足的情況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售,且乙方向甲方購買其合法持有的目標公司共計500,000,000股的限售流通股股份(標的股份)及其附著的一切權利及權益。
2.轉讓對價:雙方同意,本次轉讓對價擬定為27.85億元(“本次轉讓對價”)。標的股份對應每股轉讓價格(即5.57元/股)不低于協議簽署日目標公司股票大宗交易價格范圍的下限(即5.562元/股)。
3.本次轉讓對價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經雙方協商,本次轉讓對價由乙方以現金方式分期支付:
(1)本協議簽訂后2個月內支付17.85億元;
(2)標的股票全部過戶后6個月內支付剩余轉讓價款。
(三)合規性確認及資產交割安排
在第(四)條各項先決條件全部獲得滿足后,交易雙方應積極互相配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等規定向上交所提交本次轉讓合規性確認的書面申請。
在取得上述上交所合規確認意見后,交易雙方應積極互相配合,盡快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完成標的股份自甲方過戶登記至乙方的手續。自標的股份登記于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即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就標的股份享有相應的權利、權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責任。
(四)先決條件
雙方同意,協議的生效取決于以下先決條件的全部成就及滿足:
1.甲方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并獲批準;
2.乙方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并獲批準;;
3.其他必要的審批、授權(如需)。
雙方同意,為促使上述先決條件之成就或為履行相關報批手續,雙方可簽署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議在內的進一步法律文件,該等法律文件為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協議于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成立,并經第(四)條所述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發生下列情況之時,協議解除或終止:
(1)雙方一致書面同意;
(2)本次轉讓未取得上交所合規確認;
(3)因一方違反協議約定,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標的股份無法過戶或已無履行必要,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
(4)法律、法規或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股份轉讓,僅涉及一致行動人內部持股構成變化。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未清償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負債和未解除公司為其負債提供擔保或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項
截至本報告出具日,新湖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已質押1,500,351,8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1.16%。上述質押已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證券質押登記手續。新湖控股及財商實業將在取得質權人同意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
2020年6月,公司向新湖控股等16名交易對手方購買各自所持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新湖控股曾就股份鎖定事宜承諾: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資產認購取得的哈高科非開公發行的股份,自上述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鑒于財商實業為新湖控股的全資子公司,且財商實業將繼續遵守上述減持承諾,因此本次權益變動不存在違反減持承諾、不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情形。
新湖控股與財商實業將根據相關規定針對本次權益變動事項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
本次權益變動尚需上交所合規性審核后,方能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協議轉讓過戶手續,本次權益變動是否能夠***終完成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湘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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